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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高度、间距!。、面积误差处—。理的办法
! ?为妥善解决》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误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定本规定》。适用范围为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梅县!除外)
— 《 一:、规划核实测量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两者之!间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建筑!面积指计《容积率?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平方米)】部分:3%;1《。。000~5000】平方:米以内(含50【00平方米》)部:分2%;5000~!10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0平方米!),部分1.《5%;10000】平方米以上部分1】.,3%累进计》算的建筑面积合理】误差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 : 1、—建设工程《。按报批建筑设计【图纸施工规划核【实测量建筑面积在误!差允:许范围内的视—为建筑面积符合规】划要求?;规划核实测量建】筑面积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按违法建设处理
】。
! 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实测建筑面积【低于许可《建筑:面积的部分相关规】费不予退《回
》 ? 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许】可,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实测建》筑面积?补交相关规》费
《 : 》 2、《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建设故》意超:建建:筑,面积均?按违法建设依法处罚!
? 《 二、建筑间距【、建筑?高度在满《足消:防,及,民航限?高,要求等技术》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建筑间距!、高: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间距、高度的!数值允许《一定范围的误差允】许误差?范围为
— 【 1、建筑间距误!差,控制:在0:.2M以《内超出?允,许范围?的按:违法:建,设处理
》 — , 2、建筑【高,度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 】 (一)20米以!内(:含20米)》部分为0.》5%;
【 ? (—二)20~》100米(》含100米)—之间部分为0—.25%;
】 : , (三)!100米以上—部分为0.1%【;,
】累进:计算的?建筑高度《合理误?差不得超过0—.5米
】 建筑高度【超高部分超过合【理,误差范围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使周边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均!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能达到】日照标准《的按违法建设处罚后!给予补办除上—述情形外建筑高【度超高部分》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且没有其他违法建设!情形:的可以视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 》超高建筑投资—额计算公式
! : 实【测建筑高《度-许可《建筑高度
! ×】层总面积×标—。准投资额
》
《 标】准层高(3》M):。
! 3、室内地!坪高度误差控制在】0.1M以内
】 — 4、超过关!于统一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办】法的通知(梅—市规[201—1]13号)层高规!定造成超《建的建筑面积按【违法建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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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高】度、间距、面积误】差,处,理,的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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