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
蚌政》办〔201》1〕:131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管理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操作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证履?约保证?。金操作?过程的规《范、公开和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蚌—政〔2?011〕《39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进入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中心)交》易的市属政》府性投资、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缴纳、返还】、没收以《及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招标局)是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牵头管理单—位负责会同》市住建委、交通【局、水?。利局、重点》工程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与招【标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下同—)对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操,作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四【条 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货币:担保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应当!为,无条件?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五条 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出具保函的!银行应当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六条】 市:招标:中心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以下事!项
(一)出具!保函的银行;
!。(二)受《益人;
(【三)缴?纳,额度和方《式;
(四【)缴纳和返还—的,时间、?期限;
(五)!返还的方《。式,;
《(六)没收担保【。的情形以《及没收?的具体额度;
【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履】约担:保额度原《则上为中标》。价的5%-1—0%低?价风险担保》原则上为有效投标人!平均报价《与中标价的差额的】1-3倍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不重复缴【纳就高不就低—。但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履:约担保金额》或,低价风险《担,。保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担保期限超过!18个月的》经招标人同意可采取!分段返还方式—分,段,返还间隔周期不低】于12个月》且每次返《还金额不超过担保总!金额的一半具—体返还?方,式及间?隔周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七》条 市招《标中心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书面告知!中标人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的缴纳金额》和缴纳程序
【。 第八?条, 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但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招标文件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
! 第: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进行】审查中标人未提【交担保或者》所提交?担保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人应当拒绝签订合同!并将拒绝签》订合同的《原因书面告知市【招标:局
? 市招标局应当在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蚌埠】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对不按规定提交担】保的单位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 招标人及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报市招标】局审查备案未能提交!。担保或担保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 第: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对!。建设过程中出现没收!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情形的】。应当及时没收没收】担保可以《采用全额《没,收或部分没》收的方?式,具体没收额度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招标人—。。没收担?保,的应当报《市招标局审查—备案
市招【。标局接受《没收担保备》。案后应当按》照蚌埠市招标投标】违法案件联动—管理办法对不能够】履行合同的单位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最迟在》合同履行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日内《全部返还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返还【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报市招标《局,审查备案
第】十三条 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的《出具保?函,的银行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一)在接到申请!担保:完整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保函;
》 (二)在接到经招!。标人同意《及市招标局审—查备案的返还—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返还手续【;
(》。三):在接到招标人索赔】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保函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保—证范围内的金额
】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招标局负—。。责解释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