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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 蚌政办《〔2011〕13】0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第1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蚌埠市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根据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其供应!渠道为?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新》增用地闲置》或利用效《率不高的存量—土地以?及市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建设用—。地等   第四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政府确】定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实施单—位直接组《织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确定实行项目法人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有:特殊情况不适于【公开招?标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  —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为确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单位由投】标人竞投《开发项目经营权【的,行为   第六条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政—府授:权的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法人招?标  ? 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保障性!住房招标《相关工作;市监察局!。依法对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程!行政监察工作;市】招标局依据市政【府授权?对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活动实施集中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参与项—目法人投标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不》低于与招标项—目建设规模相—对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 (:二):具有: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企业基《本账户开《设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   —(三)?开发:业绩近3年累计在2!0万平方米以上且】近年来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第,八条: 项目法人》招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  【 (:二)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并向?合格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 ,  (三)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  (四《)开标、评标—、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签订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   第九—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套型面积!、质:量要求、项目土【地投资概《算等内容;   (!。二)招标说》明,。包括招?标方:式、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本金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项目承建方式、招】标工作安排》。、,答疑时间和地—点,、投标起止日期、】开标地点等招标内】容;   (三)】。投标:须知;  》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主要条款、!报价(?含报价范《。围、报价要》求、报价方式)等;!   (五)评标标!准和办法《   第《。十条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资料   (一)!商务标书《内容   1.保】障性住房最高—销售价格; —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文件:;   3》.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资金《。证,明;   》4,.企业近3》年累计?开,发20万《平方米业绩有效证】。明材料  》 ,(,二)技术《标书内容   1.!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设计成果文》件并附环《境设计、建筑单体】设计方案、配套【设施、?户型及其组》合、按保障性住房】户型规定制》。定户型一览表、结】构和建筑及其—他设计说明书;  ! 2.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的组成明—细包括土地费用、】建安费用、配套费用!、相关税费、—。贷款利?息、预期利润以及】工程前期费用等; !  3?.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开工、《。竣工及交付》时间、建设进度【计划:等,   ?(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第十一》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作项目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勘察招—标项目对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应在投标】前提出标书一—经投报?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变【更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做出!。变更修改或》者撤回标书  【 第十四条 —项,。目法人评标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费  — 第十五条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在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  【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  —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二者相加最高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  第十七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十八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十九【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   》第二十?条 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确定的规划—设,计成果和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第二十一】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必须实行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2%建设单位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还款担保》   第《二十二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经查证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的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已》。中标的视为无效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  【。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及《中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涉及行》政处:罚的一般由市招【标局受理和》调查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或委托市招标局【实施处?罚;单位和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或】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追究纪【律,或行政?责任的由市监察局】。。。处理:;单位和人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项目法人】。招投标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招标: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