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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产权登记与【交易管理 — :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应】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准购证、蚌埠市职工!(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到房屋产权】交易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协助购房—人在承诺时》间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应当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对【准购证上核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予以注》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应当注明“划!拨土地”等字样 】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购房人在按相关规!定交纳土地收—益(含土地出让金】)等价款后方可【取得完全产权—(全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出售、出租【、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   ?第三十一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   第【三十二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时购房人【应当按照届》。时综:合评估价《(含土地价》格)的15》%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含土?地出让?金)等价款(不包括!原以商?品房价格购》房的面积)交易【后的:房屋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   第三】。十三条? 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所需回!。购资金从市住房保】障基金中支付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住【房,保障房源出》售给:已,取得准购证的家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