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抗—剪连接?件
】
8.3.1 【。 抗剪连接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栓钉连接!件钉:头下表面或槽钢【连接:件上:翼缘:。。下表面?高出桥?面板底?部钢筋顶面不宜小于!30mm
【
》 , 2 ? 连接件沿梁跨度】方向的最大间距不】宜,大,于混:凝土桥?面板(包括承托)】厚度的4倍且不应大!于400《。mm
】 《。3 连接件的外】侧边:。缘与钢梁翼缘—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
》
? 4 连接】件的外侧边缘至【混凝土桥面板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 5》 连接件》顶面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
8.?3,。.2 栓钉—连接件除《应,满足本规范》第8.3《.1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当栓钉位置不正对!钢梁腹板时》。如钢:梁上:翼缘承受《拉力则栓杆杆—径不应大于钢—梁上翼缘厚度的1】.5倍;如》钢梁上翼缘不承受拉!力则栓钉《杆,。径不应?大于钢梁上翼缘厚度!的2.5《倍
】 , 2 栓钉长度!不应小于其杆径【的4倍并不宜超【过其杆径的6—倍
:
《
, , :。 3 栓钉沿【梁轴线方向》的间距不应小—于杆径?的6倍?;垂:直于梁轴《线方向的间距不应】小于:杆径的?4倍;当《栓钉:。间距较小时》应计入群钉效—应,
,
?
,
8:.3.3《 开?孔板连接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开孔间距】。应大于?2.2?5倍开孔直径—
,
!2 ?。开孔板间距大于1】.25倍开孔板高】度时开孔板连接件】的,抗,剪承载力可》按实际开孔数—量乘以单孔承载【力
—
: 3 横向贯!。通钢:筋直径不应大于开】孔直径的1/2
!。
— 4? 开孔板》与钢梁之间》的焊接应采用双面角!焊缝
《。
8.—3.4 槽钢连接!件可采?用Q:2,35钢截面不宜大】于[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