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17-2013 建标库

5.3  整体稳定计算

5.3.1  钢-混凝土组合梁对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整体稳定计算:

    1  混凝土桥面板与钢梁的受压翼缘通过抗剪连接件连接,两者已牢固结合且能阻止钢梁受压翼缘的侧向位移时。

    2  受负弯矩作用的I字形截面组合梁,当钢梁受压翼缘的自由长度l1与其总宽度b1的比值不超过表5.3.1规定的数值时。

表5.3.1  I字形钢梁不需要计算整体稳定的最大l1/b1

    注:1  对跨中无侧向支承点的梁,l1为其跨径;对跨中有支承点的梁,l1为受压翼缘侧向支点间的距离(梁的支承处视为有侧向支承点)。

        2  b1为I字形钢梁受压翼板的宽度。

        3  梁的支座截面应采取构造措施防止其扭转。

    3  受负弯矩作用的槽形截面组合梁,当钢梁截面高度h与腹板中距b0之比小于或等于6,且梁受压底板侧向支点间距l1与腹板中距b0之比小于或等于65(345/fy)时。

5.3.2  施工阶段的组合梁,混凝土桥面板未硬化前,应对钢梁进行整体稳定性计算。

5.3.3  当钢梁与混凝土桥面板结合后,受负弯矩作用的钢-混凝土组合梁不符合本规范第5.3.1条的情况时,其整体稳定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γ0Md≤χLTMRd         (5.3.3-1)

式中:Md——组合梁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MRd——按本规范第5.1节规定计算的组合梁截面抗弯承载力(N·mm);

      χLT——组合梁侧扭屈曲的折减系数;

      LT——计算过程中简写符号;

      λLT——换算长细比;

      αLT——缺陷系数,应按本规范表5.3.3-1和表5.3.3-2取值;

      MRk——采用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的组合梁截面抗弯承载力(N·mm),应按本规范第5.1节的规定计算;

      Mcr——组合梁侧扭屈曲的弹性临界弯矩(N·mm),可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计算;

      fy——钢材的屈服强度(MPa);

      Wn——组合截面的净截面模量(mm3)。

表5.3.3-1  缺陷系数αLT

表5.3.3-2  侧向失稳曲线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