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消防工程
】
6.《1 总则
】 6.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消防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消防?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 6》。.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
6.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消防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6.》1.4? 消防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6.1.《5 :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支》队部和消《防综合?训,练基地?5,类
:
: 6.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6.2 消!防站
》 6.》2,.1 ?消,防站的?建设用地建》筑,占地面积、车位【用地和室外》场地面积确定—。
6.】2.2? 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见表6.2.】2
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表 表?6.2.2
!
— : 序:号
?
? 消防《。站类别
》
: 建设》用地指标《(m2)
—
:
! :市区
】 郊区
》
】
: 1
】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 , 300《0~36《00
】 3500~4【800
》
《
,
》。 2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240】0~2800
】
》-
》
》
3
!
: 特《勤消防站 》
《 4900—。~6:300
【
】 4《
【支队部?
《 3000~】4,000
!
!5 :
消防】综合训练基地— ,
:。 , , 133200】
!
注① 》。上述指?标应根?据消防站建筑—面积大小合理确定】面积大者取高限【面,积小者取低限—
② 】。消防:站与支队部合建【时按两?者用地指标之—和的:8,0%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