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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消防工程 】 6.《1 总则   】  6.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消防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消防?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    6》。.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     6.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消防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6.》1.4? 消防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6.1.《5 :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支》队部和消《防综合?训,练基地?5,类 :  :   6.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6.2 消!防站  》   6.》2,.1 ?消,防站的?建设用地建》筑,占地面积、车位【用地和室外》场地面积确定—。     6.】2.2? 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见表6.2.】2 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表 表?6.2.2 ! — : 序:号 ? ? 消防《。站类别 》 : 建设》用地指标《(m2) — : ! :市区 】 郊区 》 】 : 1 】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 , 300《0~36《00 】 3500~4【800 》 《 , 》。 2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240】0~2800 】 》- 》 》 3 ! : 特《勤消防站 》 《 4900—。~6:300 【 】 4《 【支队部? 《 3000~】4,000 ! !5 : 消防】综合训练基地— , :。 , , 133200】 ! 注① 》。上述指?标应根?据消防站建筑—面积大小合理确定】面积大者取高限【面,积小者取低限—     ② 】。消防:站与支队部合建【时按两?者用地指标之—和的:8,0%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