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蚌政办〔【2011〕》133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效率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蚌埠市区范围内】单项施工预》算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限额以】上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称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设施工【程、交通和公路设】施工程及其他—建设项目
— 第三条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是指招】标人编制招》标公告(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确定合理价格并予】以网上公布》同时向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中心)“施工企【业资源?库”的所《有,会员发送信息得【到一定数量》潜在投?标人报名响》应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和技术标—评审合格后》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定,标,。办法
》本办法所称潜在投】。标人是指经过市招标!。中,心公开招标评审进入!“,。施,工企业资源库—”且符合项目要【求的会员
第】四条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合理价格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具备?资格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经招标!人确定下《浮率一定数》量的投标人接受【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
, , 上述所称》合理:价格是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表述单价和与其【相符的总价
—。 第五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满足施工的【。技术资料(含设【计施工图纸);【
?(二)按市场制定的!合理价格;
(!。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四—)技术?标编:制要求;
》 (五)商—务标承诺书格式;
! (六)评审办法!和标准;
— (七?)无保留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六条 !招标人在市招标【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理价格后接受市招标!中心“施工》企业资源库”的会员!投标:符合资?格要求的会员均可参!加投标
》。 第七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招标:人应在开标前—3天网上答复并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其他【的投标人《
第《八条: 投标人应当向【市招标中心指定的账!户按投标《总价的?2%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最!低不少于《。1万元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中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除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原则上应于10】个工作日内》开标开标在》市招标中心》进行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
》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三)商务《标承诺?书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 (四)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送达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资【格审查规定》的
: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系?统地进?行技术标合》格性评审和》。比较
技术标】应,当采:用明标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第》十三条? 技术标实行公【。开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集》体定性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评审和比较意见对】技术标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评价:
, 获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和》比较通过的技术标为!合,格技术标;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技术标应记录在案】
技《术标评审和》比较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
? 第:十四:。条 公?开,随机抽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向抽取机】内放入1-60【号的球码
》 (二)招标人随!机从抽取机内抽取】一,个球码如果》该球码是1-30】号间的则《定为最小号中标【;,如,果,该球码是《。31:-,。60:号间的则定为最大】号中标
(【三)确定《中标原则后主—。持人当场宣》。布并记录在案该球】码应另放置在显著】的位置
(【四)在投标文件已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中按截标《签到的时间顺序排列!。投标人参加抽签的先!后顺序是《小号中标的先到先抽!签;大号中标的后到!先抽签各投》标人抽签《后应确认签字
】 (五)小》号中标的抽签—后最小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小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大!号中标的抽》签后最大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大?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六【。)对中标候》选人依法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按照:评标报告《内容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产!生记录;
— (二)合格投标人!名单;?
(三》)不合格投标人名】单及理由;
【 (四)中》标人及?推荐的候《选人抽取名》单及记录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报市!。招标局备《案
: 第十六条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审【和比较记录表—格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载入招—标文件中
— 第十七条 —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承诺同业《主签订相应的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合—同应当符合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应当【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及必备附件签】订后的合《同原件应当》报送市招标局—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但《。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招标》文件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招标!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