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蚌《政办〔?2011〕》。133号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效率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蚌?。。埠市区范围》内单项施工预算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限额以上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称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设施工】程、交通和》公路设施工》程及其他《建设项目
【第三条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是指《招标人?编制招标公》告(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确定合!理,价,格并予?以网上公布同时向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中心?)“施工《企业:资源库”的所—有会员发送信息得】到一定数量潜在投标!人报名响《应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和技术标【评审合格后》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定,。标,办法
《。 本办法所》称潜在?投标人?是指经过市招标中心!公开招标评审—进入“施工企业资】源库”且符》。合项目要《求的会员
【第四条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合?理价:格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具备资格—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经,招标人确定》下浮率一定数量的投!标人接受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
】上,述所称合理价格【是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表述单价和与【其相符的总价
】 第五?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满足施工的技术资!料(含设计施工图纸!);
(二)按!。市场制定的合理价格!;
(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 (:四)技术标》编制要求;》
(五)商【务标:承诺书格式;—
(六)评审】办法和标准;—
(七)无保】留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第六条 招—标人在?市招标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理—价格后接受市—招标中心“施—工企业资源》库”的会员投标符】合资格要求》的会员均可参加投标!
第七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招标人应在》开标前3天网上答】。复并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其他的投!标人
? 第?八条 投标人应当向!市招标中心》指定的?账户:按投标总价的2%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最低不少于【1万元
《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中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除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九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原则上应于10】个工作?日内开标开》标在市招标中—心进行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
】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三)!商,务标承诺书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送《达的;
《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资格审查规定!的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系【统,地进行技术》标合格?。性,评审和比较
技!术标应?当采用明标》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第十—。三,条 技术标》实行:公开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集】体定性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评,审和比较意见对技】术标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评【价
获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和比较通过的【技,术标为合格》技术标;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技术标应】记录在案
》。 :技,术标评审《和比较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
第十四!条 公?开随机抽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向抽取?机内放入1》-,。60号的球》码
(二)招】标人随?机,从抽取机内》抽取一个球码—如果该球码是1【-3:0号间的则定为最小!号中标;如果该球码!是31-60—号间的则定为最【大号中标《
(三)确定】中标原则后主持人当!场宣布并记》录在案?该球码应另放置在显!著,的位置
—(四:)在投标文》件已: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中按截—标,签到的时间》顺序排列投标人【参加抽签的先—后顺序是小号中【标的先到先抽签;大!号中标的后到先【抽签各投标人抽【签后应确认签字
! ,(五)小号中标的抽!签后最小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小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大号中标的抽—签后最大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大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六—)对中标《候选人?依法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按照—评标报告内容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产生记录;
】 (二)合格【投标人名单;—
?。(三)不合格投标】人名单及理由;
! (四?)中标?人,及推荐的候选人抽】取名单及《记录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报市】。招标局备案》。。
第十六条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审和比较】。记录表格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载】入招标文件中
】 第:十七条 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承《诺同业主签订相应的!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合】同应当符合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应】当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及必备附件签—订后的合《同原件应《。。当报送市招》。标局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但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招!标文件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招,标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