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蚌政办—〔2012〕—24: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蚌埠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区,范围内全部使用政】。府性资金《或政府性资金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四条 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招标局)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具?体审核?工作: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组织实施审核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第《。六条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  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是!。指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执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且人员与—招标工程规模或复杂!程度相适应》。 第七条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和核《定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二)?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六)!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七)其】他,。的相关资料》 招标人按》照上述计《价方法计算出工程】预算价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根据拟《建工程特点和市场竞!争情况综合考虑造价!各组成部分》的实际后核定招标控!制价   禁止招】标人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擅自—上调或下浮招标控制!价, 第八条 招【标人:应将工?程预算价及有关【资料:提交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提!交的有关资料包【括 (?一)招标《文件;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三!),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附:电子文档); 【。。(四)设《计概算批准书;【 (五?)工程预算》价编制人资质资格证!明;   (—六)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来源及】确定依?据 : 第九条《。 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对提供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登:记,表(附件1)对【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报送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审核应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是!否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工程预算》价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省现行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工程类!。别、规费、人工【费的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成果文》件是否有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及单】。位公:章,(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五》)在:核定:工程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六)通常情况!下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七,)暂估价《、甲供材料在工程】造价中?的比例原则》。上不允?许超过?总价的1《5%且不《得高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标准!对于特?。殊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超出比例的】应在建筑工》程招标的同时—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 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应将审【核意见记入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登记表并分别发送】给招标人和市招标】局市:招标局应监督—。招标人落实审核【意见: , 第十?条 招标人在—向市招标《局办理招标文—件审:核备案?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登?记表未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登!记,表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 第!十一:条 招标《。控制价应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包?括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第:十二条 因修—。改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答疑等原》因调:整招标控《制价的应将有—关资料送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登记经审核【。后报市?招标局审查》备案并将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对所!有投标?人公布 第十—三条 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认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之后5【日内向市招标局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并填写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复核申请表(—附件2)《市招标局《应会同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由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组织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处理结论在受!理后:的10日内完—成大中型工程项目】可适当延长发—现招标控制价确【有错误的市招标局责!。成,。招标人?修改并将修》改后:的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同时按规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将》修,改后的?。招标控?制价报?送市招标局重新备】案, ,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在组】织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会同相关》人员:复核:招标控制价复—核,的,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3%(含±3%)以!内的:原招标控制价有【效复核费用由—投,诉人承担(从投标】保证:金中支付);误差范!围在±3《%以外的《招标控制价应—以复核确认的为准】原招标控制价无【效复核费用由原【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承担经?复,核确认?的招:标控制?价不再次《复核 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市招标】中心招标控制价评审!科,应当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条件、执业行为!、执业质《量等情况的核查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编制误差范围在±3!%以外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招:标,代理机构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投标人恶意!投诉:的由市招标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招标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