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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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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辖: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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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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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具有明确的建—。。设项目名《称和规划征收范围】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或市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对—上述情况予以确认】
第十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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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产分》户;
【 (四)户籍入】户(出生、》。婚嫁、学生毕—业回迁、军人复【转退、刑满释放、】劳教:解教等情况除外)和!分户:;
》 (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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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公安、—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有效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确认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确认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二条 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市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辖!区人民政府》
(二!)市: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三)?市辖区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其中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实施!房,屋征收的目的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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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征收补偿《的标准、方式及安】置地点
】。 :。(三)签约期限(】。不少于?3个月)
—。 (四【)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五,。)补助和奖励—
》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的指导、参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修改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报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按需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屋征收决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 市辖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由市辖【区人民?政府在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中一》并向社会告知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辖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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