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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事故赔偿 第五】十,九条 本省依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相?应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属,。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应【当相应减轻责任【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至二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  :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赔偿责任;—  》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七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 :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基金来源【包括 》     (一【。)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  《 ,  (?二)对?按照:规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 ?  :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   《。  :(四)?救助基金《孳息:; ?   《  (五)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所!得价款; 】。。   ? (六)其他合【法,来源 ! 第六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交:通,事故中人身伤亡【的救助 《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赔偿《。义务人追偿 ! ,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丧葬费赔偿义】务人无力《。。。。。支付或者赔偿义务】人,无法确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部—分,或者:全部: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赔—偿义务人追偿 】  ?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参照城镇人口赔【偿标准其损害赔偿金!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存保管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省公安机关】、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 第六十《二条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各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无法?确定各方当》事人过错的》平均分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依照规定自行协】商处理的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物损价值在三—千元以?下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和申请定损—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派!员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理赔: 》 第六十四【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