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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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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4年04【月02日《
实?施日期2004【年06月《01日
《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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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号)
】 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4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贾治邦
! 2?004年《4月2日《
第一《条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管道设施)的!保护适用条》。例和本办法
!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贸易交接点之后】的城市?。管网及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网的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管道设—施除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外还包括
【
(一)】。输送液化《气的管道《; ?
? , (?二)管?道防水护坡、—截水墙、挡土—墙、过水路面、管涵!、渡槽; —
》 (三)储气站(场!)、油(气)—库; ? ,
—(,四)管道专用道【路、电力《、通信、监测和监】控设施; —
》 (五)《与条例第三》条规定和本条(一】)、(二《)、(三)、—(四)项规》定有关的抗震设施】
—。。
第四条 》保护管道设》施安全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管道《企业等有关》部门或单位举报【
》。
第五《条, 管道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本行政区域内】的管道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管《道,设施安全其主要【职责是
】 , (?一)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进行【。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
(二【),。协,调,解决有关管道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的临时用地—、用工事项;—
《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止、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四)指【导包括管道企—业在: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管道设施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 (一)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二)依法维护【。。。管道安?全运行正常秩—序;?。 :
(三)!监督管道企业—。对有关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五)协调有》关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争议
【 , :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 第七条 》管道企业负责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主要职责是
】
(一)按!照国:家管道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对管道设施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道】。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 (:三)制止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 (四)—制止侵占、盗窃、哄!抢管道设施》以及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的行为!;
》 , ?(五)对《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
(六)】组织、参与管—道设:施抢险?。工作;? :
? (七)对管】道设施进行巡查、维!修保养?; ?
(八】)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
第八—条 管道企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警示?牌或明?。显标:志对易遭《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设!施采取防护措施 】
(一!。)管:道途:经的城镇、居民区】。、厂矿?、,学校、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 !
(】二,)管:道,穿越的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 !
(三!)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储配站》、集油站、输—。气站、处理场(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放空设施、油库】、装卸栈桥及装【卸,场等 《
第九条】。 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应设立保护区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按照国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和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立《
】 禁?止在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新建建(【构)筑物《和审批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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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事项;》 :
,
? (二)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 】
? (三)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埋地》管道上行驶机动车辆!或者在地面管道设施!、架空?管道设施上行走 】
? : 非?管道企?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进》行机械化施工—和,打孔、打桩等作业】时应征得管》道企:业的同意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以外?的各类施工不得造】成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地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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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管道设【施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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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道设施建成前!安全保护区内已【有的建(构)筑物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费用由》管道企业《承担
》。
:。 ?(二:)管道设《施建成后《在,安全保护区内新建的!建,(构)筑物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
《 ,(三)新《。建,、改(扩)建—管道:设施需要迁建整改】其他设?施,或要求其他》。。设,施所有者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管道企业】应与有关《所有者协商》并按有关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的补偿—;事先与管道企业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办理:
— (四)后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管道设】施改线、搬迁或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
第十?二条 水行政部门】在制:定防:洪措施、修筑堤坝】时应保护管道设施安!全;需要在管道【设,施通过?的区域?泄洪:。时应当将泄洪—量和泄?。。洪时:间提前2《4小:时通知?管道企业山洪暴发】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除外?。
》
第:十三条? 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在管道设施保护】区内对河道进行拓】宽、改道或河道加】固等施工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征得!管道企业《同,意管道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防洪抢【险,、水毁修《。复涉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管】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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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建的电力】、通信线路不得穿越!管道的计量站、集储!油(:气):站、加压站、—加热站、《输油(气)站、处理!场(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放空设施、油库】、装:。卸,栈桥和装卸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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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在管道设施保【护区:进行下列《施工时应当事先通】知管:道企业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 (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事?项;
》 ? (:。二)水利设》施建设;《
》 (三《)农田建设》。
第【十六条 《对,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管道设备器材【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务的?企业按?。规定程序收购 【
禁止非!法收购管道设备器材!,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收购管】道设备?器材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依照:条例和本办法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或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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