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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 【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4年04月02】日 实施日期2】004?年06月《01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   】 , (第96号—) ?    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4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贾治【邦 20【0,4年4?。月2日 《 第一条《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管道设施)的保护】适用条例和本办法 !  《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贸易?交接点之后的—城市管网及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网【的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管道】设施除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外还包】括 《。     (—一)输送液化气【的管道; 》    — (二)管道—防水护坡、》截水墙、挡土墙、过!水路面、管》涵、渡槽;》     (!三,)储气站《(场)、油(气【)库;?  》   (四》)管道专用道—路、电力、通信、】监测和监控》。。设施:; ?     (五】)与条例第》三条规?定和本条(一)【、(二?)、(三《)、(四)项—规定有关《的抗震设施 】 《第四条 保护管道设!施安全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管道企业等有关【部门:或单位举报 【 : 第五条 管】道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本—。行政:区域内的管道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管道设施安全!其主要职责是 【  《   (一)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进行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   (二)协调】解决有?关管道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的临时用地】、,用工事项; !。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止、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  :(四)指导》包括管道企》业在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管道设》施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   (一)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    (二)依法!维护管道安》全运行正常秩序;】 ?   《  (三)》监督管道企业对【。有关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  : (四)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 ,(五)协调有关【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争【议 【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 第七【条 管道企业负【责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主要职责是 !     (【一):按,照,国家管道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对管?道设施?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   《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道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     (【。三)制?止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四》)制止侵占、—盗窃、哄抢管道设施!以及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的行【为;: ?    《 ,。(五)?对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  (六)组—织、参与管道—设施抢险工作; !     (【七,)对:管道设施进行巡查、!维,修保养; —  ?。   (八)—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 第八条 】管道企?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警》示牌或明显标志对易!遭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设《。施采取?防护:措施:     】(一)管道途—经的城镇、居民【。区、厂?。矿、学?校、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 —     (二】),管道穿?越的: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 】     (三)】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储配—。。站、集油站、输气】站、:。处理场(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放空设施】、油库、装卸栈桥】及装卸场等— ? 第九》条 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应】设立保护区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按—照国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和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立 《 《     禁止【在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新建建《(构)筑物和审【。批宅:基地 — 第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事项; —     》(二)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 !     》(三)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埋地:管道上行《。。驶机动车辆或者在】。地面管道设施—、架空管道设施上】行走 》     》非管道企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进行机【械化施工和打孔、】打,。桩等作业时》应征得管道企业的同!意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以?外的各类施工不【得,造,成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地?貌变化《 —第十一?条 管道设施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  (一)管—。道,设施建成前安全【保护区内《已有的建(》构,)筑物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费用?由管道企业承担 ! ,     (—二)管道设施建成】后在安全保护区内】新建的建(构—)筑物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    《。 (三)新建、改】(扩)?建管道设施需要迁建!整,。改其他设施或—要求其他设施所【有者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管道企业应与!有关:所有:者协商并《按有关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的补—偿;事?先与管道企业—。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办理  】   (四)后【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管道设施改【线、搬迁或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 第十二条 !水行政?部门在制定防洪措施!、修筑堤《坝时应?保护管道《设施安全;》需,要在管道设施通【过的区域泄洪—时应当将泄洪量和泄!洪时间提《前24小时通知管道!企业山洪暴发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除》外: 《 第十《三条 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在【管道设施保护区内对!。河,道进行拓宽、—改道或河《道加:固等施工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征得?管道企业同意管道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防】。洪,抢险、水毁修复涉】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管道企业! : 第【十四条 新建的【电力、通信线路不】得穿越管道》。的计量站、》集储油(气)站、】加压:站、加热站》、输:油(气?)站、处理场(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放空设施、】油库、装卸》栈桥和?装卸场 》 《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在管道设施保护【区进行下列施工【时应当事先通—知,管道企业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事项; 《    》 (二?)水利设施建设;】。 :     (三【。)农田建设》 : , 第十》六条 ?对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管道设备】器材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务的企?业按规定《程序:收购 》   ? 禁止?非法收购管道设备器!材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 , :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收—购管道设备》器材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依照条例—和本:。办法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或—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