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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 !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4【年04月02日 !实施日期2004】。。年06月01日 】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   》 (—第96?号)   —  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4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贾治邦 》 2?004?年4月2日 — 第一条《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管道】设施)的保护—适用条?例和本办法 !。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贸《。。易交接点之后—的城市管网及—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网的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管道】设施:除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外还】包括 — ,   (《一)输送液化气的管!道;  【   (《二)管道防水护【坡、截水墙、—挡土墙、过》水路面、管》涵、渡槽;》 《。  :  (三《)储气站(场)【、油(气)库—; : ?    (四)管道!专,用道路、电力—、通信、监测—和监控设施; 【     【(五)与条例第三条!。规定和本条(一)】、,(二)、(》三)、(四)项规定!有关的抗震》设施: 》 第?四条 保护管道设施!。安全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管道?企业等有关部—门或单位举报— 第】五条 ?管道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本行政】区域内?的管道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管道设施》安全其主要职责是 !   》  (一)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进!行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    (二—)协调解决有关管道!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的?临时用地《、用工事项; !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止】、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  (四)指导包括!管道:。企业在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管《道设施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   ? (一)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     (】二):依法维护管》道安全?运行正?常秩:。序;   !  (三)监督【管道企业对有关【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     (四!),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五)协【调有:关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争议?  】。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 第七!条 管道企业负责】。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主要:职,。责是 —   ? (一?)按照国家管道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对管道设施【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道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   (三)制止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 (四)制止侵【。。占、盗窃、哄抢管】道设:施以及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的行为;  !   (五)—对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    》 (:。六,)组:织、参与管》道设施抢险工—作;    ! ,(七)对管道设施进!行巡查?。、,。维修保养《;    】 (八)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 , 第八条 管道企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警】。示牌或明显标—志对易遭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设施采—取,防护措施 —   《 , (一)管》道途经的城镇、【居民区、厂》矿,、学校?、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 《   ?  (二)管—道穿:越的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 》    (三)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储配站、】集油站、输气站、处!理场(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放空设施!、油库?。、装卸栈桥及—装卸场等《 — 第九条 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应】设,立保护区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按照国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和【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立 》     禁】止,在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新建?建(构?。。)筑物和审批宅【基地 》 》 第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事!项;:     (!二)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 —。     (三!)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埋》地管道上行驶机动车!辆或者在地面管道设!施、架空管道—设施上行《走    】 非管道企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进】行机械化施》工,和打孔、打桩—等作业时应征—得,管道企?业,。的同意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以外的】各类施工不得造成】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地,貌变化 ! 第:十,一条 管道》设施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  ?   (一)管道设!施,建成前?安全保护《区内已有《的建(构)》筑物: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费用由《管道:企业承担 —     —(二)管道设施【建成后在安》全保护区内新建【的建(构)筑—物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    (三—)新建、《改,。(扩)?。建管道设施需要【迁建整改其他设施或!要求其他设施所有】者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管道企《业应与?有关所有者协商【并按有关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的补偿;事!先与管道企业—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办理 》   《  (四)》后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管道?设施改线、搬迁或】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 第—十二条 水行政【部门在制定防洪措】施、修筑堤坝时应保!护管道?设施安全;》需要在管道设施通】过的:区,域泄洪时《应当将泄洪量和【泄洪时?间提前24小时通】知管道企业山洪【暴发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除—外 — , 第十三条》。 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在管道设施保!护区内对河道—进行拓宽、改道或河!道加固等施工—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征得管道【企业同?意管道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  防洪抢险、【。水毁修复涉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管道》企业:。。 】第十四条《 新建的电力—。、通信线路不—。得穿越管道的计量】站、:集储油?(气)站、加压站】、加热站、输油(】气)站、《处理场(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放空设施、油库【、装卸?栈桥和装《卸场? :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在?管道设?施保护区进》行下列?施工时应当》事先通知管道—企业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事项!;,     【(,二)水利设施建设;!     (三!)农田建《设, 第十六!条 对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管:道设备器材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务的企业按规定【程序收购 【    禁止非法】收购管道设备器材!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收购!管道设备器材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依照条例和!本,办法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或,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