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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4年0—4月02日 实】施日期2《004年06月01!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 , 》。 (第96号) !    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4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贾治!邦 2004!年,4月2日 第一条!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管道设施)的保】护适用条例》和本办法 》。    —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贸易交接点之!后的城市管网及【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网的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管道设施除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外还包括 】     (一)输!送液化气的管道【;, ?  :   (二)管道】防,水护坡?、截水墙、挡—。土墙、过《水路面、管涵、渡】槽; 《  ?   (《。三)储?气站(场)、油(气!)库; 》。 :   ? (四)《管道:专,用道路?、电力、通信、监测!。和,。监控:设,施; 》     (五)】与条例第三条—。规定和本《条(:一)、(二)、(】三)、(四)项【规定有关的抗—震设施 》 , ? 第四条 保护【管道设施安全—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管:道企业等有关部门】或单位举报 !。 , 第五条》 管道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本行政区域内的管】道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管道】设施安全其主要职】责是 《     (【一)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进行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   》  (二)协调解决!有关管道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的临时用地》、用工?事项; 》    》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止、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四)指导包括【管道企业在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管道设施—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   (一)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   ?。 (二)依法维护管!道安全运行》正常秩序;— ?     》(三)监督管道【企业对有关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  :(四)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五)协调有!。关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争议 》  —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 第七】条 管道企业负责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管》道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对管?道设施?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道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三)制?止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   (四》)制止侵占、—盗窃、哄《抢,管道:。设,施以及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的?行为; 《  《  : ,(五)对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  《   ?(六)组织、参与管!道设施抢险工—作; 》。     (—七)对管道设施【。进行巡查、维修【保养;  】   ?(八:)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 第八?条,。 管道企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警示—牌或明显标》志,对易遭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设施采取》防护措施  !   (《一)管?道途经的城镇—、居民区、厂矿、】学校:、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 《。   ? (二)管道穿越】。。的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 —     (三【)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储配站?、,集油站、《输气:站、:处理:场(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放空设施、油库、!装卸栈桥及》装卸场等 【 , 第九条— 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应设立保护区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按照国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和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立 【    禁止—。在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新!。建建(构)筑物【和审批宅基地—, : : 第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    (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事项; —。。     (—二)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 —   ?  (三)》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埋—地管道上行》。驶机动车辆或者在】地面管?道设施?、架:空,管道设?施上行?走  — ,  非管《道企: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进》行机械化施工和打孔!、打桩等作业—时应征?得管道企《。业的同?。意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以外的各类【施工不得造成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地貌变》化 — , 第十一《条 管道设施—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管,道设:施建成前安全—。保护区内已》有的建(构)筑物】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费用由【管道企业承担 】 ,    《 (二)管道设【施建成后在安全保】。护区:内新建的建》(构)筑物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   》  (三)新建【。、改(扩)建管道设!施,需要:迁建整改其他设施】或要:求,其他设施所有者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管道企【业应与有关所—。有者协商并按有【关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的!补偿;事先与管道】企,。业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办】理   【。  (四)后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管道设施—改线、搬《迁或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水《行政部门在制定【防洪措施、修筑【堤坝时应保护管【道设:施安全?;需要在管道设施通!过的:区域泄洪时》应当将泄洪量和泄】洪时间提前24【小时通知管道企【。业山洪暴发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除外《 》 第十?三条 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在管道设!施保:护区:内,对河道进行拓宽、】改道或?河道加固《等施工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征!得管道企业同—意管道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 防洪抢险、水毁】修复:涉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管道企》业, : —第十四条 新建【的电力、通信线【路不得穿越管—道的计量站、集【。储,油(气)站、加【压站、加《热站:、输油(《。气)站、处理场【(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放空设施《、油库、装》卸栈桥和《装卸场? 《 ,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在管?。道设施保护区进行】下列施工《。时应当事先通知管道!企业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事项; —  :   (二)—。水利设施《建设:;  》   (《三)农田建设 】。 第十六条 !对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管道》设备器材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务的企业按规定程!序,收购   【 , 禁止非法收购管】道设备器材 !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收购管【道设备器材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依照条例和本办法!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或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