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生产、销》售、购置、租赁、】使用、拆装、维修】、改造?。等,行为保障《起重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建】筑卷扬?机,、,龙门:架,、装修吊栏、桥式脚!手架:、整:体式提升架、—高层快速提升—架等 《   》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生产、!销售、购置、—租赁:。。、使用?、,拆装、维修等活动均!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实行以企业管理为】主企业管理与政府】指导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 ? : 第四条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地区起重机械设备!的行政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购置?、租赁、使用、【拆装、维修、改造等!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有关:统计工作 —    — (三)负责本【市起重?机械设备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产品进行技术鉴定! ?   《  (?四)负责对在—本市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租赁、拆装和维】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   (五)负责组!。织对超期服役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和【。起重:机械设备《更新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 ?  》   (六)—负责:组织起重机械—。设备操作、拆装、维!。修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 第五条 !销售及购《置管理 《    — (一)《本,市、外埠或境外企业!在本市销售起重机械!设备都必《须在市建委登—。记备案?否则不得从事—产品经营销售业【务     !(二)销售》或购置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旅工企业采购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建《筑卷扬机必须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对于生》产企业开发的—上述新产品必—须经:国家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持有《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生产许可【证对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方可购置》 :     (】三)不?得销售或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本市禁止销售或!购置井?架,式塔式起重机或同类!型产品正在使用此】类产品的必》须淘:汰或加?以改:造后方可使用 】     (四】),。采购二手设备时必须!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鉴定合!格者方可购买买卖双!方应办?理好有关《技术档案交接—手,续 ! 第六条《 租赁管理 【     【。(一)在本》市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必须取得市建】委颁发的租赁企业资!质证书未取得租赁】。。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业务  】   (二)租【赁企业与承》。租,企业在租赁前—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 : 第七条 使用【管理 《  ?  : ,(一)出租》。或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到市建委登【记备案并获得统一】编,妥外埠或境》。外进:。。京施工企《业白带的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到市建委【登,记备案并获得—统一的临时编号 】 ?   ? 已获?得市建委统一—编,号或临时编号—的须将?。编号喷在起重机械设!备明显位置上 !   ?  (?二)塔式起重—机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施工升》降机必须具》备超载限《制等安全装置每拆装!一次必须重新调试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三)施工!。升降机的限速器和装!修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每《两年送?市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检》测机构校验一次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使用30《年以上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必须报废报废后【的设备一律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对其》中仍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须经企业技【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转让 】     (】五)使用《20年?以上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应根《据设备疲劳》状况经必要》的技术鉴定后—降低负荷《使用并在司机操【作室内作出》明,显标志 —。  ? ,  (六)对老【、旧设备《结构和传动》机,构进行?更新:改造:。。须经市建委组织【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 , 《第,八条 拆装管—理, ?     (一【)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包括安装、!爬升:、锚固、下》降和:拆卸在本市拆装起重!机械:设备参?照北京市塔式起重】机安装企业》。拆立塔管理》规定(京建》材字[1 9—9,5]3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获得—拆装资质《的企业可按其许【可的营?业范围拆装其—。它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将起重《机械的拆装》过程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拆装企业进》行拆装 【    《 整体式提》升架在出租、安装前!产权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与土建管理【部门做好技术和【安全交底工作并经】双方检验填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使!。用 》    (二)【。外埠临时进京施工企!业拆装自有的—起重:机械必须持有—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许可证事—先到市建委办—理备案手《续方可进行拆装 ! — 第九条 维修管理!     】(一)?租赁企业和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制定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规程并按规—程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完好 】     (【二)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企业实行资—。质认证管理 【    — 凡在?本市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维修的】企业必须《取得市建委颁发的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揽维?修业务 《 ,     (【三)维f当企业对】修理后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出《具修理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对《大修理后的机械设备!应保修6个月 【 《 ?第十:条, ,基础管理 !。    (一)【企业要加《快机械设备计算机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 ? ,     (二)建!立机械设备》统计:报表制度《按建设?部要求每《年的第一《季度须将上》一,年度机械发备—管理的?完,好率、利用率、装备!。。生产率、设备总台】数、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机械设各事故等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用计【算机软?。盘报市建委》 《    (三—)凡操作或拆装起重!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市建委认【可的:上岗证书租赁—企业和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 ! : 第十一条】。 事故管理 !     (一)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等【级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恶性事故事故等级按!以下界限划分 【。 ?        】 ,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 000~!1,0 000元; ! :       【 ,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 000】~50 000元】; :   》      重【。大,事故出现倾》翻、折臂《或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 000~1—00 000元【以上;  】       恶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 :00 0《00元以上 —   —。  直接损失价【值按机械设备损坏后!修复至原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计算 ?   —  :(二)发生大事故】、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时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市建委报【告并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终结时要《将大事故、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的事故起!因,、经过?责任、损失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建委 】 :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