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2? 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