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循环水系统
4.3.1 冷却塔水循环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循环冷却水的水源应满足系统的水质和水量要求,宜优先使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2 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3 多台冷却塔同时使用时宜设置集水盘连通管等水量平衡设施;
4 建筑空调系统的循环冷却水的水质稳定处理应结合水质情况,合理选择处理方法及设备,并应保证冷却水循环率不低于98%;
5 旁流处理水量可根据去除悬浮物或溶解固体分别计算。当采用过滤处理去除悬浮物时,过滤水量宜为冷却水循环水量的1%~5%;
6 冷却塔补充水总管上应设阀门及计量等装置;
7 集水池、集水盘或补水池宜设溢流信号,并将信号送入机房。
4.3.2 游泳池、水上娱乐池等水循环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游泳池、水上娱乐池等应采用循环给水系统;
2 游泳池、水上娱乐池等水循环系统的排水应重复利用。
4.3.3 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再利用或循环使用,不得直接排放。
4.3.4 洗车场宜采用无水洗车、微水洗车技术,当采用微水洗车时,洗车水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营业性洗丰场或洗车点应优先使用非传统水源;
2 当以自来水洗车时,洗车水应循环使用;
3 机动车清洗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3.5 空调冷凝水的收集及回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有中水、雨水回用供水系统的建筑,其集中空调部分的冷凝水宜回收汇集至中水、雨水清水池,作为杂用水;
2 设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当无中水、雨水回用供水系统时,可设置单独的空调冷凝水回收系统,将其用于水景、绿化等用水。
4.3.6 水源热泵用水应循环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地下水、地表水做水源热泵热源时,应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2 采用地下水为热源的水源热泵换热后的地下水应全部回灌至同一含水层,抽、灌井的水量应能在线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