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节水系》统设计
【
4】.1 ? 一般规定》
《
:
4.1.1 !建筑物?在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节—水设计专篇”—。编写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其中节水用水量的!计算中缺《水城市的平均日【用水定额应采用【本标准中较低值【
4【.1.2 建筑节!水系统应《根据节能、卫生、】安,全及当地政》府规:定等要求《并结合?。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内?容进行设计
—
?
4.1.3 !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多层》、高层建《筑的给水《、中水、《热水系统应竖向分】区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且】分区内低层部分应】设减压?设施保证各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
》
:。4,.1.4 绿化浇!洒系:统应依据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比较?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各种水资源—
?
4《.1.?5 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