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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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工〔2》013〕587号】。 ,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 为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结合!现行计?价依据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当前劳动!工资:有关政策及市—场劳务?价格等实际情—况在调?查测算基础上—。决定:对我:区现:行各类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 一、调整幅度
! : 》 (:一)2009年【颁发执行《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和2010—年颁发执行的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以!及,2012年颁—发执行的CL—建筑体系预算—定,额,和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在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的—基,础上再调《增20%《两次调增合》并计算调整系数为1!.56?
《 》 (二)装饰装【。修工程在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的基础上》再,调增30%两次【。调增合并计算调整】系数为1.69【
? 【(三)对建筑设【计造:型新颖独《特、具有民族风格特!色的大型文体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00m2)—其装饰装修工—程在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的基础上再调增4!0%两次《调,增合并计算调—整系数为《1.82
— , ? (》四,。)2013年颁【发执行?的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机械台【班基价中的人工单】价在定额基》础上调增5%—
二【、调整方法
【。 — (一《),本次:人工工资单价调【整自2013年元】月1日起执行201!3年元月《1日:以前施工的》工程仍按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执行】
》 (二)凡!。2013年元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和2】013年元月1【日前开工《建设:跨入2?013年元》月1日后施工—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统:一按定?额人工费《和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之和计算人工—工资调增额
【 , — (三)人工工资】单价调增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不【得计取管理费—、利润等《。费用
《。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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