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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
,内建工〔《2013《〕,587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
为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结》合现行计价依—据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当前劳动工资】有关政策及市场劳】务价格等实际情况】在调:查测算基础上决【。定对我区现行各类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 ,一、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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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09年【颁发执行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和?2010年颁发执】行的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以及】2012年》颁发执行的》C,L建筑体《系预:算定额和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在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的基础上》再调增20%两次】调,增合:并计算调《整系数为1.56】
: 《 : :(二)装《饰,装修工程在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的【基础上再调增—30%两次》调增:合并计算调整—系数:为1.69
【 , (】三)对建筑设计【造型新颖独特—、具有民族风格【。特色的?大型文体《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00m2—)其装饰装修—工,程在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的基础上!再调增40%两次调!。增合并计算调整【系数:为1.?82:。
? — (:四)2013年颁发!执行的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机械台班基!价中的人工单—价在定额基础上【调增5?%
【二、调整方》法
《 ? (一)本】次人工工《资单价调整自—2013《年元月1《日起执?行2013年元月】1日:以前施工的工程仍】按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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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凡2—013年元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和:201?3,年,元月1日前开工【建设跨入《。2013年》元月:1日后?施工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统,一按定额人》工,费和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之和计算人】工工资调增额
】 : , (三【)人工工资》单价调增《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不得计取【管理费、利润—。等费用?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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