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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 闽教》发〔200》7〕113号 【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办公【用房  》。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生均面积 》。 24【 ? 22》 —20 — :18 【 18 】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 21?。 20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指,标 《 19》92: 34】5,。3 ? 4448】 ?。 5470 ! 《64:62 ? — 》 生均面积 ! , , 7.4 】 6.4 【 5.5 】 》5.1 !4.8 《 《 ? : 规划指标 ! 25【15 — 47《8,8 【615?5 【。7722 ! 8760 【。 》 生均!面积 《 9.3 】 《 ,8,.,9 【7.6? :。 7》.1 ? 《 6.5 》 !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指标 【 ?4352 — 5》74:8 ? : 713》2 — 852《2 — 】 生均面积 【 : 7.3 【 6.4【 —5.9 》。 : 5.《。7 】 《 规划指标 】 61【72 — , 8138 】 1047【3 : 1—1933《。 【 : ? 生均面积 】。 ? 10.3》 》 9.?0, 8.】7 — 8.0 》 :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二)专用教室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实用【面积 《 3》65 】570? 》 570 !。 5:70: : 570【 】 规划使!用面积? —67:9, —。679 》 8》38 《。 1144】 》 1144 【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737! 8【56 9!75 】109?4,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1501 —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班数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 283》 3【63 ? 464 ! 544】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9,3, , 931 ! 》10:。47 【 114《5 【1243 》  】 ,    《      —    2》、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377 【 4?97 》 616— 》 7:。3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1546 —。 19【83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 2—4,4 : 31【4 : , , , ,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154 】 288《 386!。 《 476 】 5《52 — ,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414? , 500 ! 586】 》。 672《 【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 534 【 658 ! 768【 :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 1?2班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 , 243 ! 324 】 4?04 《。 , 487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7 — 243 】 324 【 40【4 — ,48:7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 》279 】。 390《 》 494 ! 601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3》19 ?。 , 《430 — 534 【 :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