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闽教发〔《200?7〕1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福建省?。教育厅
》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办公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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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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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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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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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
!6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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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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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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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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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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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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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均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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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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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一):普通教室
—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二)专用!教室
! ! :1、完全《小学 ?
】 , : 班数
!6班
【 ,12班?
1【8班
—。 24班》
30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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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实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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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 570
【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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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使用!。面积
《。 ? ,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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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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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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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初级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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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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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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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8
】。 1167
!。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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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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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193
【 283
! :3,63
《 《4,64
《 : 544
!
,
— , 规划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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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7
! , 1《145
《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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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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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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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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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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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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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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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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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完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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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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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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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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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
,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