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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闽教?发〔:200?7〕113号 】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办公用房  】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班《数 【。 6班?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24 ? ? 22 》。 《 20 《 ? :18 》 : 18 【 ,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12班?  《 , 18班 】 ,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 《。 22 《 21 】 20【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基本指标! 19】92 — 34《5,3 : ?。 4448 【 , ? ,5470 —。 6》462 】 — ?生均面积 — 《7.:4 《 ?6.4 》 5.5【 5【.1 《 4.8 】 】 规—划指标 《 251】5 《 ?47:88 】61:55: 《 :7,722 》 ,。 87》60 《 —。 ?。 ?生均面积 》 : 9.3 【 8.【9 》 7.《。6 【7.1? 6【.5 》 , ,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1!8班 《 : 24班 — : ?。30:班, ? 《 基】本指标? 435!2 — 5748 【 71—32 【 85?2,2 》。 》 生—均面积 《。 《。 7.3 】 6?.4: —5.9 《 5.7 ! 》 】规划指标《。 : ,。 6《17:2 ?。 : 8138 【 10【473 】 11933 ! —。 ? 生均《面积 】10.3 】 9.0 ! 8.7》 : , 8.0 !。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二)专用教室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 《 基本—实用面积《 365! —5,70: 》 ,。570? 5【70 》 570 !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679 《 83【8 : 《 1144 ! ,。 1144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 , , 《 , , 《。基本使用《面,积 — 737 ! 85?6, : 9》75 【 1094》 《 【 规划使—用面积 !。1048《。 : 1》167 — 1501 !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 : 24班 — ? 30《班, 》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 28—3 3】。63 【 ,。464 》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93 — 931 】 10【47 】11:4,5 : : : 12?43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3》77 【 497《 ? : 616 ! 73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15】46: —1983 【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 244【 314! 3【80 】4,4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54 【 2》88 《 38—6 4】76 【 55?2 《 ?  ? ,     》 ,  :  :    2、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414【 50】0 — 586《 》 6:7,2 — —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 : 534》 —。658 】 768 【 ?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 《。243 — , 32《4 — 40?4 : : : 487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7 ? : ?243 》 324 ! 404 】 487】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2,79 3!90 《。 , 49》4 — 60?1 》。 【 规划》。使,用面积 》 : 319 ! , 4:30 5!34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   ?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