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
闽教》发〔200》7〕113号 【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办公【用房
》。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生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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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18
】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 21?。
20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指,标
《 19》92:
34】5,。3
? 4448】
?。 5470
! 《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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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均面积
! , , 7.4
】 6.4
【 5.5
】
》5.1
!4.8
《
《
?
: 规划指标
!
25【15
— 47《8,8
【615?5
【。7722
! 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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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均!面积
《 9.3
】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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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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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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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指标
【 ?4352
— 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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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2《2
—
】 生均面积
【 : 7.3
【 6.4【
—5.9
》。 : 5.《。7
】
《 规划指标
】
61【72
— , 8138
】 1047【3
:
1—1933《。
【
:
? 生均面积
】。 ? 10.3》
》 9.?0,
8.】7
— 8.0
》
: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二)专用教室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实用【面积
《 3》65
】570?
》 570
!。 5:70:
: 570【
】
规划使!用面积?
—67:9,
—。679
》 8》38
《。 1144】
》 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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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737!
8【56
9!75
】109?4,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1501
—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班数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 283》
3【63
?
464
!
544】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9,3,
,
931
!
》10:。47
【 114《5
【1243
》
】 , 《 — 2》、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377
【 4?97
》 616—
》 7:。3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1546
—。
19【83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
2—4,4
:
31【4
:
, , , ,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154
】 288《
386!。
《 476
】 5《52
—
,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414?
,
500
!
586】
》。 672《
【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 534
【 658
! 768【
: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 1?2班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 , 243
! 324
】 4?04
《。 , 487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7
— 243
】 324
【
40【4
—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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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
》279
】。 390《
》 494
! 601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3》19
?。
, 《430
— 534
【
: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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