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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 闽教发《〔2007〕113!号, ,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二、办公【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0 — 18— : 《1,8 】。。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18班 — ,  24班— ,。 ?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 : 22 【 ? 21 】 20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 基本指《标 :。。 1—992 】 ,34:53 4!448 】 5470 ! 6462 【 】 生均【面,。积 — ,7.4 !6,.4 》 5.5 】 ? 5.1 】 4.8 】 : , 》 : 规划指标 【 2》515 【 :4788 】。 6?15:5, 7【72:2 ? 876【0 ! , ? 生?均面积 》 ? 9.3 【 : 8.9 【 7.》6 》。 7.1 — 6—.5 ! : ,   ?     二—、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指标 】 4352 【 5748】 , 《 7132》 8【522 】 】。 生均面积 ! 7.3 ! :6,.4: ? 5《。.9 5!.7 ? 》 【 规划指标 】 6172【 813!8 : 10【473 》 1》。1933《 : , 】 : 生均面积 】 10.3【 9.】0 【8.7 》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一、教学用【房   》       【  (一)普通教】室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二)》专用教室 》。   ?     》    《    《 1、完《全小学? 】 班—数 》 , 6班? 》 ,。12班 — 18》班 24!班 《 :。。 30班 !。 【 基本实用面积】 36】5 ? 570 ! 570 ! 570【 —5,。70 ! 》 规划使用面积 ! : 679 】 679 ! 8》38 ?。。 》1144 【。 1144 !    !         !。    2》、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737《 : 《856 — ?9,75 《 109【4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1501 ! 1620 】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 28—3 3】63 — 464 —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193? ? , 931 】 1047 】。 : , 1145— 》 1243》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377 】 ?497 【 6?1,6 : 73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15【46 ? 19【83 ?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154 — 》244? : : 314 【。。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5:4 : ? 288 — , 《386? 476! 552!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 , 》 基本?使,用面积 【 414》 , 500 ! : : 5:86 》 672 !。 】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534! 65】8 7】68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 ? 班数 】 6班 【。 12班 】 ,。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 243 】 , 324 【 《404 《 48【7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17 ! 243》 324! 4【04 】48:7 】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 , : 12班 — 《 ,18:班,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279! 3【90 】。。494 》 601【 】 《 规划使》。。用面积 — 319 ! 4《30 【 534 !。 641《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