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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闽教【。发〔2?007〕《1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办公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0 — ? 18 【 18 【 ? 《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1 !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 】 班数?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指标 ? 1992! : 3453 ! 44【48 【 ,。547?0 : , 6》462? — 》 : ,生均面积 — 7.4 ! ? 6.4 — 5.5 】 5.【。。1 ? 《。4.8 】 【 规划指标 【 ? 2515 】 478【。8 》 615》5 — 7722 】 ?8760 ! 【 生均面积 ! 9.》3 — 8:.9 ? 7.6】 7【.1 ? 6.5 ! 》 《    《 ,   二《、,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指标 》 ? 4352 】 5748 】 , 《7132 】 8522 ! 》 ? 生均》面积 】7,.3 】6.4? —5.9 》 《5.7 《 【 《。 规划指标 】 6》172 《 , 8138 ! 《 10473 【 : 119—33 — 《 生均】面积 1!。0.3? 》 9.0 ! 8.7 【。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  一?、,教学:用房   —        】 (一?)普通?教室      !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二?)专用教室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6班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实】用面积? —36:。5 》 5?7,0 — 570 — :。 5?70 】5,70 ! : : 规划使用面积! —679 】。 6:79 ? 》83:8 — 1144 】 : 1144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73】7 8】56 】。975? 1【09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 1167】 1【501 —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193 【 283 】 36—3 【464 】 5:44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93 【 931 ! 1047 【 1145】。 1【243 》。 :    【    《。    《  :。   2、初级中】学 《 ,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377 ! 497】 : 616 】。 73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1546! 》 19?。83 — 2?121 !。   《 ,  :   二、办公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班《数 《 6班 【 12班 ! ? 1:8班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 《2,44 】314 《 《 ,380 】 44?6, 》 , 】规划使?用面积? 1【5,4 《 2《88 — 386 ! 47《6 5】52 ?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41:4 5】00 — 586》 ? 672—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 534 【 658— 》 7:。68 ? 《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 243 ! 324 — 404】 :。 《487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7 》 243 — : ,。。。 , 324 ! 404 【 : 487 】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12班 】 18班 —。。 , 24班—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2!79 ? 39【0 》。 494 】 601—。 ! , , 规划》使用面积《 《 319 【 430 】 》534 》 64—。1 《 《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