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
闽:教发〔2007〕】113号
—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福建省教】育厅
》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
,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二、办公《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班数:
6班!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 2:0
》 18
】 18《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2【4
》 22《
—21
】。20
《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基本》指,标
19!92
— 34《53:
: 4》448
!5,470
【 64《62
》。
》
生【。均面积
《
? :7.4
【 6?。.4
— 5.5
! 5.《1
— 4.8《
【
《。 规《划指标
《。
2—515
!47:88
《 615【5
77!22
】876?0
》
】。 生均面积
!。 9.3—
8.9!
? 7.6—
: , , 7.1
【 :。 :6.5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指标
【 :4352
—。 《。5748
》
? 7132
【
85【22
?
:
?
《 生均面积】
7.3!
6【.4
【 5.?。9
《。 5.7—
【
规划!指标
— :61:72
】8,138
》 104【73
【 11?933
《
【
—生均面积
— 1》0.3
— ?9.0
》 8.7
】
《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二)【专用:教室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 《12班
【。 ,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实用面积《
36】5
》 570
】 570
! 570
! 5《。70:
《
【。 规划使用【面积
6!79:
6【79
《 , 838
【
1—144
】 114《4
?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73【7
?。 ,。 856
】 97—5
10!94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048
! 1167
!
1—。501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 , 283
【 363
】
《 464
!。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193!
9【31
【 1047》
—1145
】 1243—
—。
【 【 : 2、初级中学
!
:
,。
— , 班:数,
: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377】
? 497
【
616
!
73【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 1》546?
: 《1983
— ?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24!4
3】14
》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54
】
: 28》8
》 38《6
47!6
:
55【2
! ! — 2、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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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414
!500?
58】6,
? 6《72
【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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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8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 班数
【 6班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2】43
【 3:2,4,
40】4
4】87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7,
,。
, 《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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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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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 1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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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使用面?积
:
, , 319
】。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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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 64《1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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