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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闽《教,。发〔2007—。〕113号 【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办公?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 生均面积》 2【4 《 22 — 》20 】18 》 , 18 》。 》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 22【 —21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基本指标《 : ? 199《2 》 3453 ! 4448 ! : 5470— 6【462 !。 生!均面积 》。 ? 7.?4 6】。。.4 5!.5 5!.1 《。 : 4.8 【。 【 : 规划指标 】 《 2515 — 4788!。 6【155 》。 77—22 【 87?。60 》。 《 生】均面积 】 9.3 【 ?8.9 》 7.6【 7【.1:。 6.】5 —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指标 4!352 !57:48 《 7132 ! 85【2,2 《。 , —。 ? 生:均面积 【 7.3 【 ? 6.4 ! 5.9 》 5.7】 《 : , 》 规划指标 【 617】2 《 , 81《。3,8 ? 1047】3 : 》11933 !。 】 生均面积 】 , 10.3 ! 9.—0 【8,.7 —。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二)】专用教室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6】班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 【 基本实用面积】 —365 《 : ?570 《。 ? 570 — 570】 》 570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 《679 《 ? 838 — : 1《14:4 11!44 》 :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7:37 《。。 ? 856 】 975 【 109【。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 : ,1501 【 : ,1620 》 :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193 !283 】 363 》 4—64 《 , :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193 !931 【 104》7 11!4,5 12!43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3?77 【 497 ! 616《 73】6 【。 — :规划使用面积— 1【108 》 15—46 ? 198】3 》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 244《 , ? , ,314 【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5《4 28!8 《 , 386 【。 476 ! 552【 :  【  :   ? ,        】 2、?初级:中学: 【 班—数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414? 《 500 — ? :58:6, : 672【 : :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 53《4 【658? —768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班数 》 ?6班 —。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 243 【 《324 》 ? 40?4 【487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1—7 【24:3 》 324 】 40》4 — ,487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12班! 18】班 》 , 2:4班 ?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279 《 390】 : ? 49?4 6】01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319】 , 》。430 — 53》。4 64!1 : ,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