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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闽《教,。发〔2007—。〕113号
【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办公?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 生均面积》
2【4
《 22
—
》20
】18
》 , 18
》。
》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
22【
—21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基本指标《
: ? 199《2
》 3453
! 4448
! : 5470—
6【462
!。
生!均面积
》。 ? 7.?4
6】。。.4
5!.5
5!.1
《。 : 4.8
【。
【
: 规划指标
】
《 2515
—
4788!。
6【155
》。 77—22
【 87?。60
》。
《
生】均面积
】 9.3
【 ?8.9
》 7.6【
7【.1:。
6.】5
—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指标
4!352
!57:48
《 7132
!
85【2,2
《。 ,
—。 ? 生:均面积
【 7.3
【 ? 6.4
! 5.9
》
5.7】
《
: ,
》 规划指标
【
617】2
《 , 81《。3,8
? 1047】3
:
》11933
!。
】 生均面积
】 , 10.3
! 9.—0
【8,.7
—。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二)】专用教室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6】班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
【 基本实用面积】
—365
《
: ?570
《。
? 570
—
570】
》 570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 《679
《
? 838
—
: 1《14:4
11!44
》
: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7:37
《。。 ? 856
】 975
【 109【。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 : ,1501
【 : ,1620
》
: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193
!283
】 363
》
4—64
《 , :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193
!931
【 104》7
11!4,5
12!43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3?77
【 497
! 616《
73】6
【。
— :规划使用面积—
1【108
》 15—46
?
198】3
》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 244《
,
? , ,314
【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5《4
28!8
《 , 386
【。 476
! 552【
:
【 : ? , 】 2、?初级:中学:
【
班—数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414?
《 500
—
? :58:6,
: 672【
: :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 53《4
【658?
—768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班数
》 ?6班
—。 12班
—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 243
【 《324
》 ? 40?4
【487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1—7
【24:3
》 324
】 40》4
— ,487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12班!
18】班
》 , 2: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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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279
《
390】
: ? 49?4
6】01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319】
,
》。430
— 53》。4
64!1
:
,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