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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 闽:教发〔2007〕】113号 —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福建省教】育厅 》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 ,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二、办公《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班数: 6班!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 2:0 》 18 】 18《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2【4 》 22《 —21 】。20 《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基本》指,标 19!92 — 34《53: : 4》448 !5,470 【 64《62 》。 》 生【。均面积 《 ? :7.4 【 6?。.4 — 5.5 ! 5.《1 — 4.8《 【 《。 规《划指标 《。 2—515 !47:88 《 615【5 77!22 】876?0 》 】。 生均面积 !。 9.3— 8.9! ? 7.6— : , , 7.1 【 :。 :6.5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指标 【 :4352 —。 《。5748 》 ? 7132 【 85【22 ? : ? 《 生均面积】 7.3! 6【.4 【 5.?。9 《。 5.7— 【 规划!指标 — :61:72 】8,138 》 104【73 【 11?933 《 【 —生均面积 — 1》0.3 — ?9.0 》 8.7 】 《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二)【专用:教室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 《12班 【。 ,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实用面积《 36】5 》 570 】 570 ! 570 ! 5《。70: 《 【。 规划使用【面积 6!79: 6【79 《 , 838 【 1—144 】 114《4 ?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73【7 ?。 ,。 856 】 97—5 10!94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048 ! 1167 ! 1—。501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 12班 【 》18班? 2【4班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 , 283 【 363 】 《 464 !。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193! 9【31 【 1047》 —1145 】 1243— —。      【       【  :  2、初级中学 ! : ,。 — , 班:数, :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377】 ? 497 【 616 ! 73【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 1》546? : 《1983 — ?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24!4 3】14 》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54 】 : 28》8 》 38《6 47!6 : 55【2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414 !500? 58】6, ? 6《72 【 》 规》划使用面积 】 424— 》 534 【 ?658 【 7?68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 班数 【 6班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1《7 2】43 【 3:2,4, 40】4 4】87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7, ,。 , 《243 《 32【4 : 404】 4【87 【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279【。 , 3—9,。0 49!。4 — 601 》 】 规划【使用面?积 : , , 319 】。 4》。30 ? 》534 【 64《1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