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闽教发〔2!007〕1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福建省教【育,厅
? 福建省建设厅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办公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1,2班 ?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0
【 1《8,
: : 18
—
!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12班
—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生【均面:积,
24】
2【2
21!
,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指标
— 1992
】
: ?3453《
—。4448
】 547》0
【6462
—
《
?
生—均面积
》 : , 7:.4
6!.4:
5.5!
5【.1
《 , :。 4.8
】
:
《 规划指标
!
?。 2515
! 4788【。
6【155?
: : 7722—
: : 8760
【
:
【 生均面积】
《 9.3》
: 8》.9
?
7.6】
—。7.1
— 6.5
】
?
,
,
《 【二、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指标
!
4—。3,52
?
? 574》8
? 7132
!
8522!
》
《
? 生均面积
】 , , 7.《3
:
, 6.4
】
5.9】
? 5.7
】。
! : 规划?指标
6!172
】 81?38
— 10《473
】 11?。。933
】
,
【 生均面积
【 10.3】
《 9.0
】 8《。.7
】8.:0
—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 : : , , (?。二,),专用:。。教室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 12班
— : ,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实】用面积
】 365《
《 570
—
? 570
! 570
【 570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 679
》
: , 838》
》 1144
—
1144!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737
! 856
】
97【5
《 10》。94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1501
】 162—0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19《3
【283
【 363
! , ,464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93】
93】1
10!47
《 1145】。。
—12:43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377
!。 497
【
616
!
》73: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154【6,。
《 198》3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154!
—2,44:
》 31?4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54《。
《 2?8,8
【386
》 476【
5【52
【。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 , 414《
5【00
5!86
》 6《72
】
》 规划使—用面积
— , 42《4
:
53【4
【65:8
— 768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11:7
【243
《
, 324
】。
》。404
】 487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17
】 , 243《
?。 , 324
】 4《04
— , ,487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279
【
3—90
— 4?94
—。 601
!
! 规划使《用面积
— 319
!。 , 430
【 5》34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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