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闽教发〔2007〕!1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办公—用房
】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 6班
】 ?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0
【 18
—
18【。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2!2
? : 21
【 ,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指标】
《 199》2,
3【4,53
】。4448
—。 5470
!。
《 6462
【。
》
? 《生均面积
【 7.4
】 ? 6.4
】 :。5,.5
— 5.1
【 , 4《.8
?
! 规划指标
!
《 2515》
: 《4788
【 6155
! 77—22
《 8》760?
— ,
:
?。 ,。 生均?面,积
? 9》.3
》 8.9—。
: 7》.6
7!.,1
? 6.—5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1【2班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指标—。
,
, 43—52
《 5748】
713!2,
: ,。 85》。22
】
】生均面积《。
: 7.—3,
—6.4
《
》5.9
】 5.7《
: :
— 规划指标
!。
61【7,2
《 8138【
》 104《。73
《 1》1933
【
! 生?均面积?
》 10?.3
?
: 9《.,0
—。 8.7
》
,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一、教学用房
】
《 :。 , (一)普!通教室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二)专用教室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实用?面积
《 《365
!57:0
《 ?570
】。 ,570
】 570
》
?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 679
【 ? 838
! 1:144
— 11》44
【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737【
: 《856
【 97《5
? 10—。9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 1501
!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6【班
— 12班
】 18班
【。。 , 24》班,
: : 30班
!。。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
28【3
36!3
? 《464?。
54】4
:。
?
:
】规划使用面积—
—193
】。 931
》
: ?1047
】 :1,145
》 124【3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37】。7
? ? 49?7
:
: 616—
? 73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154【6
19!8,。。3,
: ? 21?21
?
! , 二、【办,公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班数【
:。 6》班
—。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1【5,4
2】44
《 31—4
【。380
!446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 154
】 288
—
386】
《 476
! 552
—
《
! 】 2、《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 基本使—用面积
】 4:14
?
: 50》0
? 58—6
6】72: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42?4
? ? 534
【 ?658?
768!。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11!7
— 243
】 324
【 ? ,40:4
4】8,7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7
! 24—3
— 324
— 《404
— 487
】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 ?2,4,班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279!
? ?390?
4【9,4
:。。
?。 601》
!
规划【使,用面:积
31!9
【430
《
? 534
【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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