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闽教发】〔2007〕—1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 福建?省,。。建设厅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办公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1,2班
】 18班
—
《 24班
—
《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0》
,
》18
?
18
】。
:
《
, :
》。 二、!初,级中学
《
【 , 班数》
1【2班
【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 22
】 21
】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 18班
【
, : 24班》
: : :30班?
,。
【
,
, 基本指标】
: 1992】
345!3
【4448
— 《54:7,0
— 6462
】
【 生》。均,面积
》。 7.4—
6.4!
5.5!
: 5》。.1
》 ?4.:8
:。
—
:
规划指标!
,
2515!
》 4788
! 615》5
【7722
】 87《60
】
生!。均面积
— 9《.3
《 8.9【
7【.,6,
7.】1,
《 6.5
】 ,
】 ? , :二、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指标:
,。
4352!
: 5748】
—7,132
》 8》5,22
】
】生,均面积
《
? 7.3
【 6.—4
》 5?.9
《 ,。 5《.7
》
《
【规划指标
— 6172】。
8【。138
—。 10473】
: 119【3,3
—
《
》生,均,面积
1!0,.3
》 9.0
【
8.【7
:
? 8.0
!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一)普!。通教:室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二)专用教室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实【。。用,面积
》 365—
570!
57】0
:
570
!
: , 570
!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 679
! 838
】
? 11《44
?
1—1,44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7】37
— 856》
: ? 975
【 1《。09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150【1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28!。3
》 363
—。
? 46《4
《 :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93
【 :931
!1047
》
114】5
《 1243【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3】7,7
4】97
— :616
《
736】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154!6,
》 1983
! 2121
【。
:
— 【二、办公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
班数
】。
: 6班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
? 2?44:。
314!
? ?38:0,
《。 44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54】
28】8
《 38》。6
《 : 476
— 552【
《。
?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41:4
? 500
! 586
! ? ,672
!
?
规划使】用面积
!424?。
5【34
?
? 658》
:。 《768?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11《7
:
243
!
《 3:24
?
4—04
《 48—7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17
】 :。243
!。324
!404
》 : 48《7
?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279
【 390
【
? 494
!。 601》
,
! , 规划使用面】积
3】1,9
》 430
! 534
!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