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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闽教发〔2!007〕1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福建省教【育,厅 ? 福建省建设厅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办公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1,2班 ?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0 【 1《8, : : 18 — !  《    《。   二、》初级:中,学 【 班数】 —12班  —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生【均面:积, 24】 2【2 21! ,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指标 — 1992 】 : ?3453《 —。4448 】 547》0 【6462 — 《 ? 生—均面积 》 : , 7:.4 6!.4: 5.5! 5【.1 《 , :。 4.8 】 : 《 规划指标 ! ?。 2515 ! 4788【。 6【155? : : 7722— : : 8760 【 : 【 生均面积】 《 9.3》 : 8》.9 ? 7.6】 —。7.1 — 6.5 】 ? , ,  《       【二、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指标 ! 4—。3,52 ? ? 574》8 ? 7132 ! 8522! 》 《 ? 生均面积 】 , , 7.《3 : , 6.4 】 5.9】 ? 5.7 】。 ! : 规划?指标 6!172 】 81?38 — 10《473 】 11?。。933 】 , 【 生均面积 【 10.3】 《 9.0 】 8《。.7 】8.:0 —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   (一》)普通教《室       !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  :  : , ,  (?。二,),专用:。。教室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 12班 — : ,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实】用面积 】 365《 《 570 — ? 570 ! 570 【 570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 679 》 : , 838》 》 1144 — 1144!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737 ! 856 】 97【5 《 10》。94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1501 】 162—0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19《3 【283 【 363 ! , ,464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93】 93】1 10!47 《 1145】。。 —12:43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377 !。 497 【 616 ! 》73: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154【6,。 《 198》3 【2121 【    】     》二、办公用》房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154! —2,44: 》 31?4 【380 】 4:46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54《。 《 2?8,8 【386 》 476【 5【52 【。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 , 414《 5【00 5!86 》 6《72 】 》 规划使—用面积 — , 42《4 : 53【4 【65:8 — 768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11:7 【243 《 , 324 】。 》。404 】 487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17 】 , 243《 ?。 , 324 】 4《04 — , ,487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279 【 3—90 — 4?94 —。 601 ! ! 规划使《用面积 — 319 !。 , 430 【 5》34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