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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闽教发】〔2007〕—1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 福建?省,。。建设厅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办公用房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 6班 !1,2班  】  18班 — 《  24班 — 《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0》 , 》18 ? 18 】。 : 《 , :  》。       二、!初,级中学 《 【 , 班数》 1【2班  【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 22 】 21 】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 , 《12班 《 : 18班 【 , : 24班》 : : :30班? ,。 【 , , 基本指标】 : 1992】 345!3 【4448 — 《54:7,0 — 6462 】 【 生》。均,面积 》。 7.4— 6.4! 5.5! : 5》。.1 》 ?4.:8 :。 — : 规划指标! , 2515! 》 4788 ! 615》5 【7722 】 87《60 】 生!。均面积 — 9《.3 《 8.9【 7【.,6, 7.】1, 《 6.5 】 ,   】   ? ,  :二、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指标: ,。 4352! : 5748】 —7,132 》 8》5,22 】 】生,均面积 《 ? 7.3 【 6.—4 》 5?.9 《 ,。 5《.7 》 《 【规划指标 — 6172】。 8【。138 —。 10473】 : 119【3,3 — 《 》生,均,面积 1!0,.3 》 9.0 【 8.【7 : ? 8.0 !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教!学,用房     】  :     (一)普!。通教:室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二)专用教室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实【。。用,面积 》 365— 570! 57】0 : 570 ! : , 570 !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 679 ! 838 】 ? 11《44 ? 1—1,44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7】37 — 856》 : ? 975 【 1《。09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150【1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6班: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28!。3 》 363 —。 ? 46《4 《 : 54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93 【 :931 !1047 》 114】5 《 1243【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3】7,7 4】97 — :616 《 736】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154!6, 》 1983 ! 2121 【。 :  —       【二、办公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 班数 】。 : 6班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154 】 ? 2?44:。 314! ? ?38:0, 《。 44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54】 28】8 《 38》。6 《 : 476 — 552【 《。 ?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41:4 ? 500 ! 586 ! ? ,672 ! ? 规划使】用面积 !424?。 5【34 ? ? 658》 :。 《768? 】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 : 11《7 : 243 ! 《 3:24 ? 4—04 《 48—7 【 》 规划》使用面积 【 :。 117 】 :。243 !。324 !404 》 : 48《7 ? ? ,      【     》     》 ,2、初级中》学 —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 279 【 390 【 ? 494 !。 601》 , ! , 规划使用面】积 3】1,9 》 430 ! 534 !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