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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 】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 :闽教发〔2007〕!1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为促进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  :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作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分—为基本?建设指标和规划【建,设指标?。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地区宜执行规划建设!。指标学校建设—除遵循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第四条 学校规模!及班级人数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45【人,;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人数 》5,0人  — : 第:二章 学校校—舍组成     !第五: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  (?。一):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电教器械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  :   ?  二、办公—用房     】   ?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均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维修管理室】等管理?。用房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厕所等用房】;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用!房 第三【章 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   —  第六条 校【园用地组成及面积】。指标(平《方,米)     】 ,   校《园用地包括校—舍建筑用地、体育运!动用地和《绿,。化科技用地 【    《    校舍—建筑用地按照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值)具体测算建!筑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8初级—中学宜为0.9 !        】体育运动用地完【全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3?.3平?方米且?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    《  绿化科技用地完!全小学?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 6班 】 ? 12班《  《  18—班  】24班 ! 30班 》 ? ? 生】。均面积 【 24 ! 22 【 20 【 18 — 18【。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生均面积 】 《24 2!2 ? : 21 【 , 20《 : 》。 注如有寄宿学【生另:行增加?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  第?七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   ?一,、完全小《学 — ? ? 班?数, : ?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指标】 《 199》2, 3【4,53 】。4448 —。 5470 !。 《 6462 【。 》 ? 《生均面积 【 7.4 】 ? 6.4 】 :。5,.5 — 5.1 【 , 4《.8 ? ! 规划指标 ! 《 2515》 : 《4788 【 6155 ! 77—22 《 8》760? — , : ?。 ,。 生均?面,积 ? 9》.3 》 8.9—。 : 7》.6 7!.,1 ? 6.—5 》 :。      !   二、初—级中学  】 《 班数— 1【2班 ? 18班】 ? ?。2,4,班 3】0班 】 — 基本指标—。 , , 43—52 《 5748】 713!2, : ,。 85》。22 】 】生均面积《。 : 7.—3, —6.4 《 》5.9 】 5.7《 : : — 规划指标 !。 61【7,2 《 8138【 》 104《。73 《 1》1933 【 ! 生?均面积? 》 10?.3 ? : 9《.,0 —。 8.7 》 , 8》.0 !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不含: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面积;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     第—八条 校舍使—用面积指标(平方米!),  ?。。     》 ,。 一、教学用房 】    《  :。 ,     (一)普!通教室     !        】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 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    ! ,        】  :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         ! , (:二)专用教室  !。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 6班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基—本实用?面积 《 《365 !57:0 《 ?570 】。 ,570 】 570 》 ? 《 规划】使用面?积 》 679 ! 679 【 ? 838 ! 1:144 — 11》44 【 ,        ! ,  :      2、初!级中学 《。 , 《 , 班数】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 737【 : 《856 【 97《5 ? 10—。94 【 】 规:。划使用面《积 : 1—0,48 — 1167 【 ? 1501 ! ?1620 !  《       【   (三)公【。共教学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 ?。 班数《 6【班 — 12班 】 18班 【。。 , 24》班, : : 30班 !。。 : , 》 基?本使用面积 】 193 【 28【3 36!3 ? 《464?。 54】4 :。 ? : 】规划使用面积— —193 】。 931 》 : ?1047 】 :1,145 》 124【3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1【8班 【 24?班 ?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37】。7 ? ? 49?7 : : 616— ? 736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08 — 154【6 19!8,。。3, : ? 21?21 ?   ! ,     二、【办,公用房    】   ?      —    《1、完全小学— 【 班数【 :。 6》班 —。 12?班 【18班 !24班 》 30班【 : ? — 基本使—用面积? 1【5,4 2】44 《 31—4 【。380 !446 《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 154 】 288 — 386】 《 476 ! 552 — 《       !        】  2、《初级中?学 【 —班数 【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 》 基本使—用面积 】 4:14 ? : 50》0 ? 58—6 6】72: 《 , — 规划使用面】积 》 , 42?4 ? ? 534 【 ?658? 768!。  !       三】、生活服务》用房   —      —        】1、:完全小学  】 》 班数 ! ?6班 1!2班:。 《。 1?。8班: ? 24班 ! 3《0班 】 【 基本使用面—积 11!7 — 243 】 324 【 ? ,40:4 4】8,7 ? 《。 【。 规划使用面积 ! 117 ! 24—3 — 324 — 《404 — 487 】 ?      】  :   ?   ?。   2、初—级,中学 》 ! 班数 【 12班 ! 18班 — : ?2,4,班 3】。。0,班 —。 !基本使用面积— 279! ? ?390? 4【9,4 :。。 ?。 601》 ! 规划【使,用面:积 31!9 【430 《 ? 534 【 《641 【  》     》  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的使用面》积指标   【      —    小学学【生宿:舍每生2.4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1.0【3平方?米;初中学生宿【舍每生3平方米【学生食堂每生0【.9平方《米  第四】章 学校规划—和建设标准  】   ?第九条 学校—网,。点布局应满足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生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 :  :   ?第十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好!、远离?污染源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烈带、雷区—、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影面、【滑坡:体、悬崖边》或崖底、泥石流、】洪水出水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场所》比邻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第】十一条 校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校舍》建设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宜?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抗震设防》区域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校舍建【筑装饰应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材料进行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水平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确—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   ? 第十四条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 , ,第十五条 主—要用房层高普通教】室、图书《阅览:室和实验室小学宜为!3.:。。3-3.《6,。米初中宜为3.6】-3.?。9米学生宿舍宜为3!.3-3.6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