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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芜湖:市规:划区范?围内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 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规定时《间模拟?计算:高层:建筑对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第四条 本规】定称有日《照要求的建(—。构)筑物是》指,住宅建筑、老—。年人居住建筑、学】生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等有关技!术规范?中规定?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 】第五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    一》、,日照分析被》遮挡: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日照分析!被遮:挡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则【  ?   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25倍最大不】超过125》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最外侧向外!各0.5倍拟—建高层建筑》高度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    】 二:、 日照《分析:遮挡:建筑指对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日照分析遮挡【。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则 ?    《 以:被遮挡建筑》的南墙为基准向【南125《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最外》侧向外各0.5倍拟!建高层建筑高度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 第】六条 日照标准【    》 ,一,、住宅?建筑   —  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累计下同)的—。日照标准每套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  !  : 二、学生宿—舍 ?    内廊—式学生宿舍主朝向】的寝:室应能?满足与住宅建筑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  三、《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   》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 四、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 《。。    《。。。 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第?七条:。 日照计算的参数】   《  日照《分析的有效日照【时间为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计!算点(芜湖)纬度为!北纬:31度2《0分经度为东经11!8度21分;采样点!。间距为1米采—样时间间隔5—分钟 《。    日照计【算的起算《点为采用距》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米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     一、】日照:分析方?法     【新,。建单体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或窗【户分析?法保留单体采用窗户!分析法场地采用阴】影分析?法 ?  :  二、日照分析面!。的,确定     】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住宅:以垂直场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住宅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    居住建【筑一套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1!个居住空间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做日照分—析  《。   休(疗—)养院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 三、?日照:基准线的《确定 ? ,。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    《。(三)?阳台以外墙》面为日照计算基准】面 :    《。 ,(四)南外廊式【的,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面为日照基】准线 《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方式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     四、窗】户、阳台以及外【廊的计?算宽度确定   !  :住宅、老人》居住建筑、学生【宿舍等?建,筑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或?。。等于2.1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1?0米:的满 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2—.10米即可 【  :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楼以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 【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 ,    《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建模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  ?   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建模当】需,。要,建模的屋顶》或附属物较为—复杂(如圆壳—形等)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 《   ? 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等】功能性建(构)【筑物)都包括在内】装饰性建(构)【筑物以及透明的建、!构筑物可不建模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进行日?照分:析应当?以下列资料》为依据    】 一、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竖向设计图—。、单体?。平立剖面图; 】    二、分【析,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的有关数据; !     三—、已确定和》。规划中的属于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的资料  ! ,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由《。建设单位提供—(纸:质,及,电子数据资料)第三!项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名称、—地点:、委托方、》受托方、项目名称】等)  》 ,  2、拟》建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3、日照《分析计算《范围以及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地坪标高); !   ?。。  4、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5,、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7、】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日照分析结论— :    《以文字和《图表的方式说明【各项日?。。照分析结果》其中现状建筑—还应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     !三、附图 》     1、日】照分析计算范—围图:;,。     2、】日照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层数、高度、编号!、地坪绝对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     3、作!为建模依据》的建筑方案图或施工!图  《  : ,4,、现状建筑的日【照分析图  【   5、其他相】关分析图  【 ,  四?、日照分析报告应由!日照分析编制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日照—分析报告一式—三,份(包括纸》质和电子数据)【一份日?照分析单位存档【一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严重【违,。规者:将被:记,入芜湖?市城乡规划诚信档】案2年?。内禁止进入芜湖【设计市场《 第十四》条 对日《照分析?结论中拟建》建筑造成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时数减少但!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日照标《准的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 对日照—分析结?论中拟建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没【有,造成:新影响的无论原有日!照时数?是,否符合标准》均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时:可予以规划许可【 第十七条— 在进?行拟建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时受影响的地】块已进入《依法征收《阶段的可《按征收地块的规划】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现有住宅建】筑不考虑日照影响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完成》相应的征收工作 !第,十八条 对复—核日照分析报告【主,体,、内容?和程序?。的规定由城乡规划局!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