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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芜湖市》规划区范围内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 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规定时!间模拟计算高—。层建筑对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第四?条 本规定称—有日照?。。要求的建(构)【筑物是指住宅建筑、!老年人居住建筑、】学生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等有关技术【规范中规定》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 — ,第五: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 ,  一、日照分【析被遮挡《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日:。照分析被遮挡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则     !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25倍—最大不超《过125《。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最外—侧向:外各:0.5?倍拟建高层建筑高度!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     【。二、 日照分析遮挡!建筑指对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日照分析遮挡—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则《。     —以被遮挡建筑的南墙!为基准向南12【5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最外侧向外各【0.5倍拟建高【层建:筑,。高,度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 第六条 】日,照标准   【  :一、住宅建筑—    》 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累计下同《)的:日照标?准,每套: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 》     二—、学生宿舍   !  内廊式学生【宿舍主朝向的—寝室:应能满足与住宅【建筑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 , 三、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 四、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 ?     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第,七,条 日照计算—的参数 》    《。。日照分析《的有效日照时间为】。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计算点(芜!湖)纬度为北—纬31度20分经】度为东?经118度》21分;采样—点间距?。为1米?采样时间间隔5分钟!   《  日照计算的起算!点为采用距》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米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   !  一、《日照分析方法 【     新—建,单,体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或窗!户分析法保留单体采!用窗户分析法场地采!。用阴影分析》法   》  :。二、日照分析面【的确定 》    《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  条式住宅以垂】直场: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住宅》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   居住建筑一】套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1!个居住空《间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做日照分—析 :。     》休(:疗)养院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 ,    三、日照】基准线的确定—  ?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   (三》)阳:台以:。外墙面为日照计算基!准面:。     (四)!南外廊式的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面为日照基准线 】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方【式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 ,   四、窗户【。、阳台?以及:。外廊的计算》。宽度:确定 《  :  住宅、老人居】住建筑、学生宿舍等!建,筑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或?等,于2.1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10米【的满 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2.10米即可】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楼以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建模—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 【     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建模当需要建模【的屋顶或附属物较为!复杂(如圆壳形【等)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 】    《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等:功能性建(构—)筑物)都包—括,在内装饰《性建(构《)筑物以及透明的建!、构筑物可》不,建模: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进】行,日照分析《。应当以下列资料【为依据  —   ?一、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竖向设计图—、单体平立剖面【图;    【 二、分析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的有关数据; 【。    《 三、已确定—和规划中的属于【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的《资料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由建设单—位提供(纸质及电子!数,据资料?),第三项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名称、地点、【委托方、受》托,方、项?目名称等) 【   ? 2、拟《建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  3、日》照,分析计算范》。围以及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地坪标高)【;     4】、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5、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7、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以文】字和图表《的方式说明各项【日照分析结》。果其中?现状建筑还应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 —。。    三、附【图    — 1、日照分析计】算范围图;  】   2、日—照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层—数、高度、编—号、地?坪绝对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    — ,3、:。作为:建模:依据的建筑方案【图或施工图》 :。。    4、现【状建筑?的日照分析图 【     5、其】他相关分析》图     四】、日:照分析报告应—由日:照分析编制》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日照?分,析报告一式三份【(包括?纸质和电子数据)一!份日照分析单位存】档一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严?重违规者将被—记入芜湖市城乡规划!诚信档案2年内禁】止进入芜湖设计市】场 第十四条 对!日照分?析结论中拟建建筑造!成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时数:减少但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日照标准的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 对日照分析结论】中拟建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没有造《成新影响的无论原】有,日照时数是否符【合标准均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时可予以】规划:。。许可 第十七【条 在进《行拟建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时《受影响的地块已进入!依法征收阶段的可按!征收地块的》规划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现有住》宅建筑不考》虑,日,照影响?。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完成相应【的,征收工作 第十八!条 对复核》日,照,分析报?告,主,体、内容和程序【的规定由城乡—规划局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