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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芜湖:市规划区范围—内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 ?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规《定时间模拟计—算高层?。建筑对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规划或—现状: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第四条 》本规定称有日照【要求的建(构)筑物!是指:住宅建?筑、老?年人居住建筑、学】生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等有关技术规!范中规定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
第五》条 :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
— 一《、日照分析被—遮挡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日照?分析被?遮挡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则
【 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25倍最大—不超:过125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最外:侧向外各0.5【倍拟建?。高层建?筑高度?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
! 二、? 日:照分析遮《挡建筑指对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日照分析遮挡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则
【 以被遮《挡建筑的南墙为基】。准向南125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最外侧向】。外各0.5倍—拟建高层《建筑高?度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
第六条》 日照标准
】 一、》住,宅建筑
】 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累计下同)的日!照标准每套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
!二,、学:生宿舍?
: ? 内廊?式学生宿舍主—。。朝向的寝室应—。能满足?与住宅建筑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 三、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
!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
》四、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
】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第七条【 日照计《算的参数《
》 日照分析的有效】日照时间为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计算点《(芜湖?)纬度为北纬—31度20分经【度为东经《118度2》1分;采样点间距为!1米采样时间间隔5!分钟
日!照计算的起算点【。为采用距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米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
一、日!照分析方法
! 新?建单体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或窗户分析法保【留单体采用窗户分】析法场?地采用阴影分—析法
】二、日照分》析面的?确定:
: 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住宅?以垂直场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住宅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 居?住建筑一套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1个居住空!间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做日》照,分析
— , 休(?疗)养院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 三、日照》基准线?的,确定
《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
: (三)阳台】以外墙面为日照计算!基准面
!(四)南外廊—式的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面《为日照?基,。准线
《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方式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 四、窗户、】阳台:以及外廊的计算宽度!确定 ?
》。住宅:、老:人居住?建筑、?学生:宿舍等建筑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或等于2—.1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10》米的满 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2.!10米即可
】 :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楼以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
第九条 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建模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
】 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建模当《。需,要建模的屋顶或附】属物较?为复杂?(如圆?。壳形等)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
— 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等功能性建》。(构)筑物)都【包括在内《装饰性建(构)筑】。物以及透明的建、】构筑物可不建—模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进行日照【分析:应,当以下列资料为依】据
《。。 一、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竖:向,设计图、单体平立剖!面,图;:
》 二、分析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的有【关数据; 》
, 三、已【确定:。。和规划中的属—于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的资料?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由】建设单?位提供(纸质—及电子数据》资料)第三》项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名】称、地点、委—。托方、受《托,。方、:项目名称等)
】 2、—。拟建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3:、日照分析计算范】围以及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地坪!标高);
【 4、》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5?、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 :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7—、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日:照分析结论》。
: 以》文字和图表的方式说!明各项日照分—析,结果其中现状建筑】还应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
《 , 三、《附图 ?
1、日】照分析?计算范围《图;
》。 2《。、日照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层数、高!度、编号、地坪【绝对:。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
! ?。 3、作为建模依据!的建筑方案图—或施:工图
》 4、》。现状建?筑的日?照分:析图
— 5、其他—相,关分析图
【 四、日照【分析报告《应由日照分析编制】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照】分析报告一式三份】(包括纸质》。和电子?数据)一份日照分】析单位存档一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严重违规者将—被记入芜湖市城乡规!划诚信档案2年内禁!止进入芜湖设—计,市场:
第十四条 对日!照分析结论中—拟建建筑造》成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时?。数,。减,少,。但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日照标准!的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 ?对日照分析》结论中拟建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没有—造成新影响》的无论?原,。有日照时《数是否符《。合标准均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时可—予以规划许可 【
第十七条 在进行!拟建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时受影》响的:地,块已进?入依法征收阶—段的可按《征收地?块的规划《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现有住宅建筑不【考虑:日,照影:响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完成相应的—。征,收工作
第—十八条 对复核日照!分析报告主体、内容!和,。程序的规定由城【乡规划局另行—。制定 ?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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