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交付使用前的检验
在仅载货电梯交付使用前,制造商应进行相关的试验,以确保仅载货电梯的正确生产和组装,从而检查所提供的所有装置均已安装且运转正常。这些试验应在使用的现场完成。
尤其应检验:
a) 所有极限开关的正确功能;
b) 所有控制装置的正确功能;
c) 限速器在特定范围内的功能(如果有);
d) 安全钳的功能(如果有);
e) 棘爪装置的功能(如果有);
f) 破裂阀或单向节流阀的功能(如果有);
g) 在1.0~1.2倍额定载重量之间超载监测装置的触发;
h) 制造商设计的对重(或平衡重)的质量;
i) 特定范围内制动系统的制动距离;
j) 层门门锁装置的功能;
k) 报警装置的功能;
l) 动态试验;
m) 按照GB 5226.2-2002相关规定进行的电气试验。
附录D 规定了需遵守的试验程序。
试验报告应包含所进行试验的简短描述和由制造商记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