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井道
【
【5.2.1》 通则
》
《
《。 ,本章适用于装有单台!或多台?仅载货电梯的井道
!。。
— , 仅载《货电梯的对重或平衡!重应与运载装置【在,同一个井道内
!
5《.2.2《。 :。井道的封《。闭
—。
仅载货】电梯应采用围壁与】周围分开
—
《 : 5.2.—2.1 当A类仅!载,货电梯安《装,在受限制区域—且在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用于防止火灾蔓【延的场合围》壁,。可以是有孔的—但
【 ? : ?a) 应》符合GB 2—382?1-2009—表2的?要求;
《。
《
? ,。 》b) ? 不应由于》异物通过围壁触【。及,井道:内的仅载货》电梯设备而妨—碍其运行
》
— 5《。.2.?2.2 《 在下列情》况下:井道应由无孔的围壁!。、底:板和顶板(》见0.2.4—)完:全封闭
! — :a): B类仅载货电】梯;
! , , b) !A类仅载货电梯未】安装在?受限:制区域;《
! ?。 c)《 仅载《货电梯安装在要【求井道有助》于防止火灾的蔓延】的建筑物区域中
!
,
:
? 5.2.2.】3 在无孔围壁】上仅允许下列开【口
《
? 】a) 《层门开口;
】。
— , b) 】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
— 》 c) 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
! d—) 通风孔;
】
】。 《 e) 井道与机!器空间(《或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
】
!。 ? f) 符合【5.2.10— 的仅载货电梯或电!梯之间隔障上的开孔!
?
?5.2?.3: :检修门和垂》。直,。铰链检修《活板门?
》
》5.:2.3.1 除】检修需?要外一般不应采用】通往井道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
》
】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尺寸应与其—在井道内的位置和】。用途相适《应
《
,
—。5.2.3.—2 检修门和垂】直铰链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井—道内:开启
—
【 , 5.2.3【.2.1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打开的锁当上述】门打开后《应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
》
,
】 任何大】于0.?50 m×》0.50 m的【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5【.2:.3.2.2 只!有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于关:。闭,位置时仅载货电梯】才能运行因此—应采:用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该要求《不适用于《通往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通道门但—适用于通往》设,置在井道内的限【速器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如】果有)
》
,
? 5.—2,.3.3 A类仅!。载货:电梯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符合GB—。 23821-2】009表5的要【求B类?仅载货?电梯: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是无孔的他【们,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
! 注需考虑!与建:。筑物:相关:。的防:火规:范的:要求(?见0.2《。.4)
《
!。5.2.3.4 !应按照5.3.【2的规?定提供安全进—入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
【
?
5.2《.4 井道通风
!
?
,
井道应适!当,。通风井道不》能用于仅载货—电梯以外的其他通风!
?
5《.2.5 井【道壁、底面和顶板】
! 井道的结构应【。至少能?承受下述载荷驱【动主机?施加的、安全钳【动作瞬间《经导:轨施:加的、由制造商为】特殊:用途而设计》的运载装《置的偏载产生的、通!过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动作产生的等!(见0.2.4)
!
,
5》.2.6 井道】。壁的强度
!。
,。 : 为保证仅载【货电梯的安全运【行井道壁应》具有如下机械—。强度:用一:。。个至:少30?0, N的?力垂直作用在—井道壁的任一面的任!何位置上且均匀【。分布:在5 cm2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井道壁》应
》
a)】 无永久变形;
!
《
: ,。 b) 弹性变!形不大于15 【。m,m
—
,。 见0.【2.4、0.—3.8和5.—2.8
】
5.2.7 底!坑底:面的强度《
! 底坑底面应—被设计成能承—受所有的静载荷【和动载荷且应考【虑可能承受的动能及!惯性力如安全钳、固!定止:停装置(无论是否具!有缓冲作用)动【作时所产《生的力(《见0.2.4—和,5.2.9)
!
》 :注可考虑GB 7】5,88:-,20:03:附,录G表G《.,2给出的冲》击,。系数K的《值
《
5.2.【8 ?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层门?与井道壁的结—构和间距《
,。
— 5.2.8】.1: 运载装置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5 mm
】
,
?
5.2.!8.2 当运载】。装置入?口处不满足5.【5.1.《2.3的《规定:时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井道壁以及安】装在:该井道壁上》的层门?应
—。
《 》a) 能够承【受5:.2.6规》定的力;《
! , 《b) 《。与运载?装置:地坎的距离符—合5.2.8.【1的:规定;和
!。
《 c) 】 对:于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井道壁至少在运!载装置入口宽度【两边各加25 m】m和入?口高度上下各加开】锁区域的高度的【表面:区域应?满足:
】。 ,。 : , 1)】 连接到相邻【门的门楣;》或
】 ! 2) 采用】坚硬:平滑的?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至少为60》°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不应小于】20 mm
】
5】.2.8.3— 当按照5—。.10?.,2.2的规》定,开着门手动平层时】。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符合《下,。列要:求
】。 :。 a—) ?应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垂直表】面,其高度不应小于【。1/2开锁区域【加上10 mm宽度!不应:小于:运载装置《入口净宽度两—边,各加25《 mm
》。
—。 b【), :该表面应是连续的】由平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或等:效物:它能承受垂直作用于!其上任一位置均【匀分布在5》 cm2圆形—或方形面积上300! N的力且应—
— 】 1)—。 , 无永久变形;
!
《 ,。 】 , 2) 弹性】。变形不大于》10 mm
—
】 ? :c): 井道壁》任,何凸出物均不应超过!5 mm《超过2 m》m的凸出物应倒角倒!角与水?平的夹角至少为7】5°
》。
《 5.2.【8.4 当运载】装置入口具有—适当的保《护措施(见5.5】.1.2.3)【时层门?地坎与面对运—载装置的层门门扇】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5 m—。m
5】。.2:.9 ? 位于?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下》。部空间的《防护如?果在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底坑的】底,面应至少按500】0, N/m2》。载荷设?计,且应
》
【a) 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平衡重运行—区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坚固桩墩《;或
?
— b) 在对!重,(平衡重)上设置安!全钳
!。 注《仅载货电《梯井:道最好不设置在人员!能,到达的空《间,上面
》
5.2.10! 井道内》的防护
【
5】.2.?10.1 在维护!人员可进入的井道】底部:空间内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至少!采用下列防护—中的一种
》
【 a) ! 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 m?处向上延伸到至少2!。.50 m的高度其!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或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 m如】果这种隔障》是有孔的则应—遵循GB 》238?。21-2《009中4.2.4!。.1:的要求
】
》 《b) 《。符,合5.?2.1?1.:2.3.1》a)3)的装—置限制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至少《在底坑地面》以上1?.8:0 m的高度
!
》 5.2.10】.2 在装—有多台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的,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如果《隔,障是有孔的则应【符合 ?GB 2《3821-2009!中4.2.4.1的!要求
! 》 5.2.10】.2:.,1,。 该隔障应至少从!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 2《.5:0 m的高》度
! : ?。 该隔【障的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
?
《 5.【2,.10.2.2 !如果:。运载装置的顶—部边缘?与相邻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的运动部件(运载装!置或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等)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 m该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
! : , ? 该隔障—的宽度应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 m
—
5?.2.11 【顶层空间和底坑
】
】 5.?。2.11《.1 顶层—空间
?
《。。
【 5.2.11.!1.1? , 当无运载装置顶】的运载装置停在其所!能到达的最上端位置!时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 《 a)! ,运载装置的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 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
: , , 【 b)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
《。 — : 】1) 固定在—运载:装置围壁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 m除—2)所述及的部【件外
《
】。 ? 《 ? 2) 导靴或滚!轮、悬挂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如果有》)和向上运行—的液压缸组件(如】柱塞头顶部等)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 m
《
! ?。。 c) 【运载装置地板与【井道顶最《。低部件之间的净高】度应至少等于—。最,高层站?层门高度《。加0.10 m任】何情况?下净高?度均不应《。。。小于1.80 【m
:
?。
《 5.】2.1?。1.:1.2 对于有】运载装置顶(—。见5.5.1.6)!的运载装置
【
?
《 》 , : a)? 如:果,。运载装?置顶:上未设?置检修控制装置【则应在运载装置【顶上设置满足5.】10.?2.4?规定的停止装置同时!也应满足《5.2.11.1】.1 a)》和5.2.11.】1.1 b)—的要求作为例外【5.:2.11.1—.1 b)1)【规定的最小距离【可减至0《.,10 m《
?
《 : 》 b) 如】果运载装置顶上设】置了:检修控制装置除了】符合5.2.1【1.1.1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1)或2)的规定!以及满足3)的【。。规定
》
:
! 《 1)— 通过满足》。5.:2.11《.1.1[除5.】2.11.1.2】b)2)]规定的】井道尺寸来实—现;或
》
《 【 】 2) 通过满足】L.1或L.2的规!定来实现
!
《 : ! 3) 》当,对,重或平衡重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
》 : 《 》 【 i) 符合】5.5.1.6【.1 ?。。。。尺寸要?求的:运载:装置顶?最高区域的水平面】[不包?。括5.2.11【。.1.1b)—2):述及:的部件?]与:位于运载《装置投影区域内的】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 m:。。;
:
》 ? : ! 》 ii) 运载】装置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 ,m,×0.60 m×】0.80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对于用悬挂绳】(或链)《直接系住的仅载【货电:梯只要每根悬挂绳】(,或链)的中心—线,距长方体的一个垂直!面(至?少一个)的》距离:均不大于0.15 !m则悬挂绳》(或链)及》其附:。件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内
《
》 《 : , c《) B类仅》载货电梯应符—合5.2《.,11.?1.2b)的规【定,
》
【 ? , d) 》对于A类强制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3 m/s】的B类强制》式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从顶层层站—向上运行直至—撞击到上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应】小于0.2 m
!
:。
【 《 , e)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强制式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从顶层—层站向上运》行直至撞《击到上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应小—于,0,.5 m即》使运:载装置上行至缓【冲器行程的极限位】置也应一直有导向】
》
? 5.2!。.11.1.3 】 当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对重《或平衡重的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 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 , 5.2.1】1.2 底坑 】
! 5.2】.11.2.1 !总则
】。 《 ? ? :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除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座、悬挂】装置和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
》
? 《 ? 《 ,在导轨支架、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隔障?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应漏【。水或渗?水(见0.2—.4)?
】 5.2!。.11.2》.2 进入底坑】
》
— — 如果没有》其他通道为了便【。于,检修人员安全地【进入底坑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见GB 1—7888《.3-2《008)此》装置不应《凸入仅载货电梯【运,行的空间《
:
,。
【 , 5.2—.11.《。2.3 《 ,底坑空间
—
:
》 — 5.2.1】1.2.3.1【 底坑深度—和(或)躲避空间】应满足?下列a)或b—)的规定
》
《
? ! a)【 符合下述要求
!
《 】 : 【 1《), 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与底坑或安【装在底坑内的设【备的最高《部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 mm
—
— ! 》 《2) 当《有人员在底坑时一个!符合5.10.【2.4 规定的停】。。止装:置应:防止运载装》置的运行如果停止】装置是手动操—作的应能从井—道外通过《打开进?入底坑的《。通道门来《。操作
【
《 : , 《 : 》 : 3:) 为了维护—应设置机《械阻:止装置该装》置应由符合5.1】0.1.2.2规】定的安全触点进【行电气检《查,该机械阻止装置【应设置在运》载装置下方起—到固定止停装置的】作,用以限制运载装置】的行程确保底坑地面!与运:载装置或其支—撑,构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8 m
》
,
,
,
? 《 》 ? 注【此装置可作为防【止运载装置离—开层站的装置(【见5.?6.:2.3)
】
】 【 ! :如果:操作机械阻止装置】的力大于《200 N或EN !100?5-32《0,02:要求较小的》力应设置《动力操作;
!
: 【 —。 ! 除符合5—.6.2.3规【定外机械阻止—。装置的动作应能【使,设置:在运载装置下方的】。指示灯燃《。亮并且从底坑—应是可见的;
!
【 : 》 , — 》 机械阻《止,装置:应能承受至少3倍】于满载运载装—置的:重,。量而无永久变形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撞》击该阻止装置并停在!该,阻止:装置:上时:。。运载装置地面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
! 】 《b) 当《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 1】) 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 m×0.—60 m×》1,.00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
?
! : 【 2) 底坑】底,面与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下?述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 m之内时!该距离可减小到0.!1,0 m
》
《 : 》。 — ? i!) 夹紧装置钳体、!棘爪装置、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与相邻的井》道壁之间;
】
《。 】 【 , —。 ii) 》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与导轨之间
!
【 【 】 3)? 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液压缸!支座、?管路:和,其他附件等》)与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 m上述2【)i)和2)—ii)除外
—
:
】 】 ? 4)— 底坑底面或安【装在底坑的》设备的顶部与倒【装的液压缸的向下运!行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但如果人—员不可能误入柱【塞头部组《件下面(《如按照5.2.【10:.1:设置隔障防护—)该垂直距离可从0!.50 m》减小到0.》10 m
【。。
《 : , , 《 ? : —5) ?底坑底?面与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下的多级式!液压缸最低导—。向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
:
】 ? 5.2.!11:.2.3.2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仅!载货电梯《底坑深度与躲—避空间应《
《
,
: 《 ! a) 符—合5.2.11.2!.3.1《b,)规定;《或
《
,
! — ? b) 符》合,L.3规定
!
? 5.!2.:11.2.4 】底坑中的装置底坑】内应:。设置
《
! 【a) 停止》装,置该装置应在打开门!进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且应符】合5.1《0.2.4》和7.1.9的规】定
! !。 ,b) 电源插座【(,见5.9.5.【5.2?),。
》
— ? 在B类仅载!。货,电梯底坑中应—设置:控制井道灯的—开关:(见5.9.5.6!.2)?在开门进《底坑时应易于—接,近该开关
】
5.2.12 ! 井道的《专用
—
仅载】。货,电梯井道应为仅载】货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应设置与仅载货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内允许《设置采暖设备但【不,能用蒸气或高压水】采暖采暖设备的控】制和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5!.2.13 — 井道照明
【
— 为方便使用行】灯照:明井道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插座》(见0.2》.4)?。
! ,运载装?置顶被用作工—作平台?时(如B类仅载货电!梯)井道《内工作位置的照度】应至少为50— lx以便于—检,查和维护操作
】
5.2.】14 报警装【置
! ,。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运载装置或井【道逃脱或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见》0.2.4)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至少!满足下列规定
【
》 a》) 由自动再【充,电设备供电》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的情况!下也能?为报警装置》提供至少1 —h的供电
【
b】) 能引起在仅】载货电梯井道附近和!(或)有救援人员出!。现的区域发出视【觉,和听觉?。。信号:报警的装《置动作声级视周【围环境而定(—见0:.2.4)》但,不应:小于60 dB【(A)
! c) 【 易于识别和触及】。即,使在供?电失效?的情况下也是可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