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 井道
!
,
5.2.1— :通则
—
: : 本章适用于【装有单台《或多台仅载货电梯】的井:道
?
— 仅载货电梯【的对:重或平衡重应与运载!装置在同一个井道内!
》
5.2.2— 井道的封—闭
】 ?仅载货电梯应—采用围?壁与周围分开
】
【 ,5.2.2.1 】 ,当A类仅载货—电梯安装在》受限制区域》且在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用于防》止火灾蔓延的—场合围壁可以是【有孔的但
》
:
》 《 a)《 , 应符合《GB 2382【1,-2009表2的】要求;
! 《 ? b) 不应由于!异物通过围壁触及井!道内的?。仅载货电梯设—备而妨碍其》运行
?
?
5.2!.,2.2? 在下列》情况下井道应由【无孔:的围壁、底板—和顶板(见0.2】.4)完全封—。闭
【 : :。 ?。 a)? B类仅载货电】梯;
》
】 , b) —A类:仅载货电梯未安装在!受限制区域;
【
?
— c)—。。 ,。 仅载?货电梯安《装在要求井》道,有助:于防止火灾的蔓延】的建筑物区域中【
】 5.2.2【.3 在无孔围】壁上仅允《许下列开口
】
,
:。 a!) 层门》开口;?
— 【 b) 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 ? c)—。 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
】
【 d) 通】风孔;
】
《 : e) 井】道与机器《空,间(或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
】
《 : f)—。 符合5.2【.10? 的仅?载,货电梯或电梯之间隔!障上:的开:孔
:
5.2.!。3 ?检修:门和垂直铰链检【。修活板门
】
5.2!.3.1《 除?检修:需要外一《般不应?采用通往《井道: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
! ,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尺寸应与其在井道内!的位置和用途相适应!
,
:
》 5.2.—3.2 检修门和!垂直铰链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井道内开!启
《
【 5》.2.3《.2:.1: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打:开,的锁当上述门打【开后应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
— ? — : 任:何大于0.50【 m×0.50 】m的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 5.2.3.】2.2 只有【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于关闭—位置时仅载货电梯才!能,运,行因:。此应采用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该:要求不?适,用于通?往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通道【门但适用于》通往:设置在井道内—的限速?器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如果!有)
《
【 5.2《.3.3 A类仅!载货电梯《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符合GB】 ,23821-20】09表5的》。要求B类仅》载,货电梯?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是无孔《的他们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
《
,
?
? , 注需【考虑与建筑》物相关的防火—规范的要求(见【0.2.4)
【
:
5】.2.3.4 】应按照5.》3.2?的规定提供安全【进,入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
?
5.2.【4, 井?道,通风:
?
》 , 井道应适当通风井!道不能?用于仅载货电—梯以:外的其他通》风
—
5.2.5 【 井:道壁、底面和顶【板
《
《 井道的结构】应至少能《承受下述载荷驱【动主机施加的、【安全钳动作瞬间经】导轨施加的、—由制造商为特殊用】途而设计的运—载装置的偏载产【生的、通《过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动作产生的等—(见0.2.—4)
5!.2.6 井【。。道壁:的强度
】
? 为保证仅载货电!梯的安全运》行井道壁应具有如】下机械强《度用一个至》少300 N—的力:垂直作用在井道壁】的任一面的任—何位置上且》均匀分布《在5 ?cm2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井道》壁应
】 a) 无!永久变?形;
》
《 b《) 弹性变形【不大于15 m【m
—。。。
见—0.2.4、—0.3.8和5.2!.8
—
:5.2.《7 底坑》。底面的强度
】
底坑!底面应被设计成能承!受所有?的静:。载荷和动载》荷且应考虑可能【。承受的动能及惯性力!如安全钳、》固定止停装置(无论!是否具有缓冲作【用,。)动作时所产生的】力(见0.2—.4和5《.2.9)
【
《 注可—考虑:GB 7588-2!003附录G表G】.2给?出的冲击系》数K的值
!
5.2.8— 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层?门与井道壁的结构和!间距
【
5.2】.8.1 —运载装置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5 mm!
:
《 5.2.8!.2 当运载装置!入口处不满足—5.5.1.2【.3的规《定,时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井道》。。壁以及安装在该【井道壁上的层门【应,
?
—。 ,。 a)—。 能够承受5.】2.6规定的力;】。
— 》 , b) 与运】载装置地《坎,的距离符合5.2】.8.1的规—定,;和:
《
【 c)》 , 对于?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井道壁至少在运】。载装置入口》宽度:两边各加25— mm和入》。口高度上下各加开锁!区域的高度的表面】区域应满足
!
》 《 ,。 1》。) 连接到相邻门!的门楣;或
!
《。 《 , ? 2) 》 采用坚《硬平滑的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至少为60°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不应小于《20 mm》
—。。。 ? 5.2.》8.3? 当按《照,。5.10.2.【2的规定开》着门手动平层时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符合《下列:要求
】 ? a)【 应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垂直表面!其高度不应小于【。1/2开锁区域加】。上,。。1,0 mm宽度不应】小于运载《。装置入口净》。宽度两边各》加25? ,mm
—
: , —。 b) 该—表面:应是连续的由平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或等效物—它能承受垂直—作,用于其上任一位置均!匀分布?在5 c《。m2圆形或》方形面积《上300《 N的力《。。且应
—
《 ! 1) 无永久变!形;
》
《。 】 2) 弹】性变形不大于1【0 mm
【
《 》。 c) 井道壁!任,何凸出物均不应超】过5 mm超过2 !mm的凸出物应倒角!倒角与?水平的夹角至—少为75《°
》
5【.2.8.》4 当运载装【置,入口具有适当的保护!措施(见5.5.1!.2.3)时层门】地坎与面对运—载装:置的:。层门门扇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5 mm
—
:
5.《2.9 》位于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下部空间的【防护如果在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底坑《的底面应至少—按5000》 N/m《2载荷设计且—应
《
:
a) 】 ,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平】衡重运?。行区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坚固桩墩;》或
:
《。
? b)《 在对重》(平衡重)》上设置安《全钳
【。
注—仅载货电梯井—道最好?不,设置在人员能到达的!空间上面
【
5.2.1】0 井道》内的:防,护
【 》5.2.10—.1 在维护【人员可进入的—井道底部空》间内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至少采用下》列防护中的一—种
】 a】) 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 m处?向上延伸到》至少:2.50 m的高】度其: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或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 m如果这种隔障是!有孔的则应遵循【GB 238—21-2009【中4.?2.4.1的要【求
! —b) 符合5.2!.1:1,.2.3《.1a)3)的装】置限制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至少在底坑!地面以上1.—80 m的》高,度
》。
,
5.【2.10.2— 在?装有:多台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的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如果:隔障是有《孔的则应符》合 GB 238】21-2009中4!。.2.4《.,1的要求
【
】 5.2.1】0.2.1 — 该隔障《应至少从《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0《 ,m的:高度
?。
,
— 【 : 该隔障的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
,
》 》。5.2.10.2.!2 如果运载装】置的顶部边》缘与相邻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的运动?部件(运《载装置或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等)?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 m该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
【
《 ! ,。 该隔障》的宽度应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 m】
:
,
5.2.【11 顶层空间和!底坑:
! 5.2.》11.?1, 顶层空间
【
【。 ? 5.2.1】1.1.《1 当无运—载装置顶的运载装置!停,在其所能到达的最上!端位置时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
, , 【 a) 【运载装置的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 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
,
《 , : ? ? ,b,),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
: , — 【 1) 《。固定在?运载装置围》壁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 m除2)—所,述及的部《。件外
】。 ? , 《 】2) 导靴或滚轮、!悬挂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如果有)和向!上运行的液压缸组】件(如柱塞头顶【。部等:)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 m?
:
《。 , — c) 运!载装置地板与—井道:顶最低部件之间【的,净高度应至少等【于,最高层?站层门?高度:加0.1《0 m任何情况【下净:高度均不应小于【。1.:80 m
【
【 5》.2.?11.1.2 】对于有运《载,装置顶(《见5.5.1.【6)的运载》装置
?
】 》 a) 【如果运载装置顶上】未,设置:检修:控制装置则应在运载!。装置顶上设置满足5!.10.2》.4规定《的停:止装置同时也—应满足?5.2.11—。。.,1.1? a)?和,5,.2.1《1.1.1 —b)的要《求作为例外5.【2.11.1.【1 b)1》)规定的最》小距离可减至0【.10 m
!
》 ? : b) 【如果运载装置—顶上设?置了:检修控制《。装置除了符合5【。.2:.1:1.1?.1: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1《)或2)的规定以】。及满足3《)的规定
—
:。
【 《 ? , 1) 通【过满足5.》2.11《.1.1《[除5.2》.,11.1.》2b)2)]规定】的井道尺寸来实现;!或
?
》 ! —2) 通过满足【L.1或L.—2的规?定来实现
》。
】 : ? , 3)! 当对?重或平衡重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 》 ? 《 , i)— 符合《5.:5.1?.6.1 尺寸要】求的运载装置顶最】高区域的《水平面[不包括【。5.2.11.1】.1b)《2)述及的部—件]与位于运—。载装置投影区域内】的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 m;
】
:
【 《 , — ii【) : 运载装置》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 m×0.6—0 m×《0.80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对于:用悬挂绳《(或链)直接系【住的仅载货电梯只】要每根悬挂绳(【或,链)的中《。心线距?长方体?的一个垂直面—(至少?一个)?的距离?均不大于0.15 !m则悬挂绳》(或链)《及其附件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内
!
》 ? , :。 c) B!类仅载货电》梯应符合5.2.1!1.1.2b—)的规定
!
— d)! ,对于:A,。类强制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3 m/》。s,的B类?强制式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从顶层?层站:向上运行直至撞击】到上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应小—。于0.2 m
!
】 ? e》)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强制式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从顶层层站向上【运行直至撞击—到上:。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应小—于0.5《 ,m即使运载装—置上行至缓冲器行程!的极限位《置也应一直有导向
!
— — 5.2.11.】1.3 当—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对:重或平衡重的—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 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
— 5.2.11!.2 底坑—
! 5.2!.11?。.2.1 总则
!
【 【 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除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座、悬—挂装置和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
《
,
【 在!导轨支架《、,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隔障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应漏水或《渗水(见0.2.】4)
《
【。 5.2.!11.2.2 【 进入底坑
】
? : , 》 如果没有其!。他通:。道为了便于检修【人员安?全地进入底坑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见G》B :17888.3【-200《8)此装置不应凸】入仅载货电》。梯运行的空》间
》
》 : , 5.2.—11.2.3 【 底坑空间
】
— ,。 】5.:2.:11.2.3—.1 底坑深【度和(或)躲避空】间应:。满足下列a)或b)!的规定
》
?
》 】 a) 符合!下述要求《
?
:
】 : :。 【 , 1) 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与底坑—或,安装在底坑内的设】备的最高部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 mm
!
,
【 》 《 : 2) 当!有人员在底坑—时一个?符合5.10.【2.4? 规定的《停止装置应防止运载!装置的运《行如果停止装置是】手动操作的应能从井!。道,外通过打开进—入底坑的通道—门来操?。作
:
— !。。 , 》 : 3?) 为了《维护应?设置机?械阻:。止装:置该:装置应由符合—5.1?。0.1.2.2【规定的安《全触点?进,行电气检查》该机械阻止》装置应设置在运载】装置下方起到—固定止?停装置的作用—。以限:制运载?。装置的行程确保底坑!地面与运载装置或其!支,撑构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8 m?
】 , — , 【 注此装—置可作为防止运载】装置离开《层站的?装置(见5》.6.2.3—)
》
! 《 ? 《 , 《 ,如果操作机》械阻止?装置:。的力:大于2?0,。0 N或EN— ,1,0,05-32》00:2要求较小的力应设!置动:力操作;《
! — 】 【除符合5.6.【2.3规定》外机械阻止装置的动!作应能使设置在【运载装置《下方的?。指示灯燃亮并—且从:。。底坑应?。是可见的;》。
— , ? 】 — 》 机:械阻:止,装置应能《。承受:至少3倍于满载运载!装置:的重量而无永久变形!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撞击—该阻止装《置并停在该阻止【装置上时运载装【置地:面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
,
? 《 , , 】 b) 》当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
》 ? 【 : ?。。 1) 《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 m×0】.60? m×?1.00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
: 【 ,。 — 》 2) 底坑—底,面与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下述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 《m之内时该距离可减!。小到0.10 m
!
,
》 》。 ! 】 i) 夹》紧,装置钳体《。。、棘爪装置、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与相邻的【井,道壁之间;
—
— 】 《 ! ii) 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与导轨之间
】
】 ? : — 3) 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液压缸支座、】管,路和其他附件等)与!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 m上述》2)i)和》2)ii)除外【
》
《 , 【 — 4) —底坑底面《或安装?在底:坑的设备的顶部与】倒装的?液压缸的向》下运行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但—如果:人员不可能误—入柱塞?头部组件下面—(如按照5.2.1!。0.1?设置隔障防》护,)该垂直距》离,。可从:0.50 m—减小到?0.1?0 m
《。
:
— 】 : 【5) 底坑底面与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下:的多:。级式液压缸最低导向!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
】
》 !。 5.2》.11.2.3【.2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仅载货—电梯底坑深度与【躲避:空间应?
【 】 【。a) 符合5—.2.1《。1.2.3.1b】)规定;或
!
! 《 : 《b) 符合》。L.3?。规定
—
? : 《 ,5.2.《11:.2.4 底坑中!的装:置底坑内应设—置
?。。。
:
,
: 【 《a) 停止》装置该装置应在打开!门进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且》。应符合5.1—0.:2.4?。和7:.1.9《的,。规定
?
! b!) 电源插》座(见5《.9.5《.,5.2?)
】 — 在B【类仅载货电梯底坑中!应设置控制井道灯】的,。开关:(见5.9.5【.6.2)》在开门进底坑时应】。易于接?近,该开关
》
?
5.2.》12 ? 井道的专用—
— 仅载货电梯!井道应为仅》。载货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应设置与】。仅载货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内允许设置采】暖设备但不能用蒸气!或高压?。水采暖?采暖设备的》控制:和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
5》。.2.13 — ,井道照明《
》。。
为方便】使用行灯照》明井道?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插—座,(,见0.2.4)【
:
】运载装置顶被用作工!作平台时(如—B类仅载货》电梯)井道内工【作位:置的照?度应至少为50【 lx以便》。。于,检,查和维护《操作
】5.:2.14《。 报警装置
】
?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运载装置或井—。道逃脱或《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见:0.2?.,4)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至【少满足?下列规定《
! a) 》由自动再充电设备供!电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的情况下—。也能为报《。警,装,置提:供至少1《 h的供电》
,
:
《 b)》 能引《起在仅载货电梯井道!附近和(或)有【救援人员出现—。的区域发出视觉和】听觉信号报》警的装置动作声【级视周围环境而定】(,见0.2.4)【但不应小于6—0 :d,。。B(:A)
】 , , , c) 易—于识:别,和触及即使在供电失!效的:。情,。况下也是可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