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2 】 井道 ! , 5.2.1—  :通则 — :  :  本章适用于【装有单台《或多台仅载货电梯】的井:道 ?   —  仅载货电梯【的对:重或平衡重应与运载!装置在同一个井道内! 》 5.2.2—  井道的封—闭  】   ?仅载货电梯应—采用围?壁与周围分开 】    【 ,5.2.2.1 】 ,当A类仅载货—电梯安装在》受限制区域》且在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用于防》止火灾蔓延的—场合围壁可以是【有孔的但 》 :   》    《  a)《 , 应符合《GB 2382【1,-2009表2的】要求; !    《   ? b)  不应由于!异物通过围壁触及井!道内的?。仅载货电梯设—备而妨碍其》运行 ? ?     5.2!.,2.2?  在下列》情况下井道应由【无孔:的围壁、底板—和顶板(见0.2】.4)完全封—。闭 【  :  :。   ?。 a)?  B类仅载货电】梯; 》      】 ,  b)  —A类:仅载货电梯未安装在!受限制区域; 【 ?     —    c)—。。 ,。 仅载?货电梯安《装在要求井》道,有助:于防止火灾的蔓延】的建筑物区域中【   】  5.2.2【.3  在无孔围】壁上仅允《许下列开口 】 , :。        a!)  层门》开口;? —       【 b)  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   ?    c)—。  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 】      【   d)  通】风孔; 】    《  :   e)  井】道与机器《空,间(或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 】   《  :    f)—。  符合5.2【.10? 的仅?载,货电梯或电梯之间隔!障上:的开:孔 : 5.2.!。3  ?检修:门和垂直铰链检【。修活板门 】     5.2!.3.1《  除?检修:需要外一《般不应?采用通往《井道: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    ! ,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尺寸应与其在井道内!的位置和用途相适应! , :   》  5.2.—3.2  检修门和!垂直铰链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井道内开!启 《     【    5》.2.3《.2:.1: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打:开,的锁当上述门打【开后应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 —   ?      —  : 任:何大于0.50【 m×0.50 】m的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  5.2.3.】2.2  只有【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于关闭—位置时仅载货电梯才!能,运,行因:。此应采用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该:要求不?适,用于通?往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通道【门但适用于》通往:设置在井道内—的限速?器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如果!有) 《    【 5.2《.3.3  A类仅!载货电梯《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符合GB】 ,23821-20】09表5的》。要求B类仅》载,货电梯?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是无孔《的他们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 《 , ?   ? ,     注需【考虑与建筑》物相关的防火—规范的要求(见【0.2.4) 【 :     5】.2.3.4  】应按照5.》3.2?的规定提供安全【进,入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 ? 5.2.【4,  井?道,通风: ?   》 , 井道应适当通风井!道不能?用于仅载货电—梯以:外的其他通》风 — 5.2.5 【 井:道壁、底面和顶【板 《  《   井道的结构】应至少能《承受下述载荷驱【动主机施加的、【安全钳动作瞬间经】导轨施加的、—由制造商为特殊用】途而设计的运—载装置的偏载产【生的、通《过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动作产生的等—(见0.2.—4) 5!.2.6  井【。。道壁:的强度 】   ?  为保证仅载货电!梯的安全运》行井道壁应具有如】下机械强《度用一个至》少300 N—的力:垂直作用在井道壁】的任一面的任—何位置上且》均匀分布《在5 ?cm2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井道》壁应 】    a)  无!永久变?形; 》  《   b《)  弹性变形【不大于15 m【m —。。。     见—0.2.4、—0.3.8和5.2!.8 — :5.2.《7  底坑》。底面的强度 】     底坑!底面应被设计成能承!受所有?的静:。载荷和动载》荷且应考虑可能【。承受的动能及惯性力!如安全钳、》固定止停装置(无论!是否具有缓冲作【用,。)动作时所产生的】力(见0.2—.4和5《.2.9) 【 《    注可—考虑:GB 7588-2!003附录G表G】.2给?出的冲击系》数K的值 ! 5.2.8—  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层?门与井道壁的结构和!间距 【     5.2】.8.1  —运载装置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5 mm! : 《    5.2.8!.2  当运载装置!入口处不满足—5.5.1.2【.3的规《定,时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井道》。。壁以及安装在该【井道壁上的层门【应, ?    —。 ,。    a)—。  能够承受5.】2.6规定的力;】。 —     》 ,  b)  与运】载装置地《坎,的距离符合5.2】.8.1的规—定,;和: 《      【   c)》 , 对于?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井道壁至少在运】。载装置入口》宽度:两边各加25— mm和入》。口高度上下各加开锁!区域的高度的表面】区域应满足 !    》    《 ,。    1》。)  连接到相邻门!的门楣;或 !   《。    《 ,   ?  2) 》 采用坚《硬平滑的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至少为60°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不应小于《20 mm》 —。。。   ? 5.2.》8.3?  当按《照,。5.10.2.【2的规定开》着门手动平层时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符合《下列:要求 】   ?     a)【  应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垂直表面!其高度不应小于【。1/2开锁区域加】。上,。。1,0 mm宽度不应】小于运载《。装置入口净》。宽度两边各》加25? ,mm — : ,      —。 b)  该—表面:应是连续的由平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或等效物—它能承受垂直—作,用于其上任一位置均!匀分布?在5 c《。m2圆形或》方形面积《上300《 N的力《。。且应 —   《         ! 1)  无永久变!形; 》  《。        】   2)  弹】性变形不大于1【0 mm 【  《     》。  c)  井道壁!任,何凸出物均不应超】过5 mm超过2 !mm的凸出物应倒角!倒角与?水平的夹角至—少为75《° 》     5【.2.8.》4  当运载装【置,入口具有适当的保护!措施(见5.5.1!.2.3)时层门】地坎与面对运—载装:置的:。层门门扇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5 mm — : 5.《2.9  》位于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下部空间的【防护如果在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底坑《的底面应至少—按5000》 N/m《2载荷设计且—应 《 :     a) 】 ,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平】衡重运?。行区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坚固桩墩;》或 : 《。   ?  b)《  在对重》(平衡重)》上设置安《全钳 【。     注—仅载货电梯井—道最好?不,设置在人员能到达的!空间上面 【 5.2.1】0  井道》内的:防,护 【     》5.2.10—.1  在维护【人员可进入的—井道底部空》间内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至少采用下》列防护中的一—种  】       a】)  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 m处?向上延伸到》至少:2.50 m的高】度其: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或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 m如果这种隔障是!有孔的则应遵循【GB 238—21-2009【中4.?2.4.1的要【求   !      —b)  符合5.2!.1:1,.2.3《.1a)3)的装】置限制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至少在底坑!地面以上1.—80 m的》高,度 》。 ,     5.【2.10.2—  在?装有:多台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的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如果:隔障是有《孔的则应符》合 GB 238】21-2009中4!。.2.4《.,1的要求 【      】   5.2.1】0.2.1 — 该隔障《应至少从《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0《 ,m的:高度 ?。 ,   —       【  : 该隔障的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 ,    》     》。5.2.10.2.!2  如果运载装】置的顶部边》缘与相邻仅》载货电梯和(或)电!梯,的运动?部件(运《载装置或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等)?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 m该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 【 《         ! ,。  该隔障》的宽度应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 m】 : , 5.2.【11  顶层空间和!底坑:    ! 5.2.》11.?1,  顶层空间 【   【。   ?   5.2.1】1.1.《1  当无运—载装置顶的运载装置!停,在其所能到达的最上!端位置时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 , ,       【    a) 【运载装置的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 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 ,   《 ,  :   ?   ? ,b,),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  : ,      —       【 1) 《。固定在?运载装置围》壁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 m除2)—所,述及的部《。件外 】。   ? ,    《        】2) 导靴或滚轮、!悬挂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如果有)和向!上运行的液压缸组】件(如柱塞头顶【。部等:)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 m? : 《。 ,      —     c) 运!载装置地板与—井道:顶最低部件之间【的,净高度应至少等【于,最高层?站层门?高度:加0.1《0 m任何情况【下净:高度均不应小于【。1.:80 m 【     【    5》.2.?11.1.2  】对于有运《载,装置顶(《见5.5.1.【6)的运载》装置 ?    】     》    a) 【如果运载装置顶上】未,设置:检修:控制装置则应在运载!。装置顶上设置满足5!.10.2》.4规定《的停:止装置同时也—应满足?5.2.11—。。.,1.1? a)?和,5,.2.1《1.1.1 —b)的要《求作为例外5.【2.11.1.【1 b)1》)规定的最》小距离可减至0【.10 m !    》   ?  :    b) 【如果运载装置—顶上设?置了:检修控制《。装置除了符合5【。.2:.1:1.1?.1: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1《)或2)的规定以】。及满足3《)的规定 — :。      【    《   ? ,   1) 通【过满足5.》2.11《.1.1《[除5.2》.,11.1.》2b)2)]规定】的井道尺寸来实现;!或 ?  》         !      —2) 通过满足【L.1或L.—2的规?定来实现 》。    】  :   ? ,       3)! 当对?重或平衡重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     》   ?    《 ,    i)—  符合《5.:5.1?.6.1 尺寸要】求的运载装置顶最】高区域的《水平面[不包括【。5.2.11.1】.1b)《2)述及的部—件]与位于运—。载装置投影区域内】的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 m; 】 :     【    《 ,      —     ii【) : 运载装置》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 m×0.6—0 m×《0.80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对于:用悬挂绳《(或链)直接系【住的仅载货电梯只】要每根悬挂绳(【或,链)的中《。心线距?长方体?的一个垂直面—(至少?一个)?的距离?均不大于0.15 !m则悬挂绳》(或链)《及其附件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内 !  》   ? ,  :。     c) B!类仅载货电》梯应符合5.2.1!1.1.2b—)的规定 !      —       d)! ,对于:A,。类强制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3 m/》。s,的B类?强制式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从顶层?层站:向上运行直至撞击】到上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应小—。于0.2 m !      】   ?    e》)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强制式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从顶层层站向上【运行直至撞击—到上:。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应小—于0.5《 ,m即使运载装—置上行至缓冲器行程!的极限位《置也应一直有导向 !  —      — 5.2.11.】1.3  当—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对:重或平衡重的—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 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  —   5.2.11!.2  底坑—    !      5.2!.11?。.2.1  总则 !   【       【   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除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座、悬—挂装置和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 《 ,     【        在!导轨支架《、,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隔障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应漏水或《渗水(见0.2.】4) 《    【。     5.2.!11.2.2 【 进入底坑 】 ?  : ,     》    如果没有其!。他通:。道为了便于检修【人员安?全地进入底坑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见G》B :17888.3【-200《8)此装置不应凸】入仅载货电》。梯运行的空》间 》    》  : ,  5.2.—11.2.3 【 底坑空间 】    — ,。        】5.:2.:11.2.3—.1  底坑深【度和(或)躲避空】间应:。满足下列a)或b)!的规定 》 ?     》        】    a) 符合!下述要求《 ? :        】  :  :。       【 , 1) 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与底坑—或,安装在底坑内的设】备的最高部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 mm ! ,     【     》    《  :     2) 当!有人员在底坑—时一个?符合5.10.【2.4? 规定的《停止装置应防止运载!装置的运《行如果停止装置是】手动操作的应能从井!。道,外通过打开进—入底坑的通道—门来操?。作 :  —         !。。 ,     》  :  3?) 为了《维护应?设置机?械阻:。止装:置该:装置应由符合—5.1?。0.1.2.2【规定的安《全触点?进,行电气检查》该机械阻止》装置应设置在运载】装置下方起到—固定止?停装置的作用—。以限:制运载?。装置的行程确保底坑!地面与运载装置或其!支,撑构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8 m?   】 ,      — ,       【   注此装—置可作为防止运载】装置离开《层站的?装置(见5》.6.2.3—) 》        !    《   ?    《 ,    《 ,如果操作机》械阻止?装置:。的力:大于2?0,。0 N或EN— ,1,0,05-32》00:2要求较小的力应设!置动:力操作;《    !      —        】       【除符合5.6.【2.3规定》外机械阻止装置的动!作应能使设置在【运载装置《下方的?。指示灯燃亮并—且从:。。底坑应?。是可见的;》。 — ,   ?        】      —     》 机:械阻:止,装置应能《。承受:至少3倍于满载运载!装置:的重量而无永久变形!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撞击—该阻止装《置并停在该阻止【装置上时运载装【置地:面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 , ?    《 , ,        】  b) 》当运载装置停—在其固定止停装置】或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     》   ?       【  :   ?。。 1) 《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 m×0】.60? m×?1.00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 :       【 ,。      —     》 2) 底坑—底,面与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下述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 《m之内时该距离可减!。小到0.10 m ! ,  》     》。         !        】 i) 夹》紧,装置钳体《。。、棘爪装置、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与相邻的【井,道壁之间; —  —        】    《         !  ii) 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与导轨之间 】      】   ?  :      —    3) 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液压缸支座、】管,路和其他附件等)与!运载装置《的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 m上述》2)i)和》2)ii)除外【 》    《 ,       【      —   4) —底坑底面《或安装?在底:坑的设备的顶部与】倒装的?液压缸的向》下运行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但—如果:人员不可能误—入柱塞?头部组件下面—(如按照5.2.1!。0.1?设置隔障防》护,)该垂直距》离,。可从:0.50 m—减小到?0.1?0 m 《。 :    —        】  :       【5) 底坑底面与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下:的多:。级式液压缸最低导向!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0 m 】  》         !。  5.2》.11.2.3【.2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仅载货—电梯底坑深度与【躲避:空间应?  【        】       【。a) 符合5—.2.1《。1.2.3.1b】)规定;或  !       !    《  :    《b) 符合》。L.3?。规定 —  ?  :    《 ,5.2.《11:.2.4  底坑中!的装:置底坑内应设—置 ?。。。 : ,  :       【    《a) 停止》装置该装置应在打开!门进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且》。应符合5.1—0.:2.4?。和7:.1.9《的,。规定 ?     !        b!) 电源插》座(见5《.9.5《.,5.2?)  】      —     在B【类仅载货电梯底坑中!应设置控制井道灯】的,。开关:(见5.9.5【.6.2)》在开门进底坑时应】。易于接?近,该开关 》 ? 5.2.》12 ? 井道的专用— —    仅载货电梯!井道应为仅》。载货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应设置与】。仅载货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内允许设置采】暖设备但不能用蒸气!或高压?。水采暖?采暖设备的》控制:和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 5》。.2.13 — ,井道照明《 》。。     为方便】使用行灯照》明井道?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插—座,(,见0.2.4)【 :     】运载装置顶被用作工!作平台时(如—B类仅载货》电梯)井道内工【作位:置的照?度应至少为50【 lx以便》。。于,检,查和维护《操作 】5.:2.14《。  报警装置 】 ?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运载装置或井—。道逃脱或《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见:0.2?.,4)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至【少满足?下列规定《    ! a)  》由自动再充电设备供!电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的情况下—。也能为报《。警,装,置提:供至少1《 h的供电》 , :  《   b)》  能引《起在仅载货电梯井道!附近和(或)有【救援人员出现—。的区域发出视觉和】听觉信号报》警的装置动作声【级视周围环境而定】(,见0.2.4)【但不应小于6—0 :d,。。B(:A) 】 , , , c)  易—于识:别,和触及即使在供电失!效的:。情,。况下也是可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