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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
《
1.1 本标】准适用于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和》强制式以及液压【驱动的仅载货电【梯,仅载货?电梯服务于永久固】定,。的,层站:仅,用于运载货物—具有单一运载区【域的运载装置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的固定的刚》性导轨上运行—它安装于受限—。制区域和(或)仅】由,受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使用
—。
,
《 ,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大于300 】kg、?额,定速度不《大于1.0 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仅载货?电梯
?
》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设计或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仅载—货,电梯时所《有与仅载《货电梯有《关的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章)
】
《。
1.2 仅载货!电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认为是可进人!的
!。 a) 运载】装置地?板面积大于》1.0?m2:;
】 b) 【运载装置深度—大于1.0 m【;
! c) 运载】装,置高度大于1—.,2 m
【
《 在平台情况下】如果层门《高度大于1》.2 m则》认为:是可进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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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仅载货电梯
!
】a,) A《类预期用途》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 》。1) 额定速度不!大于0.3 m【/s;
【
《 2)】 提升高度不【大于12 》m
【 b》) B类》上述A类两个—条件中只要有—一个不满足》。时
?
《1.4 《 本标准未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潜—在的爆炸环境、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危险物品的运输等】)仅载货《电梯:需要满?足的要求《
1【.,5, :本标准不《适用于
! a)— 下列仅载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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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于一个驱动主机;】
【 : , 2)— 装载《和,卸载是自动的或运载!装置地板装有可移动!装载和卸载》的装置(如滚轮【);
《
?
!3) 以运送【散装货物(如散沙】、砂砾等)》为目的?
《
,
: b) 提】升设备?如多于一个》运载装?置,。的提升设备、斗【式升降机、施—工升降?机、船用《提升设?备、:矿山卷扬设》备,、剧院?舞台提升设备—、因科研需要—而特殊设计的临时】装于实验室的仅载】货,提升设备、》特殊设计的军用【或警用的仅》载货提升《设备等
】。。
c) 】 固定运行路径与垂!直方向的《。倾斜角大《于15°的设—备
! d) 在运输!、拆装和《修理仅载货电梯【过程中的安全性
】
》 ? e) 《 除了?门扇上的视》窗,外在井?道壁:、机器空间墙壁、】运载装置和层门【使用透明《材料:
! f) 《 与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应用
【
,1.6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之前制】造的仅载货电—梯
1】.7 《本标准涉及的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见第4章)是依据G!B/T 1685】6.1-2008】确定的?但不包括《
【 , , a) 《。 噪声;
》
:
:
《 b) 振动【;
》
》 c) 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