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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强制性内容》是,指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 第三条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必备内容应—当在图纸《上有:准确标明在文本上】有明:确、规范的表述并】应当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 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明确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  (一)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 !   (二》)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天然气】主,干管、?区,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   (三)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二)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五)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六)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 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二)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  ? (三?。),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 (四?),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   (五)】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   ?(六)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第》八,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建设项目不!得违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 — 第?九条 调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 调整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第十条 】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必,须依:据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第十一条《。 调整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调!整后的详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   历—。史文化保护》区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因保护工作的特】殊要求确需调整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依法重新组】织编:。制和审批 》。 第?十二条 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城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擅《自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