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
:
5.1 【面积
【 5:.1.?1 各级应急—避难场所具》体要求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各级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 《
,
! 级 别
】 场所面【积(建?。筑面积) 》
,
】 (:m2)
— ,。
】。 中《心避难场《所,
? , 大型体育馆、!展览馆、校》舍或40《00m2以》上单建式地下—空间(含人防工程】。。。)等
【
《
《 固定避难场所 !
,
—。
5《.2 建筑物选择
!
? :5.2.1 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选择应—符合:如下要求《
:。 】。1、大型体育馆、】展览馆、校舍等
! 】2、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m2单建式—地下空间(》含人防?。工程)
《。
《 ,。 3、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内用于应】急,。避难的永久建筑工程!
《 5.2.2【 ,设区:的市、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县(市)《政府驻地的公立【中,小学大型、特大型的!体,育场和体育馆大型】展览馆、会展—中心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要【求宜增设应急避【。难设施
》 , 5.2.3 !用作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共?建筑和?地下空间(含—人防工?程)应?。符合:抗震、抗风及—。防洪要求
!5.3 《。平面布局《
5.3!.1 规模较大的应!急避难场所应划【分避难?单元:每个避难单》元的均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 《5.3.2 每个避!难单:元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避,难单元之间》应设置连通口
】
5.《4 设施
】 5.4.1 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应!按,疏散:要求与人口配备应】急疏散设施
【 《5.4.2》 作为应《急避难的地下空间应!将应:急供电设《施作为基本》设施
?
5.5 设】防标准
【 :5,.5.1 用作应】急避难的《永久: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目标】应满足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结》。构主要构件保持弹性!其,它构件不屈》服;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损坏部位《对,应,急功能?无影响或影》响较小在紧急—反应处置期可通过】紧急处置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预估的罕—遇地震?即特大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在紧急—救灾期内通过—。临时抢险加固可【投入使用
】 5.5.2【 沿海地区用—作应急避难的永久建!筑工程?的抗风设计时基本风!压采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中10】0年一遇的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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