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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 《 5.1— 面积 》    5.1【.1 各《级应急避难场所【具,体要求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 ,表5.1.1—各级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 — 》 级 别》 》 场所面积(建】筑,。面,积) ? ! (m?2) — 】 中心避难场所! 》 大型体育馆、展!览,馆、校舍或4000!m2以上《单建式地下》空间(含人防工程)!。等 ! , ?。。 固定避—难场所 — , 《 5.》2 建筑物选择 】    《 5:.2.1 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选择应符《合如下要求 —    《     》1、大型体》育,馆、展览馆、校舍】等     【    2、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m】2单建式地下空间】。(含人防工程)【  ?      — 3、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内用于应急》避难的永《久建:筑工程    】 ,5.2?.2 设区》的,市、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县(市)政府】驻地的公《立中小学大型、【特大型的体育场【和体:育馆大型展览馆【、会展?中心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要求宜增设应急】避,难设施?    》 5.2.3 【用作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共建【筑和地下空间(含】人,防工程)应符合【抗震:、抗:风及防洪要求 】 5.》3 平?面布:局,     5【.3.?1,。 规模较大的应急避!难场所?应划分避难单元每个!避难单元的均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    《5,.3.2 每—个避:难单元?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避难:单元之间应设置【连通口 《。 5.4—。 设:施    — 5.4.1— 建筑型应急避难场!所应按疏散要求【与人口配备》应急疏散设》施    — ,5.4.《2 作为应急避难的!地下空间应将—应急供电设》施作为基本》设施 5.】5 设?防标准     !5.5.1 用【作应急避《难的永久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目!标应满足《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结构主要构件保】持弹性其它构—件不屈服;》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损坏部位【对,应急功能无》影响或?。影响较小在》紧急反?应处置期《可通:过紧:急处置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预估的罕—遇地震即特大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在紧】急救灾期内通过临】时抢险加固可—投入使用 —。。    5.5.】。2 沿海《。地区用作《应急避难的永久【建筑工程的抗风设计!。时基本?风压采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中?100年一遇的风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