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 建筑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1.1 除【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保障性!住房均应为成套型住!房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为基础
—
5—.1:.,。2, 保障性住》房设计应坚持“小】套型、?功能全、精细化、】全装修”的原则符】。合适用、安全、【经济、环保要求【满足居?住基本?的,性,。能标准
—。 5.1.3 !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设计:和户型?设,计应满足模数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并利于工业化
!
5—.1.4 除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保障性住房均【。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
5【.1.5 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要求
》 , 5.1.6 !保障:性住房?居住:人口可按每居住【空间一人计算每套】。不超过3人电梯宜】按320人/—部配置
5.2! 户型标准
—
《 5?.,2.1 廉租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m2内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廉租住房的户型标准!
! 《名称 ?
: 标准
】
【
建【筑面积(m2—/套:)
5!。0,≤
【
:
使用!。。面积系数(%—)
?
《 ≥: 70
】
《
居【住空间?。数,(个) 《
: 《2~3?
《
】 , 居住人数(人】) :
》 3≤?
》
注1—表中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
】5.:2.2 廉租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 5.2—.,3 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以40m2左—右为主根据使用对象!可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宿舍?型住房
【 5?.2.4 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可分为A型和【B型应?以A型为主B型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 成套小户型住宅】户型:标准
《
! 名称《 ,
,
, 标》准
】
》。 A型
! B型
】
—
: 建》筑面积(m2/套)! ,
《 35~45 】。
: 45—~60?
》
:
《 使用面【积系数(%)
】
≥70 !
: ≥70
!
:
:。
!居住空间数(个【)
1!~2
《。
《 2~3
—
》 :
?。 居住人—。数(人)
【 1.—。5 :
《 3≤
—
【注1表中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
【 5.2.5 】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应独立成套每—套应: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起居《、就餐、《储藏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 : ,5.2.6 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25!至40m2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6规?。定
《表5.2.》6 宿舍型住房套】型标准
!
》 名称
! , 标准?
?
?
— 建《筑面积?(m2?/套) 《
》。 2:5~40《 ,
,
》。
—。 , ,使用面?积系数%《
≥7!0
《
【
, 居》住空间数(个)
!
《 1~?2
】
《 居住—人数(人《。)
— 1.5
!
》 《5.:。2.7 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有居室、卧室】、卫:生间、阳台以及储】藏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要求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m2
!5.2.《8 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m2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可按照A型、B!型两:种,类型设计户型设【计标准符合表5.】2.8的规定
【。
表5.2.8 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标准
】 ,
【。名称:
【标准
】
!A型
—。 B型
!。
!。 建筑面积(m】2/套)
—
, :。 35~4—5,
》 45~6—0
—
:
》。。 使用》面积系数%
】 ≥70
!
? , ≥7?0
》
—。
居住空间!数,(,个)
!1~2?。
:
2~3 !
,
:
—
居住人数!。(人)
! 1.5
—。
《 3
《
?
注》1,表中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
! 5.2.9— 经济适《用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
5.3《 ,户型设计
! ,5,.3.?1, 单元平面》设,计应优化公共—交通核与《设备、管井的—布置合理布》。置公共走道尽量减】少公摊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
】
, 《5.3.2 户【型平面设《计应:该做到分区合—。理布置紧凑流线通畅!尽量减少交通面积】
? ?5.3.3 起【居室:、,卧室、厨房应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
《 5.3.4【 厨房?应,设置排?油烟竖井
】 5.3.5【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排气竖井!
: 5.3.】6 :应充分考虑住房【全寿:命周期内《使用功能调整的需求!优先选用《可灵活?划分空间的结构体系!为,住房适用《空间的可变性、灵活!性创:造条件?。以满足不同阶段、】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5.4 !技术经济《指标
【 5.4.》1 户型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 《 1 户(套)型!建,筑面积[m2/户】(套)]
【。 :。 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
《 3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
】 4 《使用面积系数(%)!
】。 5 户型阳台】面积(?。m2/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