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
5.1.!。。1 除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保?障性住房《均应为成《套型住房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为基础【
》 5.?1.2 保障性住房!设,计应:坚持“小《套型、功能全、【精细化?、全:装修”的原则符合适!用、安?全、经济、》环保要求满》足居住基本的性能】标准
【 5.1.3 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设计和户型设计】应满足?模数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并利于?工业化?
—5.1.4 除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保障?性,住房均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
】 5.1.》5 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要求
! 5.1.6— 保障性住》房居住人口可按每】。居住空间一》人计算每套不—超过3人电梯宜【按320人》/,。部配:置
5.2 】户型:标准
— 5.2.1】 廉租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m2】内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廉租住?房的户型标准
!。。
《。
名称】
标准! ,。
—
【 建筑面积(m【2/套)
【 50≤
!
】
》使用面积系数—(%) 《
? ≥ 70【
》
《
,
居住【空间数(个)
! : :2~3
—
【
, 居住人数】(人)
》
? 3≤
—
》
注1表中—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
— 5.2.2 【廉租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5.:2,.3 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以40!m2左右为》主根据使《。用对象可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宿舍型住房—
5.】。2.4 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可?分为A型和》B型应以A型为主B!型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
表5.24 成】套小户型《住宅户型标》。准
《
?。
:
名称【
— 标准?
?
—
A【型
B!型
!
:
《 建筑面积(m【2/套?)
?
《 35?~,。45
— 4《5~6?。0
!
使】用面积系数(%【)
】。≥70
—。 《≥70 《
?
?
【 居住空间数(个】。)
】1~:。2
】2,~3
《
?。
《
—居住人?数(人) 》
《。 1?。.5
】 3≤
】
注1表【中,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
《 5.2》.5 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应独立!成套每套应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起居、就餐、】储藏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 :。 5.2.—6 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25至!40:m2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6规》定
《。表,5.2.6》 宿舍型住房套型】标准
》
! 名称 《
《 标准
】。
】 建筑面积(m!2/套?) :
》 25~40
!
》
使】用,面积系数《% :
《 ≥?7,0
?
【
》 居住空间数(个)!
1】~2
】
《
, ? 居住人数(—人)
《
《 1.5
】 ,
,
? 5.—2,.7 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有居室、卧室】、卫:生间:、阳:台以及储藏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要求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m《2
》。 5.2》.8 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m2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可按照A—型、B型两种类型】设计户型设计标【。准符合表5.2【。.8的规定
表】5.2.8 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标准
—
—
, : , 名称 《
标【准
—
《
—A型
《
B型
!
:
》
—建筑面积(m2【/套)
— 35~45!
45!~,60
【
,
】 使用面积系—数,%
《 , ≥70
】
≥—70
》
】 居》住空间数(个)【
? 1~2
!
《 2~?3
《
《 :。
《 居住人》数(人)
—
: 1.5
】
》3
《。
?
:
注1表中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
! 5.2.9】 经济适用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
5.3 户型】设计
?
5.【3.1 单元平面设!计,应优化?公共交通核与—设备、管井的布置】合理布置《公共走道尽》量减少公摊》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
】5.3.2 户型平!。面设:计应该做到分—区合:理布置紧凑流线通畅!尽量减少交通面积
!
》5,.3.3 起居室】、卧室、厨房应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
—5.3.4 厨【房应设置排》油烟竖井
】 5.3.5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排》气竖井
】 5.3.6 【应充分考虑住—房全寿命周期内使用!功能调整的需求优先!选用可灵活划分空间!的结构?。体系为住房适—用空间?的可变性、灵活【性创造条件以满足不!同阶段、《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5.4【 ,。技术经济指》标,
—5.4.1》 户型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
!1, 户(套)型建筑】面积[m2/户【(套)]
— — 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 ? 3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
】 , 4 ?使用面积《系数(%)
! 5 】户型阳台面积(【m2/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