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     5.1.!。。1 除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保?障性住房《均应为成《套型住房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为基础【    》 5.?1.2 保障性住房!设,计应:坚持“小《套型、功能全、【精细化?、全:装修”的原则符合适!用、安?全、经济、》环保要求满》足居住基本的性能】标准    【 5.1.3 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设计和户型设计】应满足?模数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并利于?工业化?     —5.1.4 除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保障?性,住房均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    】 5.1.》5 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要求    ! 5.1.6— 保障性住》房居住人口可按每】。居住空间一》人计算每套不—超过3人电梯宜【按320人》/,。部配:置 5.2 】户型:标准   —   5.2.1】 廉租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m2】内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廉租住?房的户型标准 !。。 《。 名称】 标准! ,。 — 【 建筑面积(m【2/套) 【 50≤ ! 】 》使用面积系数—(%) 《 ? ≥ 70【 》 《 , 居住【空间数(个) ! : :2~3 — 【 , 居住人数】(人) 》 ? 3≤ — 》 注1表中—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    — 5.2.2 【廉租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5.:2,.3 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以40!m2左右为》主根据使《。用对象可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宿舍型住房—     5.】。2.4 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可?分为A型和》B型应以A型为主B!型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 表5.24 成】套小户型《住宅户型标》。准 《 ?。 : 名称【 — 标准? ? — A【型 B!型 ! : 《 建筑面积(m【2/套?) ? 《 35?~,。45 — 4《5~6?。0 ! 使】用面积系数(%【) 】。≥70 —。 《≥70 《 ? ? 【 居住空间数(个】。) 】1~:。2 】2,~3 《 ?。 《 —居住人?数(人) 》 《。 1?。.5 】 3≤ 】 注1表【中,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   《  5.2》.5 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应独立!成套每套应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起居、就餐、】储藏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  :。  5.2.—6 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25至!40:m2户型《设计:标准应符合表5【。。.2.6规》定 《。表,5.2.6》 宿舍型住房套型】标准 》 ! 名称 《 《 标准 】。 】 建筑面积(m!2/套?) : 》 25~40 ! 》 使】用,面积系数《% : 《 ≥?7,0 ? 【 》 居住空间数(个)! 1】~2 】 《 , ? 居住人数(—人) 《 《 1.5 】 , , ?    5.—2,.7 公共租赁【住房的?宿舍:型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有居室、卧室】、卫:生间:、阳:台以及储藏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要求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m《2   》。  5.2》.8 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m2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可按照A—型、B型两种类型】设计户型设计标【。准符合表5.2【。.8的规定 表】5.2.8 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标准 — — , : , 名称 《 标【准 — 《 —A型 《 B型 ! : 》 —建筑面积(m2【/套) — 35~45! 45!~,60 【 , 】 使用面积系—数,% 《 , ≥70 】 ≥—70 》 】 居》住空间数(个)【 ? 1~2 ! 《 2~?3 《 《 :。 《 居住人》数(人) — : 1.5 】 》3 《。 ? : 注1表中建筑【面积:指标中?应包括?阳台面积《(按一半计入)【 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   !   5.2.9】 经济适用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其?中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起居室《可兼做卧室 【 5.3 户型】设计 ?     5.【3.1 单元平面设!计,应优化?公共交通核与—设备、管井的布置】合理布置《公共走道尽》量减少公摊》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     】5.3.2 户型平!。面设:计应该做到分—区合:理布置紧凑流线通畅!尽量减少交通面积 !     》5,.3.3 起居室】、卧室、厨房应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     —5.3.4 厨【房应设置排》油烟竖井   】  5.3.5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排》气竖井    】 5.3.6 【应充分考虑住—房全寿命周期内使用!功能调整的需求优先!选用可灵活划分空间!的结构?。体系为住房适—用空间?的可变性、灵活【性创造条件以满足不!同阶段、《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5.4【 ,。技术经济指》标,     —5.4.1》 户型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         !1, 户(套)型建筑】面积[m2/户【(套)] —      —  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   ?  3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       】 , 4 ?使用面积《系数(%)   !      5 】户型阳台面积(【m2/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