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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范指导和规范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指导《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 第六条【 设市城市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 第:七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下一年度建设用】地以及其他》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要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的规划!原则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方法和技术手段 ! 第九】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除《。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编!制办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   ?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   ! 一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主要—用途; 】。    二【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筑【总量; 【     三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    】。 四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 ?。 ,     五【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    六—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 《。    七【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其他内容 — : 《第,十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 【 第十一【。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编【制单位应当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初审后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    《公,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文本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联系方式 !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论证 【。 ,。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参考公众【。意见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修改【 , 《 第十三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修改完成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附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公众意见】。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 【     城】市,规划委员会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审议意见!应当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审议意见》由主任委员或—者主任委员委托召】集会议的副主—任委员签署》 :  《   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众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城市:人民政府聘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城市人民【政府从?委员中指定 ! ?第十四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附具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未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审《批 第!十,五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公布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审批其城市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由,国务院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六》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公布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因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原因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