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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 ,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范指导和规范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指?导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 第六条 设市城】市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 《。 第七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下一年度建设】用地以及其他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 第八】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要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的规【划,原则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方法》和技术?手段 ? 》 第九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除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编制办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   【  一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主要:用途:; — :   二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筑总—量; —     三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 , ?   《 四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 !     五!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   【  六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 ?  ?。   七》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其他?内容: 《 , 第十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 】 第十—一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编制】单,位应当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初审后】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   公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文?本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联系方式》 》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论:证 :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参考公众意见】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修【改, — 第十?三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修改:完成: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附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公众意《见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    ! 城市规划》委员会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审】议意见应当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审议意】见,由主任委员或者主任!委员委?托召集会《议的副主任委员签】署, , :     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众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城市人【民政府聘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城市人民政府从【委员中指定》 》 第十四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附具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未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审批 》 《。 第十《。五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公布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审批其城】市,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由国务院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六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公布】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因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原因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