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 《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 ,   现将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章)》 二〇〇〇】年二月?三日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公共消《火栓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灭火效率和减少火灾!损,失有效地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公共消火栓】是指设?置在城镇道》路旁为灭火提供水】源的重要公共消【防,设施 《 第【三条 城镇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公共消火栓 ! , , :第四条 公共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消火栓距】路边应小《于2米距房屋外墙】宜大于5米消火【栓,接口距地面》应大于0.5米每条!道路交叉口处应设】。。有消火栓道路宽度】大于:60米的应在道路两!旁,。设置消火栓 — 第】五,条 :公共消火栓应—当采用?。地上式设置每个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有条件的《城镇应设置消火栓标!。志牌统一编号标明】消火栓管径、—水量和压力 【 : 第六条 各!地新建、扩建城市城!区,和旧城区改造—时应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火栓】公共消火栓不足规定!要,求的:。应限期补建 】。 第七条 !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经《费应当在各》级财政城市维—护费中列支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多渠道《筹资解决《 ?。 , ?。 第八条 公共消火!栓由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负责建设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竣工验收 — 》 第九条 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公共消火栓数量确定!相应的管《理、维修人员明确】具体职责并建立【、健全抢修、维【护和定期巡检保养】制度切实《做,。好公共消《火栓的经《常性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完整:好用: ,  《   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大火!公安消防机构及时通!知其增加《水压以保证灭—火供水的《需,要 : —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应》协助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负责《做好门前和》辖,区公共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工作 — , 第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或迁移消火栓的应】经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批准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拆除或?迁,移后应在指定位置限!。期安装新的消火栓】所需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 ? 《第十二条 严禁【违章使用公共消【火栓非消防确需临】时使用消火栓的使】用单位经向》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申请批准后方能使】用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或擅自停!用、:拆除、?挪用:消火栓?不得损坏《、,拆除消?火栓标志《牌   【  公民发现损坏、!埋压、拆除或违章】使用消火栓》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举报 》 第十四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公共?消,火栓的监督检查【公安消防中队每月】应对辖区《公共消火栓》。进行一至两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企业)维修》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公安厅、建设】厅共:同解释 【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