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24 建标库

6.2  化学成分

6.2.1  钢筋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钢中准许加入V、Nb、Ti等元素。

6.2.2  碳当量Ceq(%)按公式(1)计算:

Ceq=C+Mn/6+(Cr+V+Mo)/5+(Cu+Ni)/15……………………(1)

6.2.3  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准许供方不作分析。钢中如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准许更高的氮含量。

6.2.4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碳当量Ceq的允许偏差为+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