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化学成分
6.2.1 钢筋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钢中准许加入V、Nb、Ti等元素。
6.2.2 碳当量Ceq(%)按公式(1)计算:
Ceq=C+Mn/6+(Cr+V+Mo)/5+(Cu+Ni)/15 ……………………(1)
6.2.3 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准许供方不作分析。钢中如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准许更高的氮含量。
6.2.4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碳当量Ceq的允许偏差为+0.03%。
6.2 化学成分
6.2.1 钢筋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钢中准许加入V、Nb、Ti等元素。
6.2.2 碳当量Ceq(%)按公式(1)计算:
Ceq=C+Mn/6+(Cr+V+Mo)/5+(Cu+Ni)/15 ……………………(1)
6.2.3 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准许供方不作分析。钢中如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准许更高的氮含量。
6.2.4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碳当量Ceq的允许偏差为+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