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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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古树—是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首都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古树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古树生长的特点【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实现:科学管理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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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使《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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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1 土壤有】效孔:隙度不得低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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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2 — 土壤容重不得超】过 1.3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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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2.3】 , 土壤含水量控制】在 5%~》20% 之间以【 15%~17% !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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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2?.4: , ,土壤中固相、液相、!气相比控制在 5:!3:1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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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2,.5 夏季土【壤温:度,控制在 15℃【~29℃《 之间
! 5》.,。。。7.2.6 平衡!营养防止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短》缺或过量土壤含盐】量不超过《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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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2.7 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不低于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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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2.8 《 太阳光照强度【。不低于 8000 !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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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必须处》理好古树与周—围其他植《物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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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1— 在松《柏类古?树周围?可适量?保留壳斗科树—种如:栎、槲等以》利菌根菌的》。活动促?进古树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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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3.2 古松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严禁】种植核桃树、接骨】木、榆树以避免对】其的生长产生抑【制作:。用,
【 ?5.7.3.3【 :除对古树生长有【利的部分植物可进行!适量:保留外必须对古【树周围生长》的阔叶树、速生树和!杂灌草?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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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应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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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应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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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 应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孤立树《或树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不—。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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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 在古树保护—范围内(树冠垂【直投影外沿》 3m? 范围?内)禁止《动土或铺砌不透气材!料各种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必须在!其保护范围》边缘事先《采取保护《措施
】5,。.7.8 》 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设!置临时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严禁在树下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石》灰、撒?过盐的积雪、—人粪:尿、垃圾、》废料或?倒,污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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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 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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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0 有!纪念:意义:和特殊?观赏价值的古—。。树应:保留其原《貌对枯枝采》取防腐处理需修剪的!。应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古树树?体,上的:伤疤或?空洞应及时填充修补!。防止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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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 古树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可能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
】5.:7.12 —对高大树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以防【雷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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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3 在坡!林地环境的》古树应有下》木,和地被植《物伴生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对坡坎进《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平地古树林—地应适?时适地栽种豆科地被!植物浇水《应一次浇透浇足【暂不使用《。再生水浇《灌古树
!5.:7.14 —古树:复壮要严格采用【成功:的方法吸收和—运用新的研究成果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审查!
5.】7,.15 《 古树复壮和移【植,工程必须是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方可承担古树移植!必须确保成活—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论证报《请,北京:市园林局审》查批准?后,并在园林监查部门】监督下实施移后要】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及时?制定养?护方案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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