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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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古树是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首都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古树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古树!生长的特点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实现科学!管理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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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使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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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2.1 土壤有效!孔隙度不得低—。于 10%
!
【。5.:7.2.2 — 土壤容重不—得超过 1》.3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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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2.3《 , 土:壤含水量控制在 】5%:~20% 之间【以 15%~17%! ,为宜
】 5.7.2!.4 土》壤中固相、液相、气!相,。比控:制在 5:3:1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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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2】。.5 夏季土壤温!度控:制在 15℃~【2,9℃: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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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6 平衡【营养:防止: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短缺或过量》。土壤含盐量不超过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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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7【。 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不】低于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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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8》 太阳《光照强?度不低?于 800》0 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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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必—。须处理好古树—与周围其他植—物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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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3】.1 在松—柏类古树周围可适量!保,留壳斗科树种—如栎、槲等以利菌根!菌的活动《促进:古树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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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3.?2 ?古松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严!禁种植核桃树、接骨!木、榆树以》避免:对其的生《长产:生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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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3 除》对古树生《长有:。。利的部分植》物可进行适量保留】外必须?。对古树周围》生,长的阔叶树、速生树!。和杂灌草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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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应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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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应【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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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 应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孤立树或树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不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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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在古树保【护,范围内(树冠垂【直,投影外沿《 3m 范围内)】禁止:动土或铺砌不透【气材料各种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必须在其保护范【围边缘事先采取保护!措施
】5.:7.8 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设置临时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严禁在树下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石—灰、撒过盐的积【雪、人粪尿、—垃圾、废料》或倒污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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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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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0 有!纪念意义和特—殊观赏价值的古【树应保留其原貌【对枯枝采取防—腐处理需修》剪的应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古:。树,树体上的伤》疤或空洞应及时填充!修补防?止进:水
【5.7.11— , 古树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可》能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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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2 ?对,高大树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以防雷击《
5.】7.13 在坡林!地环境的古树应有】下木和地被植—物伴生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对坡:坎进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平地古?树林地应《适时适地栽种豆科地!被植物浇水应一次】浇透浇足《暂不使用《再生水浇灌古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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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4 【 古树复壮要—严格采用《成功的方法吸收和运!用新的?。研究成果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审查
】
5》。。.7:.1:5 : 古树复壮和移植】工程必须是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方《可承担?古树移?植,必须确保成》活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论证《报请北京市园—林局:审查批准后》并在园林监查部【门监督下《实施移后要》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及时制定养护方案!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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