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6【.1: 苗木检验地【点限在苗木》出圃地进行供需【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供方:应对:需,方提供苗木的树【种、苗龄、移植次】数等历史档案记【录
6.!2 珍贵》。苗木、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要逐株进行检【验
6】.3 成批(捆)!的苗木按《批(捆)《量的 10% 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
《
6.4 同一!批出圃苗《木应统一进行一次】性检:验
6.!5 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 2% ;成批出!圃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 0.5!%详见?下表 1 和表 2!
—表 1 《质量检验允许不【合格值测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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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数量检验允许误!差值:测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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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出圃?苗木合格《与不合格当检验工】。作有误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必【需进行复检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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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涉及出圃苗【木进出国《。境检验时应事先与】国家口岸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联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履行植物—进出境检验手续
】
6.8 ! 苗木出圃》。。。应附苗木检验—。合格:证书一式三份其格式!见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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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苗木检》验,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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