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 系统调试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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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施工完成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系统调试与验收
!。 《。1 应《。对子系统《及整个系统进行【功能检查并应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调整【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2 系统调试】与验收应在》设备安装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竣工【验收应在系统测试合!格并通过《不间断运行、试运行!至少3个月》后进行
【 , 3 《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的,仪器:仪表应?具有检验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标定或校准】后使用并应在其有】。效期内
《
? 4 系统调试!可包括单机调—试、系统调》试,和联调;《系统测试可包括【系统功能检测和【系统:。性能检测系》。统功能检测应包【括系统通《用、智能卡》和读写?机,具的功能检测
【
《。 5 系统调试】应做:好记:录以备验收、—归,档
6 ! 单机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系统《安装验收完》成后、系统》调试:前应进行单机调试;!
《 2)》设备:的,硬件、软件配置【。网络:地址设置、预置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 :。3)设备中预装【的软件应登录—正常应用程序、调试!工具软件应无死【机,或不响应《
7 !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系统!调试应?包括:通用功能、子系统】及集成系统调试;】
? 2)系【统调试应《。按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确认的调试【大纲进行;
!。 , 3)单机调试完!成后联调前应进行智!能卡系?统调试
】 8 联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应包括现场接口协议!、现场测点对应性】、接口专业功能和系!统联:动功能的《测试
— ?。2):现场调?试之前?应提供实验室接【口协:议测试报告和测点】对应性模拟》测试:报告接口《协议测试应》包括冗余链路—测试测点对应—性模拟测试应覆盖1!00%?测点:;
】3)参与联调—的各接口系统应完】成单系统调试并【应提:。供,单系统调试》报告;?
— 4)?联调应?验证接?口专业功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联调应按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确》认的调试《大纲进行
》
:
3.6.2 】系,统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测点对【应性测试应从—智能卡系统入—。机界面至现》场设备依次》完成
2! ,。 ,测点对应性应按【。。测点清单进行抽样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点到点测试—抽测应覆盖》所有设备类》。型抽测点数不应【低于该接口专业总】点数:的10?。%;当抽测中—发现任何错误抽测】比例应增加至20】%如再有错误—应,进行:整改后?重新测试;》
【2)模拟测试后【有设计变更的应重】新进行系统测试;
!
? , 3)控制类测点!应在现场进行10】0%端到《端测试不得进—行抽测;
》
, 4)紧急!控制盘(IB—P,)硬线接口应在现场!进行100》%端到端测试不得】进行抽测《
3【 测量仪器和【设备应经法定计量】机构鉴定或校准并】应在计量有效期内】
,
》4 : 系:统,完成联调《经过功能、性—能测试达到合同【和设计要求后应【进行不?间断运行测试不【间断运行测》试时间不《得少于72h
】 : 5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整改后开始不间【断运:行,。测试
【 1)系统硬件未!出,现故:障时软件运行异【常导致全部》或部分系统功能【丧失;
】 2)系统的主】要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操作工作【站和通信前置机【等发生故障导致全部!或部分系统功—能丧失
【3.6.3 系统!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运行前应》完成全部调试和测】试工作并应》通过不间《断运行测试
—
》。2, 试运行时—间应至少3》个月
— , 3 试运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整理试》运行: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
》3.6.4 系统!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试运《行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与系统?集成商?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 2 涉】密项目的验》收严:禁,泄密
《 《3 应提交需【审核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除应?包括:本规范第3.5.】3条的规定内容外】尚应包?括试运行记录与【报,告以及验《收清单和验收—报告等
》 4 【验,收不通过的系统不应!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应!整改后再进行验收直!。至合格
》。
5— :系统:移交:应包括工《程,文,件移交和系统操作】、维护、管理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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