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
!
3.4.1 防!雷接地与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3.!4.2 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防,雷接地?。应按设计要求施工】新建接地设备的【埋,设宜:。与,土建施工同时进行】。对隐蔽部分》应在覆盖前及时会同!有关:单位随工检查验收】
3.—4.3 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正:常供电电源故障【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供》电,不应中断《。。。电源故障《报警应准确可靠
】
《。。 2 ? 备用电源》的输入?、输出保护系统和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 3《 蓄电池组容量、!。。充放电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 ? 4: 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超限时保护电】路动:作应: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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