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