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T50903-2013 建标库

6.4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6.4.1 项目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定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管理职责和权限可按项目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的划分制订。

6.4.2 检查制度应适合本企业及工程项目特点。

6.4.3 制订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及其他相关方面的要求。

6.4.4 制订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及其他相关方面的要求。
    1 封闭管理包括现场围挡、大门和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宣传牌、消防设施布置、车辆冲洗设施等。
    2 临时设施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设施管理包括材料仓库、防护棚、搅拌站、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机械维修厂、操作棚等的管理;
        (2)生活设施管理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阅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的管理;
        (3)办公设施管理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传达保卫室等的管理;
        (4)辅助设施管理包括临时道路与临时桥梁、现场排水设施、围墙、大门等的管理。
    3 施工机具管理包括机具存放、防护、标识等的管理。
    4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包括搬运、存储、防护、标识等的管理。
    5 卫生管理包括卫生保健和食堂卫生等的管理。
    6 便民措施包括告知牌、便民通道、指示牌等设施的管理及施工防扰民措施的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