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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 ,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  :  为贯彻建—设部第143—。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充【分发挥?节能:建筑试点示范作【用经研究制定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 】   第一—条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 号部》长令)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通过实】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是指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采】取节能措施节能率达!。到50%以》。上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起到?一定带动作用—的民用建《筑工程 》 第三条 【省建设?厅负:责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查》。与批:准实施、监督检【查、专项竣》工验收、示范工程】称号的?授,予等组织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可结—合示范工程制定本】地区的?建筑节能《技术经济政》策 ? 第四《。条 :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节?能的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符合本办》。法规定可申报—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第五【。条 申报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的》项目从?确定的省《。级示范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六】条 示范工—程的申报《单位可以是建设单】位(开发单位—)也:可以是建设单位(】开发单位)与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选用技术的持【有单位等《一家或数《家联合申《报 《 第七条 申报示!范工程?必须具备的条—件 《     1、【设计方案应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或,设计方案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但采:用的节能技》术具:有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 2、有建设—项,目的:。正式立项手》续; —  :  3、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应: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  : ,  4、示范工程】选用的关键》技术与?产品已列入建—设部或安徽省建设】厅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 】 第八条 —示范工程应主要【抓好下列成套—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应用 !  :  : 1、新型》节能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和—。楼梯间节《能等技术与》产品; 》     2【、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   3、太—阳能、?地,下能源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  4?、建筑照明的—节能技?术与产品; !   ?。 5、其它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四:节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 第九》条 申报示范工程!。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 ,  ?   1《、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 !    《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节能篇)《; :。    — 3、规划》设计:方案和节《能,专项技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 】。     4、工】程立项批件、开【发企业资《质等证照《。复印件;《 , ,     5、以!上材:料应制成软盘或【光盘一并《报送 第十条! 申报《。和审查  】   ?1、申?报示范工程的单【位,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文件报各市建【委各:市,建委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建设厅; 】    2、安徽】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     —3、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由—安徽省建设厅认定】列入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实施计划;【    【 4:、省建设厅》每年定期组》织示范工程立—项,审查: 第十—一条 示范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上报建设】厅批准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建设:单位:应责成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的关键工序、关【键,材料、关键设—备进行重点监督【并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整理节【能,工程的技术和声像】资料档案 — 第十二条 】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工程承担单位—应于:开,工后分阶段》以书:面,形式:向,各市建委及省—建设厅提交》阶段实施《报告省建设厅—将会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通过【审查的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在工【程中的具《。体实施?达标情况 】第十三条《 :示范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不少于一【。个采暖?(制冷)期》、且其节《能性能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承担】单位提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省建!设厅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建筑节能验收— 第十四条】 申?请节能专项验收【时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 】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    2、示【范工程实施综合报】告(包括节能设计】、节能技术应—用、施工《建设、运行管理、】节能效果、》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     3—、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包括建筑物与制!冷(采暖)系统的节!。能,检测报告 【 第十五《条 : 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的【工程省建《设厅将统《一在安徽省建设【。厅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布并颁发“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的证—书和标志 》 : 第十六条 — 示范工程的—证书和标志由安徽】省统一设计、制作、!颁,发标志应《镶贴在示《范,工程的主《要出入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标?识和标志 》 第十七条 】 凡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取消示范!资格 ? ?    1、工【程项目的《。节能关键工》序、关?键材料、关键设【备未达到《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或未按审查—后的:施工图和《技术:方案实?施的;   !  2、《实施后?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 ? : ,  :  :3、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工程一】。年内未开工的;【     4!、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未申请节能专项】。验,。收的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