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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   《。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  为?贯彻建?设部第143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充分发挥节》能建筑试点》示范作用经研究【。制定: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 !  第《一条 ?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 号?。部长令)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通过实—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是指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采取节能—措施节能率达到【。50%以上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起到一定带动作!用的民?用建筑工《程, 第三—条 ?省建设厅负责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查与批准】实施、监督检查、专!项竣工验《。。。收、示范工程称号】的授予等组织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可,结合示范《工程制定《本地区的建筑节能】技术经济政》策 《 第:四,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节:能,。的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符【合本办?法规定可申》报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第五!。条 申报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的项目【从确定的省级示范工!程中择优《推荐 《 , 第六条 》 ,示范工?程的:申报单位可以是【建,设单位(《开发单?位)也可以是建设单!位(开发单位)与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选用技术—的持有单位等一家】或数家联合申报 】 第七条 】申报示范《工程必须具备的条】件   【  1、设计—。方案:应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或设计方—案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但采用的节能!技术具有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    》 2、有建》设项:。目的正式立项—手续; 》    》 3、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应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4、示范《工程选用的关—键技术与产品已【列入建设《部或安徽《省建设厅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 , ?第八条 示范【工程应主要》抓好下列《成套: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应用  】   ?1、新型节能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和楼梯?间节能等技》术与产品; —  《   2、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  3、太阳能、地!下能源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 ,。    》 4:、建筑照明的节【能技术与产品—; 》    《5、其它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四节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 第九条 》 申:报,示范工程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 ,    1》、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 《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节能篇?); —    3、规划设!计方案和《节能专项技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     4!、工程立项批件【、开发企业资—质等证照复印件;】 《   ? 5、以上》材料:应制成软盘或光盘一!并报:送 第—十条 《申报和审查 — ?    1、申【报示范工《程的单位《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文件报各市建委!各,市建委?。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建设厅【;    】 2、?安徽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     3、!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由安》徽省建设厅》认定列入《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实施计】划; 《。     4、省!建设厅每年》定期组织示范工程】立项审查 第!。十一条 》示范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上,报建设厅批准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建设单位应责成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的关键工序—、关键材料、关【键设备进行重点监督!并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整《理节能工程的—技术和声像资料档】案 ? , 第:十二条 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工程承担单位应】于,开工后分阶》段以书面形式向各】。。市建委及省建—设厅提交《。阶,段实:施报告省建设—厅将会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通【过审查的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在工程中!的具体实施达标情】况 ? 第十三条 【 示范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不!少于一个采》暖(制冷)期、且其!节能性能《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承担单】位提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省建设》厅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建【筑节能验收 — 第十》四条 申请—节能专?项验收时《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   】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     》2、示范工》程实施?综合报告(包—括节能设计、节能】技术应用《。、,施工建设、运行管理!。、节能?效果、?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   3、》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包括建》筑物与制冷》(,。采暖)系统的节【能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 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的工程省【建设厅将统一在安徽!省建设厅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布并:颁发“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的证书和标】志 》第十:六条: 示范工程的【证书和标志由安徽】省统一设计、制作、!颁发标志应镶贴在】示范工程的主要出入!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标识和】标,志 》第十:七条 ? 凡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 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取》消示范资《格, ,。     1、!工程项目的节能关】键工:序、关键《材料:、关键设备未—达到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或,未按审查后》的施:工,图和技?术方案?。实施的?; 《     2—、实施后《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    ! 3、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工程一年【内未开工的; 】 : ,。   4、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未申请节能【。专项验收的》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