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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  :  :。 为贯彻建》设部第143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充分【发挥节能建筑试点示!范,作用经研《究制定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   【 第一条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 号部长令》)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通过实?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是!指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采取节?能措施节能率达到】5,0%以?。上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起到一定—带动作用的民用建筑!工程 第三】条 省建》设厅:负,责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查【。与批准?实施、监《。督检查、专项—竣工验收、示范【工程称号的授—予等组织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可结:合示范工程制—。定本地?区的建?筑节能技《术经济政策 】 第四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节能的!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符合本》。办法规定可申报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 第五》条 ?。申报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的项《目从确定的省级【示范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六条【 , 示范工程的—申报单位可以是建设!单位:(开:发单位)也》可以:是建设单位》。(开发单《位)与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选用技》术的持?有单位?等一家或数家联【合申:报 : : 第七条 》 申报示范工程必须!具备的条件 —     1、!设,计方案应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或设计方!案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但采用的节能—。技,术具:有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    2、有建设!。项目的正式立项【手续; 【    3、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应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    4》、示范工程选—用的关键技术与【产品已列入建—设部或安徽》。省建设厅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 , ?第八条 《 示范工程应主【要抓好下列成—套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应用 《 ,   《  1、新型节能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和楼!梯间节能等技术与产!品;   】  :2、: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 :     》3、太阳能、—地下能源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    《4、建筑照明的节能!技术与?产品;?     5!、其它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四》节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 第九条 —申报示范工程—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  》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节?能篇);《 《 ,   3、规—划设计方案和—节能专项技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   !  4、工》程立项批件、开发企!业资质等证照复【印件;   !  5、《以上:材料应制成》软盘或光盘一并报】。送 》第十条? 申报和审查 !。     1【、申报示范工程的】。单,位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文!件报各市建委—各市建?委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建设厅; 】。 ,  : 2、安徽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  : ,3、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由】安徽省建设厅认【定列入?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实施计划【; :   》  4、《省建设厅每》年定期组织示范【工程立项审查— 第十—一条 示范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上报建设厅批准!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建设单位应!责成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的关键工!序,、关键材料、—关键设备进行重点监!督并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整理节—能工程的技》术和声像资料档案 ! , 第十二》条 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工程《承,担单位应于开工【后分阶段以》书面形式向各市【建委及省《建设厅?提交阶段《实施报告省》建设厅将会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通过审《查的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在工程?中的具体实施达标】情况 ? 第十三条 !示范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不《少于一个《采暖(制冷)期、且!。其节能性能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承】。担单:位提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省建—设厅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建筑—节能验收 》 : ,第十四条 申请节!能专项验收》时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   — ,。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    — 2、?。示范工程《实施综合报告(【包括节能《设计、节能技术应用!、,施工建设、运行管理!、节能效《。果,、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     3、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包【括建筑物与制冷(】采暖)系《统的节能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 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的工程省建【设厅:将统一在安徽省建设!厅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布!。并颁发?“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的】证,书和标志 —。 , 第十六《条 示范》工,程的证书和》标志由安《。徽,省统一设《计、制作、》颁发:标志:应镶贴在示》范工:程的:。主要出入《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安》徽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标识和【标志: 《第十七条《 凡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有】关优惠政策 【 第十八条 】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取?消示范资格 【    》 1、工程项—目的节?。。能关:。键工序、关键—材料、关键设—备未达到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或未:按审查后《的,施工图和技术方【案,。实施的; —     2【、实施后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   !  3、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工程一年内未—开工的;《 ?     4、【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未!申请节能专项—验收的 — 第十九条 — 本:办法由安徽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