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材料
2.1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不应小于28d,不宜小于45d;混凝土小型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
2.2 砌筑、粉刷砂浆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配制,不得随意使用增塑外加剂。
2.3 外墙整体防水层的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验方法按《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4 抗裂增强材料、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5 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的界面砂浆、抹面砂浆、抗裂砂浆、饰面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