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67-2013 建标库

7  建筑设备

7.1  给水与排水

7.1.1  养老设施建筑宜供应热水,并宜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热水配水点出水温度宜为40℃~50℃。热水供应应有控温、稳压装置。有条件采用太阳能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太阳能供应热水。

7.1.2  养老设施建筑应选用节水型低噪声的卫生洁具和给排水配件、管材。

7.1.3  养老设施建筑自用卫生间、公用卫生间、公用沐浴间、老年人专用浴室等应选用方便无障碍使用与通行的洁具。

7.1.4  养老设施建筑的公用卫生间宜采用光电感应式、触摸式等便于操作的水嘴和水冲式坐便器冲洗装置。室内排水系统应畅通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