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九江市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地基基《础检测市场》和检测行为确—保地基基础》的结构安全》。根据国家、》江西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对】全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山:)质监?。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管工程的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 【 第四条》  :地基基础检测应严格!执行国家《、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确保—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质,量 第五条 】 凡在本市开展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检测《机构:必须到市质监站进】行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通过的检测机构不】得,在本市开展检测工】作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无:效 第六—条,  检?测机构备案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进—行备案登记 【 第七条  地【基基础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经备案—登记通过的检测【机,构进行? 第八条 【 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每年应?对备案登记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各地》质监机构负责对各】自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检测机—构在承接《到检测任务后—应按相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检测方案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方确认后—连,同检测合同一起【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方可进行》检测进场检测时必】须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质:监,机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检测过程进行见证!项目质监机》构对检测《行为进行现场随机抽!。查 第十条 】 现场检测工作必须!。有不少于两名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否则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 ,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经》备案:。。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特】殊情况确需修—改方案的《应,由委:托方征得《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认可并】报项:目,质监:机构重新备案后【方可:进行检测《否则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 第十二条  登】记通过?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在登记】的项目?内开展检测工作【。超越:登记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的—、检测过《程工作质《量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检测报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检测报告视为【无效报告 【。第十三条 》 ,检测机构检测完成后!必,须将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送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技》术审查认证组对检测!。程,序的规范性和符合】性进行认定取得报告!认定书否则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  当检测》报告视为《无效后原委托单位应!重新确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当不】宜再进行现场检【测时应由甲方—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出具处》理方案并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同批(期)》或成片开发小—区工:程的检测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不得按【批(期)《或片:区来计算同一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基础型式或》不同持力层的应分】。。别计算对《同一个?地,下室上有多》个单体工程的项【目地基基础承载力检!测除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外尚?。应覆盖到《每个单体工程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2根(!点) 第十六】条  地基基—础,检测方法和》数量除?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外】尚应执?行省工程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江西省《建筑基桩《检测:方法和数量》的意见〉的通知(】赣建质监字[20】11]?16:。号)规定 第】十七条?  采用堆载法【进行静载试验的应选!择用钢锭《或标准?预,制块等计《量,。。准确的配重材料【(九:江市城区范围内【工程:检测必须采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在选用其!他配重材料时—应提供配重材—料容重?检测报?告及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堆载方》案在进场检测前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检测方【案制:定应规范、》统一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仪器设备》、检测人员、检测周!。期等 ? 第十《九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档案工程—。检测档案管理—应规范?、统一内容包括检】测合同、《检测方案、原—始资料、《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 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应在检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报项目质监》机构不合格检—测结果?(含测试曲线)【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项目质监》机构并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 ! 第:二,十,一条  对检测机】构下列不良行为【应予:以记录 》    1、未经备!案登记通过承接检】。测业务的;  】   2、超越【。登记的检《测业务项《目从事检测》活动的;《   《 , 3:、检:。测方案未经审核备】案的;?。    》 4、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 , , 5、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  :。  : 6:。、现场检测人员与】备案登记《人员不相符》。的;    【 7、检《测仪:器设备未按要求检】定或:校准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     8、未】按规定建立在本【市承:接业务?的检测档案和台帐】的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的:;   》  9、未按—。第十六条使用堆【载配重材料的; !   ?。 10、检测—结果未按规定上报的!;, :   ? ,11、未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的:; :  :。   1《。2、检测报告—未进行审查认定【。的;    【 1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 第二十二条  各!质监机构《应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改】正记不良记录对【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检测机构!一年内不良行为记】录达二次及其—以上者?取消该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并报请资质》审批:。部门进行处理—被取消?备案登记的检测机构!二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备案登记 — :第二十四条  检测!机构违反国家、【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办】法规定进行》检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市—建设规划局或—市质监站《投,诉并:提供相?关资料处理决—定于30日内—。答复投诉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质监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