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工法《。的评审与《。公布
《
第九条 !工法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并满足【多专业、《多,学科的需求》;省级工法》评审专家应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库中—推,荐
第—。十,条 : 省:。级,工,。法,的评审应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评审委《员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保证工法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同时要【注意工?法技术的保》密性
第十一!条 ?省级工法的》评审程?序
:
《 (一)成立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其中专家!。委员不?少,于五分之《四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
】 , (二)省级工法】的评审实行主—、副审制每项工法在!评审会召《开,前,。由主、?副审详细《审阅材料并由主、副!审提出?基本评审意见
】 —。(三)评审委员【会观:看项:目,施工录像《听取基?本,评审意见核查有【关材料进行问题答辩!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形成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
, (四)【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经评委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省建设厅
】
第十二条! 经评审《的,省级工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经公示无不—同意见由省建—设厅审定公》布并颁发证书
【
, ,
第十》。。三条 已批准的【省级工?法有效期《为六年
》
?
第十?四条 ?已批准的省级工【法如发现有剽窃、做!假等:问题经?查,实后撤消其省级工】法称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单位申报—省级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