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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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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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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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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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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城镇《体系规?划审批程序
!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批程序!
1!、,前期工作对有关【市完成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建设《厅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有关市政府》要按照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
【 《 2:、申报?工,作有关市政府应【将,修改后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送省政府申报材料】应当包?括规划成果(—含文本、附件、图纸!),、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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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查工—作省建设厅接到省】政府交办的审查【文件: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分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然后组织【召开省城《市规划?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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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批工作》省建设厅应将省城】市规划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有《关规划材料一—并报送省政府审批;!。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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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批程—序
】 1、前期—。工作对有关县完【成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有关设区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有关县政府应按】照,。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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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工作有关县政府应】将修改后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申报材?。料应:。当包括规划成果(】。含,文本、附件、—图纸)、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意见?
【 3、审查工】作设区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市【政府交办的》审查文件后应—。将有关材《。料分:送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 4、—报批:工作设区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和有关规划》材料报设区的市【。政府由省政府委托设!区的市政《府审批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二—。、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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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前期工作我省城市总!体规划均获批准有关!市政府在修编或【调整规划前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或调整!的理由、范围—书面报告省》建设:厅,由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建】。。设厅作?出应予修编或—调整:的认定;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建设【。厅转报建设部作【出应予?修编或?调整的认定经—认定属局部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市政!府应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初步】成,果完成后需经省政府!审批: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需经国务【院审批?的由:省建设厅报》请建设部组织专家评!审有关市政府—应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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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工《作有关?市政:府应将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送省政府申—报材料?应当包括规划成果】(含:文本、附《件、图纸《)、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意见 【
【。3、审查工作省建设!厅接到省政府交【办的审查文》件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分【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然—后,组,织召开?。省,城,市规:划审查委员会会【议对:修编的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
? 4、》。报,批工作由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建设厅应将省—城市:规划: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有?关材料报省政府;】。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建设:。厅应:。将审查意见》和有关材料报省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
【 设区市管》辖的县?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审批《工作经设区市政【府审批后报省建设厅!备案具体程序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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