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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资活动投标【人诚信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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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有效运作追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者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下简!称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
《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 二《、本制?度所称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企业基本帐户!。或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
》 三、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交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即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参加投【标活动的《即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1—、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曾有重大违法记录;!
: ,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 4、【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 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的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 7、》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 8、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或以《他人名?。义及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 《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 10、在签定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 11—、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1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 — 13、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 ? 14、《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 》 15》、在招?标过程中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 1《6、:。拒绝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 《 1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 ? 18、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
《 :。 19、故意!以,捏造、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的;
《
: 2】0、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2!1、:投标时项目经理(建!。造师)有已承办【的工程项目管—理任务?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 】
《 五、投标人(含!中标人)有上述第】。四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认—。定处理结果》在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制度?所涉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串通?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依照】国家七部委30号令!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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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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