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建设工【程主:体各方加强》管理、依法建设、】诚信履约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和交通》。工程项目及其配【套、附属《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管理是指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
第四条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能负责》本行业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方?式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责令其限【期清场及时办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价款》清算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 (一)【施工、监理单—。位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
》 (二)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计划:。工期进?度延误3个月的【;
(】三)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和,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不一致》的(办理了变更【手续:的除外);人—员到岗每月少于2】0天的;
— , (《四) 施工、监【理单位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
(五)! 非建设《单位原因《施工单位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的;
— (六)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拒不返工》或多次返工后仍不】。合格的;《
? : (七)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消除的或—者被检查出事—故隐患?须整:改而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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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管理设立—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环节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七:。条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检,查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是?否与中标《承诺和合同中—明,确的人员相一致【督,促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帐并按日》进行记?。录;发现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出现?非中标施工》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建设单位不得!准,予开工不得支—付工程款同时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并报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
》 (二)检查主】要机械设备是否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到位:;,
》 : (三)加强对总包!。和分包?工,程,的管理对确需分包】的,工程:。应在施工合》同中:载明分?包企业应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并依法】签定分包《合同;
》 (四)!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并予【。以落实;《
《 , (五)其它】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履行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相一致督促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帐并按日进》行记录;建》。设单位发现监—理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出现非】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或者】施,工单位发现非—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管理人员!与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可以: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报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 (二)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加—强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的?重点监控;
】 (三)—督促监理单》位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核查验收;【
? (《四)检查监》理日记、监理(【工地)例会记录、监!理月:报及其它监理材料完!整性;
】 ,(五:。)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工程进度【计划和?月完成工程量进行】认真仔细地审核【;
— ,(六)工程监理合同!其它条款的履行
!。
第九?条,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死!亡、伤病《(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丧《失履约能力、辞职】、被责令停止执【业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人员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死亡、【伤病:。(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丧失】履约能力、辞职【、被责令《停止执业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人员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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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规范?。同一地域内不得承】担,超过:三项工程监》理工作;担任重【点工程项目》或大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该项工】程监理工作项—目未竣工前》不得:再承担下《一项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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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中标的施工、监】理单位在三个月【内无法进《驻,施工现?场时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提】。出部分人员变—更要求?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后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整改纠】正;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出现类似行为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暂停企业!本市市场准入资【格;若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 (一)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承诺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 (二)建造师(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 (三)转包!及违法分包的—;
— (四)建造【师(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超越资质范围【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任务的;
】 : (五《)现场管理》混乱不配合》检查不能及时出示】。。相关现场《管理资料的;
!。 (六)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 ?
:第十三条 实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公示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证号、职!。责,、联系电《话等 ?
第十四条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后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网《上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暂停在》本市市场的执业资格!
》 (一)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 ?(二) 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一个月少于2—0天: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
】
(三)】违反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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