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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 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建设工程主体各】方加:。强管理、依法建【设、诚信履约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和交?通工程项《目及:其配套、附》属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管理是指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 第四?条,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能负责本】行业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方式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责《令其:限期清?场,。及时办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价款清算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 (一)施工、监】理,单位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   】  (二《)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计划—工期进度延误3个月!的; ?     (三)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和【。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不一《。致的(办理了—变更手续的除外)】;人:员到岗?每月少于《20天的;》  ?   ?。(四)? 施工、监理单【。位,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   !  (五) 非建设!单位原因施工—单位: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的;   】  :(六)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拒不返工—或多次返工后仍不】合格的;《  ?  : (七)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消除?的或者被《检查出事故隐患须整!改而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第六条 !。 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管理》设立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环节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七条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是否与中标承诺和合!同中明确的人员相一!致督促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帐并按日【进行记录《;发现?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出现非中标!施工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建设单位不得准【予开工不得支付工程!款同:时,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并报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     (二】)检查主要机—械设备是否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到位; —     (三)!。加强对总包和分包工!程的:管理对确需分—包的工程应在施【工合同中载明分包企!业应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并依:法签定分包合—同; 》 ,  :  (?四)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并予:以落实?;    】 (:五)其它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履行 《 第八条 —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检【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相一【致督促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帐并按日进】行,记录;建设单位发】现监理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出现【。。。非,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或者—施工单位发》现非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管】理人员与《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可以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报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 (二)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加?强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的重《点监控;    ! (三)督促监理】单位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核查验收; 【     》。(四)检查监理日】记、监理(》工,地)例会记录、监】。理月报及其它监理】材,料完整性;   !  (五)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工程进度—计,。。划和月完成》工程量进《行认:。。真仔细地《审核;  —   (六)工程监!理合同其它条款的】履行 ?。 第?九,条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死亡、伤【病(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丧—失履:约能力、辞》。职、被责令停—止执业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人员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死》亡、:伤病(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丧《失履约能力、辞职】、被:责,令,停止执业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人员:。。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规范同一】地,域内不得《承担超过《三项工程监理工【作;担?任重点工程项—目或大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该项工程监!理工作项目》未竣工前不得再承担!下一项监理工—作 第十一条】 , 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中标的】施工、监《。理单位在《三个月内《无法进驻施》工现场时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提出部【分人员变更要—求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后: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整改纠】正;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出》现类似行为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暂【停企业本《。市市场准入资格;若!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一)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承诺】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   ? (二)建造师(】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     (三】)转:包及违法分包的; ! ,     (四)建!造,。师(: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超越资】质,范围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任务的【;   》 , (五)《。现场管理混乱—不配合检查》不能及时出示—相关现场《管理资料的; 【     (—。六)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 第十—三条 实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公示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证号、职!责、联系电话等 】 第十四》条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后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网上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暂停在本【市市场的《执业资?格    — (:一)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   (二》) 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一个月少于2—0天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    【 (:三)违反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