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建设工程主!体各方加强》管理、依法》建设、?诚信履?约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和交通工程项目【及其配套、》附属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管理是指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第【四条: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能,负责:。。本行:业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方式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责令其》限期清场及时办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价款?。。。清算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 (》一)施工、监—理单位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
: 《(二)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计划工期进度延!误3个月的;
】 (三)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和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不!一致的(办理了变】更,手续的除外》);人员到岗每月】。少于20天》的,;
《 (四)— 施工、监》理单位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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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非建设?单位原因《施工:单位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的;
【 , (六)》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拒不】返工或多《次,返工后仍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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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消除:的或者?被检查出事故隐患须!整改而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管?理设立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环】。节,的协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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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 : (一)【检查: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是否与中标承诺和】合同中明确的人【员相一致督促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帐并按日进行记录;!发现: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出现非中标施工】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建设单】位不得准予开工不得!支付工程款》同时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并报: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 : (二?)检查主要机械设】备是否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到【位;
— (三)【。加强对总包和—分包工程的管理对确!需分包的工程应在施!工合同中载明—分包企业《应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并依法签定】分包合?同;
】 (四)》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并予以落实!;
!(五:),其它: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履?行
第八—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相】一致督促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帐并按!日进:行,记录;建设单—位发现监理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出现》非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或者】施工单位发》现非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进场:或上述主要》管理人员《与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可?以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报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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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加强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的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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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促监理单位》。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核!查验收;
【 (四)检【查,监,理日记、监理(工地!。。)例会?记录、监理月—。报及其?。。它监理材料完—整性:。;
— (五)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工程进度计划!和月:完成:工程量进《行,认,真仔细地《审核;?
—(六)工程》监理:合同其它条款的【履行
第九条 !。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死—亡,、伤病?(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丧失履!约能力、《辞职、被责令停【止执业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人员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 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死亡、!伤病(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丧失履?约能力、辞职、被责!令停:止执业?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人员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规范同一地—域内:不得承担《超过三项工程—监理工作;担任重点!。。工程项目或大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该》项工程监《理工作项目未竣工前!不得再承担下一项监!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中标的—施,工,、监理单《位在三?个月内?无法进驻《施工现场《时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提出部分人员—变更要求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后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整,改纠正;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出?现,类似行为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暂—停企业本市市场准入!资格;若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一)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承诺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二)建造师(【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三)转包及违法分!包的; 《
? (四)建造】师,(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超越资《质范围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任:务的;
— (五)现【场管理混乱不—配,合检查不《能及时出示相关现场!。管理资料的;
】 , (六)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
】。
第十三条 实【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公示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证号、职责、联【系电话等《 ,
第十四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后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网上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暂停—。在本市市场》的执业资格
】 (《一)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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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一个月少于20天】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
《 (三)违】反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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