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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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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提升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和》交通工程项目—及其配套、附—。属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六大员!”是指?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和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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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按照—中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派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建【。造师及“六大—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主体工程未】竣工:前不得参《。与新项目的投—标
第五条 】施工单位派》。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建造师及《“六:大员” 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并且》。提,供所在单位所缴纳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明?细,及缴费发票不—得外:借或者临时聘用其他!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确需聘《用的必须报发证机关!。进行证书单位名【称变更?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 ? 施工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必?须检查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是,否,与中标承《诺和合同中》明确的人员》。。。相一致?督促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六大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帐并按日【进行记录;发—现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建【设单:位不得准予开工【不得支付工程款同】时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并—报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监!理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第八条 《加强对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行为日常监】督和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造【价、监理单位在审】核各类材料时要求建!造师:(项目经理)—签字时必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否:则在各类材料审核】时不:予认可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予以!行政处罚
【。第九条 》实行施工单位—派驻施工现场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公示《人员姓?名、证号、职责、联!系电话等
第】十条 ?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死亡、伤病】(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丧失》履约能?力、辞职、被—责令停止执业—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人员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中标的施工单位【在三个月内》无法进驻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可提出部分人员【。。变更要求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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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有下列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网上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暂停》在本市市场的执【业资格
— (一)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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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一个月少于20】天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
】。 : (:三)违反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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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实行!电脑指模打卡方式确!认到位?情况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须持相—关证件(身份证、岗!位证或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等到》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首次人【员确认手续》在工程施《工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每日对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 》实行电脑指模—打卡确认《考勤
—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进行《电脑指模《打卡方式确认到位各!企业:。。不,。到位情况根据—电脑记录汇总统计并!在网上发布
【。 , , :对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批评教育两次—。不在岗的《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有三次不在岗—行为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其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暂停企业在本!市,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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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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