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 苏建?函科〔20》13〕83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有《关单位 》    江苏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1572!013?(,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已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将于2014年1!月1日实施为切实】做好技术规程—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施工、检《测、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以及门窗生产!企,业,认真学习和执—行技术规程相—关要:求其中“《3,.2.3 标准】化外窗用单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12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双【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6: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4.0.3 【 抗风压性能6级】以上的高层建筑在采!用本规程的标—准化外窗系统—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并符合抗风压设!计要求”、“5.2!.2 标准—化外窗系统应采用】干,法安装”《三项: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  二、居住建筑不!提倡采用Low-】e玻璃和设计飘窗】如采用Lo》w-e?玻璃其冬季外窗遮】。阳系数不得小于【0.6;确》需设计飘窗时飘窗必!须满足节能、遮【阳,、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  :三、各地施工图审查!机构从2014年】1月1日《起按照该技》术规程审《查施:工图设计《凡不符合该》技术规?程的一律退回—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各?施工、检测、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应!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检测、监【理和质?。量监:督 《     四、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