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苏》建函科〔201【。。3〕8?3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有关单位》
—江苏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157201】3(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已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将《于2014年1【月1日实施为切实】做,好技术规程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施工、检测、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以及门窗生产企业认!真学习和执行技术规!。程相关要《。求,其中:“3.2.3 【 标准化外窗用单】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12《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双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6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4.0?.3 抗风—压性能6级以上的高!层建筑?。在采用?本规程的标准化【外窗:系统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并符合抗风压设!计要求”《、“5.2.—2 标准化—外窗系?统,应采用?干法安装”三项【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 《二、:居住建筑不提倡【采用Low-e【玻璃和?设计:飘窗如采用Low】-e玻璃其》冬季外窗遮》阳系数不得小于0】.6;确需设计飘窗!时飘窗必须满—足节能、遮阳、【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 , 三、各地施工图!审查:机构从201—4年1月1日起按照!该技术规程审查【施工图设计凡—不符合该技术规程的!一律:退,。。回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各施工!、检:测、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应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检测、监理和质量监!督,。
【 四、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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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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