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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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九【江市中心城区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是指—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的政策、—规范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核实的《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 九?江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并对派?出机: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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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竣工规划】核实程序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
(一!)建:设工程已经按规【划许可规定》的内容完成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附属绿化和排!水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 (二)建设用地!。和,代征用地范围—内规划要《求拆除的各类建【(构)筑物以及【因建设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已!经全部拆除损坏的】市政设施《已修:复施工场地清理完毕!;
】 (:三,),对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同期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已经按—照,建设时序《方案同步实施建【成区与下一期—施工区已《。经采取有效的临时】。隔离措施;》分期界?。限是道路或者绿地的!应当完成《道路或绿地的建设】;
》 :。 (四)》。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查】验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由市规划局》在建设工程》。规划查验表备注栏说!明,完成情况对》建(构)筑物—的体:量、尺寸《、,功能、位置、外形】、色彩及附》属绿化工《。程等不符合审批要求!和改变经依法审【定的总平面规划确定!的布局、《建筑施工《图确定的《内容等行《为虽:构成违法建》设但已依法处理完毕!;
— (五)市政】。基础:设施已按规划接【入城:市系统
【 未具备以】上条件的《不予组织竣工规划核!。实
第六条 !。竣工规划核实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受!理: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本规定【第七条备齐》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申请竣】。工规划核实窗—口审核?申报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并一:次性:告之需补《充资料?内容
》 : (《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竣工规《划核实申请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将报核材料送【。达市建设规》划局规划《监管科规划监管【科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的图:纸及经市规划局审查!确认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等进行全】面比较?。、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组》织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及】市违法违章认定中心!相关人员参加—现场勘察按照—本规定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国土现场核实—记录表
》 ? (三)核发】市建设?规划局规划监管科】将核实情况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领取?;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书面告知理由并】及时转入市违法违】章认定中心按—有关法律、规章予以!。处理属于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待行《政处理决定执—行完毕后方可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
第七】条 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的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
(一!)已填写《盖章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 (—此表格?。可在九?江建:设网上下载)
【
》 (二《)由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经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文本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复!印件(未《注明计?容和商业建筑面【积的须有《市规:划局出具《的说明函)经—批准的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图(注》。明“与市规》划局批?准,施工图?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建设工程规》划,查验表原件;如有违!法建设情况需提【供处:罚凭证;分期项目】须,有,市规划局出具的【。分期实施批》复,函;
《 (三】)由国土部》门年检及审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 《(四)?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并:经市:规划:局,。审查确认《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五:)由市?园林局?批准的绿化》。设计平?面图及施工》图;
】 , (:。六)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核发:的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第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属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应当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单体图《、放线?定位:图和测量成果表【
】 1、总平】面图:中应:当标示建《设,用地的范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道路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建筑物】退让界线、道路红】线、绿线、河道蓝线!、高压走廊、建筑】间距、出《入口、?停车位置《。;
》 2!、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体图应当包—括标示各《层的平?面尺寸、《面积:。、标高建筑物立面】彩色照片等;
【
《 — 3、?测量成果表中—应当载明《建设用地面积—、各单幢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地下?工程和地面以—上工程分层面积【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总【面,积,地下和地面以上工】程各层底部标—。高、建筑檐口高度】、,建,筑总高度用地内所】有,建筑物(含不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和构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绿》地总:面积、开放空间面】积,、停车场《。面积:(或泊位数》量)、?道路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围墙长度和高度等】;
》 — 4、分》类建筑用途及相应建!筑面积;其》中用:于销售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
《 》。(二)属于》市政管线工程的应】当包括地下综合管线!图、带状总图—和分幅图、》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和竣工规》划核实要素成—果表
【 ? 1、市政管!线工程?。总图和分幅图—中应当标《示位置?、,沿线的?地物地?貌和管线《特征点的符》号及:点号;
】 》 2、《市政管线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应当载明特【。征点的点号、类型、!横坐标、纵坐标、标!高和里程等;
【
,。 》。。 《 3:、市政管线竣工规划!。核实要素成果—表应当载明》。管线的名《称、长?度、规格、导管孔】数、材料质量—、管顶(底)标高及!对,地距:离,等
— , :(三)属于市政【交通工程的应当包】。。括地形图、带状【示意总图《和分幅图、中心线】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和竣工】规划核实《要素:成果:表
!。 《1、:市政交通工程—带,状示意?总图和?分幅图中应当标示位!置、沿线的地—物地貌和中心线【。特,征点的三维坐—标,;
】 2、市政!交通工程带状—示意图和分幅图【。中应当标示长度、标!高、宽度(管径【)、桥梁纵坡、梁】底,标高、埋深标高等;!
《 《 《3、:。市政交通工程中【心线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应当】载明点号、横—坐标、纵《坐标、方向角、标】高和里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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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市政交通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要素成果!表,应当载?明名称、长度、宽度!(管径)、》标,高、桥梁纵坡、【梁,底标:高、:埋,深标高?及荷:载标:准等
— (四)属】。于市政园林工程的应!当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范围线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和竣】工规划核《实要素?。。成果表
— 【 , 1、总平》面图中应当标示【。。建设用地的》范围、?建,(构:)筑物、道》路及标高、》绿化类型、各类管】。线平面位置、规格】、标高出入口—和停车位《。置等范围线》特征点?的符号?及点号;《
【 ?。 2、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应当载】明特:征点的点号、类型】、横坐标、》纵坐标和《。。标高等?。;
— 《 ?3、:市政园林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要素成果【表应当载明工程【名称、?建设用地《面积:、各配套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建筑总?高度、?停车场面《积和:泊位数量各类—管,线长度、规格、管顶!(底)标高等—。
:第三章 竣—。工规划核《实内容
第九条】 竣工规划—核实内容包括
【
(一!。)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内容
【。 — 1、平面布!局核查建设用地红线!、建筑位置、—建筑间距、室—外,地面标高以及建【。筑物退让用地界限】、道:路红线、绿线、河道!蓝线、?高压线走廊等距【。离等;
— 《 2、【建筑:单体:各单幢建筑工程的性!质、平?面位置、面》。积、建?筑内部功能、层数及!层高、建《筑高:度、建筑《风格:。、色彩等;》
:。 : 【 3、配《套工:。程总平面《图中配置的绿地【、停车场面积和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设施、环卫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信报箱》。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 4、主要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
】 【 5、临时【建设用地红线内【临时建?筑及设施《是否:已,拆,除(经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按规【划要求执《行)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
—
? — 6、其他规【。划要:求
:
— (二)市政—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内容【
? ? 1、】管线工程的位—。置、长度、规—格、导管孔数—、材料?质量、管顶(底)】标高及对地距离【等;
?
! 2?、其他规划》要求
】 (三)》市政交通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内容
! , : 1、交】通工程位置、长度】、宽度?、路面标高、桥梁纵!坡,。、梁底标高、涵【管顶部标高》。等;
】 —2、道路横》断面布置《;
《 《 3—、其:他规划?要求
》。。 (四)市!政园林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内容
?
: : 【1、平面《布局核?查建设用地红—线、建设《用地面积《、建(构《)筑位置《、各类管线》、交通组织、绿【化系统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 2、配套工程【各建(构)筑层数】及层高、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停车场】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 3、《其,他规:划要求
第十】条 :。 本规定中》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和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则及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其》他经济指标》按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新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注明计入】容积率面积和商业】建筑面积在此之前】未注明?计,入容积?率面:积和商业建》筑,面积的项《目,。须由市规划局出具】计容和?商业建筑面积说明函! ,
第?十一条 建—筑面:积误差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面积的数!。值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 —(一)1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平方米)部分】。为3%;
】 (二)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之间部分为【2%;?
《。 (三)【50:。00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之间部分为1【.5%;
! (《四,)10000平【方米以上部分为0.!3%;
》 ? : 累进计算的建筑面!积合理误差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误差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在竣工规划核实【时轴线尺《。寸在与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基》。本相符的前提下【(不含粉刷层、外墙!贴面及外挂》、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等原因)》规,划核实面《积以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由市建设】。规,划局: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误差—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但属于增建单体】。建,筑物的仍可以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误》差超出合理》。误,差允许范《围的先按《违法:建设:依,法处理依《法处理后经规划认定!尚可保留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后重新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如超出面积部分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
!。
第:十三条?。 , 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按照分期》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进【行竣工规《划核实不得在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内分次进行!竣工规划核实对最】后一期?进行竣工规划核实】时由市规划局核定】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指:标和总体容量测绘】单位:。。应当核算各》分期:。合计:的总建筑面》积误差
》。
第十四条 建筑!。高度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
— (一?)20?米以内(《含20米)部分【为0.5%;
! ?。 (二)201】。00:米(含100米)】之间部分为》0,.25%;
—
: (三)1!00米以上部分为】0.1?%;:
— 累?进计:算的建筑高度合【理误差不得》超过0.5米
! ?。 建筑《高度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高?度,由市:。规划局认定建设【。单位:是否需要提交日【照分析报告并根据报!告判定对周边建【筑日:照、通风、采光造】成影响?。的程度若《造成该?建筑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或使:周边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无论是否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均》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建筑》高度超?高部分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市规划局根据【日,照分析报告判定对周!边建筑无《影,响的:且没有其他违法【建,设情形的由》市建设规划局—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除上述情形外!建筑:高度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一律先按违法建!设依法处理如—超出高度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 建(?构)筑物的体—量、位?置、外?形等明显不符合【规划要求构成违法】建设的竣工规划【核实前先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 《 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的】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质监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登记【机构不予房屋登记】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建,设单位?(个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的市建设规—划,局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应当公开【进,。行核实结果应当公布!公众有权查阅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意见单【、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及时立【卷归档 《
第十八》条 相关单—位以:及工作人员在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中未】。及时发现《违,法建设或发现后【隐,瞒不报的依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测绘单—。位应对?其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的真实《性负责
《
测】绘单位?如有违法提供虚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隐瞒建《设单位违《法建:设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报请上级【测绘资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逾期《不改:正的:处勘测费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罚款对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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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九!江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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